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协同力吴桂昌,致力于通过财税筹划提升企业家家庭幸福力。今天是2019年1月19日,是每天一篇文章第531篇
今天是阿昌讲个人所得税主题第10篇
【税收政策】
【享受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标准方式】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起止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备查资料】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解读】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给我们更多更大的成长空间,接受职业继续教育同时也是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的重要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