“啊哈,看到了,你还随身带这个啊,好色啊。”
每次被人这么说,我都说是啊,要不要体验一下嗯?
我钱包侧面夹层里有个避孕套,有时候会不甘寂寞的露出一截,然后我就很尴尬。不过自从去年接受了写书的人都比较放浪形骸着个设定后我就不那么在意了,随它去吧。
要说也没啥,某年某月某个夜晚,有人把这个放到我皮夹里,说这这样能招财,后来我俩分了,不过那个避孕套我还留了下来。是不是很惋惜,一段感情最后的纪念品只是个避孕套?
不要戏精了,其实很简单,我懒得扔,放的久了也不敢用,反正不占地方又招财那就放着呗。有时候我还会拿出来档剑“不好意思今晚我有约了。”然后回家遛狗....就是这样,没有感人的故事,也没有刻骨铭心的情伤,我就是懒和怂罢了。
生活中这样的时刻很多,戏精上身。
我有一件超级丑的化纤长袖,初三那年西单批发市场买的,老板娘说小孩子看你一个人来的,给你便宜点儿60块吧,我邪魅一笑20。那件衣服有多丑呢,丑到我爸都嫌弃,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款式,化纤,起球,越洗越大,还是白色的。但这件衣服我每年都穿,穿到现在依然坚挺。我是个对吃穿看的很开的一个人,但说白了就是极其不讲究。
为了这件衣服我编造了无数个版本的故事。
第一次打工挣的钱啦,过世的奶奶买给给我的啦,出国的好友留在我家的啦,以及通杀,初恋送我的。
因为谁都讨厌我这件衣服,我为了名正言顺的把它留下,我必须从亲情,友情,爱情,以及自我实现等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包装加持,才能个这件衣服的存在提供一系列源源不断与时俱进的“合理”借口。
其实就是因为它穿着舒服,暖和,行动方便,脏了也不心疼。
现在我就穿着这件人神共愤的衣服在加班,咖啡洒在袖子上,湿了一块我也不在意,反正洗洗又能穿,真的很自在。
我发现其实人挺有意思的,对“纪念品”有种迷之执着,留下的东西大多是要有些说法的。
我也有这种东西,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奖状,我的第一个画袋,第一台笔记本,以及前两年收到的第一件生日礼物。除了第一次系列还有一些对我们有特殊意义的人留下的东西,奶奶的顶针,姥爷的一张相片,初恋留给我的一条手链,一个特别好的朋友移民前忘在我家的一条围巾。这些我都留着。
至于我自己,我几乎不怎么拍照,所以也没留什么相片,但我有很多日记,我从初二那年开始写的日记,最开始也就一两百字,到了高中就能写个四五百字,大学就厉害了,每天一两千字,毕业后我就比较随意了,有时间就写写,到了现在只要给我个题目,我就能坐下开始写,我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灵感,写字对我来说就是跟你们说话一样的一件事。每次我的专业课老师或者现在的编辑说我在写作这方面有天赋的时候,我就莫名心虚。
所以我留下的东西其实并不是很多,大部分还是跟那个避孕套和白衣服一样,没什么爆点的玩意。
但我们必须承认一件事,不是每样东西都需要一个背景才能彰显它的价值。就像维他命一样,几十几百的天然维他命其实和三两块的没有毛线区别。有人是追求生活品质,但如果只是单纯的吃个维他命,何必呢加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