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完了严歌苓的《芳华》。这部小说被搬上了电荧屏幕,这段时间正在热播,做为一个单亲妈妈,我一天为了生活劳碌奔波,尽管想看看这部小说被搬上荧屏是什么模样,但也实在没有理由费上一点时间和金钱专门跑去电影院赶这个时髦,只能等着若干个月后,网上可以搜的到,然后再去欣赏它。在微信上看到一篇影评,觉得影评的作者曲解了小说原著,因为没看电影,我不知道这个曲解来源于电影导演还是影评作者自己。
小说的主人公刘峰是一个好人,”好人”这个词现在搁在男人身上,让人一下子就能想到”窝囊”两个字。刘峰也不例外,他好的让女人羞于跟他谈爱,人人都知道他是好人,但一想到被他爱就成了一种耻辱。女人可以跟一个混混、人渣去谈爱,唯独不能跟一个被称为”好人”的男人去谈爱。作家严歌苓写的是七八十年代部队文工团的故事,却也揭示了一个真实存在的社会现实。即一个被称为”好人”的男人是燃不起女人的激情和爱的欲望的。何小曼的性格在童年时代被一个再婚家庭扭曲,她爱装病,完全是为了得到人世间的一点温情,她爱刘峰这个被大多数女人嫌弃的“好人”,是因为刘峰曾给予过她一点点温情和帮助,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酷,刘峰这个被称为”好人”的男人最终也有男人残酷的一面,他深知何小曼对他的”那点意思”,心里却一直放不下那个矫揉造作,给过他最深伤害的林丁丁,林丁丁再不好也是他心中永远的”女神”,这个世界好人与好人相爱,好人与好人抱团取暖就象天天吃稀饭、吃馒头一样寡淡,而无味,一个再好的人也都在内心深处渴望人生再多一点复杂的味道,是不甘心于这种平淡的。好人终不得好报,一生当中就象一只永远仰着脖颈的长颈鹿,总有渴望得而终不得的高高挂起的那几片树叶成为心中永远的隐痛。
把我自已放到小说中,定是那个当初迷迷糊糊,后来又无比清醒,虽比不上刘峰那样时时刻刻主动去帮助别人的好人,但也不是那种会耍心眼利用好人的女人,更不会是为了一已私利去告发他人的萧穗子。萧穗子后来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位置,去深入猜测、刻画了小说中每个角色的内心世界。其实这个世界不是哪个人能猜得透的,她所猜测的、所描写的未必就是真实的,只不过是大千世界中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对这个世界模糊的印象,她试图深入再深入的了解、真实再真实的描写自己所经过的这些人的内心世界,最终能做到的也只是这个程度。
还是为刘峰感到心痛,做了一辈子好人,也不过如此,好人的人生就是当别人用得着你的时候会想起你,用不着你的时候,你就是那个躲到角落看别人谈笑风声,而丝毫插不上嘴,被人遗忘的最彻底的那个。这一辈子,千万别刻意去做那个人人夸赞的好人,求上门的忙、顺手的人情、恰好看到眼里的苦难都是我们应该帮助别人的理由,这些有正当理由的好事让我们心安理得去做,但热脸贴冷屁股、好心被人利用、做了非但得不到感激还招人厌烦的好事就算了,再怎样的好人,也该给自已保留一点尊言,给别人一点尊重你的距离。好人要好的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