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和他的名字里都有一个凯字。
大一开学,班级里做自我介绍,我在黑板上写下我的名字,简单的说了几句话。下一个是他上台,不知道是懒还是出于玩笑,他擦掉黑板上的字,只留下一个凯字,然后在前面写上他的姓。
同学们大笑着鼓掌,他得意的笑了笑,开始长篇大论讲起他的高中生涯,讲他怎样高出分数线一分考到这所学校来。
最后他说,“愿大家吃好喝好,大学四年尽情的玩耍。”
他是个话唠,和同学聊天其他人根本插不上嘴,他一个人在那滔滔不绝的讲。我这人不爱说话,喜欢听别人说。到后来没有人听他说话了,只有我。
他开始追我,每天殷勤的不得了。买早餐送礼物,乐此不疲,并且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我心傲,想挫挫他的锐气,对他爱答不理的。即使我喜欢他,我也不会很快答应,因为我听说容易追到手的就不会被珍惜。
直到有次体育课测百米,我没有热身,跑完之后肌肉拉伤,坐在草坪上呲牙咧嘴。不一会他过来递给我一瓶云南白药。我抬头看他,他满脸是汗,气喘吁吁的说:“来,刚给你买的,还热乎着。”
我心里暖了一下,可还是若无其事的样子,从包里拿钱说:“多少钱,我给你。”
他像泄气的气球,头低下去,“你不用这样的,也没几个钱。”
我突然有种内疚感,我好像对他太刻薄了,明知道这样很伤人,我还是做了,我就想看看,他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他蓦的抬起头,看着我,很认真的说:“我是真的喜欢你。”
太阳在他身后,投下来影子正好盖住我,我也抬头看他,他脸的轮廓被镶了层金边。多年之后我还记得这个场景,像电视剧一样烂漫。
我说:“好,我考虑一下。”
当时隔壁班还有个男生追我,我也一直没答应,那个男生只是长得好看点,别的实在没有能吸引我的地方。而选择和他在一起,他话这么多,我想起码不会无聊。
我是真的认真的考虑吧。
2、
这世上的情爱无非就两种,一种是两个人互有好感,捅破窗户纸后一拍即合成对成双。另一种是一方被另一方感动,觉得还行,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开启了恋爱之旅。我就是属于后者。
有时候我们分不清什么是感动,什么是喜欢。等到可以分辨的时候,感动已经升华成了喜欢。这里面没有什么或早或晚,遇见了就是遇见了,爱了就是爱了。
人都是寂寞的产物,挡不住的。
我和他之间有个规定,我是大凯,他是小凯。小的要服从大的。
别人笑大凯小凯听着好像一对兄妹。我们可不在意他们的看法,我们恩爱着呢。
大凯饿了,小凯屁颠的去买零食。
大凯累了,小凯弯下腰背起。
大凯不开心了,小凯讲起笑话。
我本来挺自立的,让他宠的像个残废,懒到家了。他慢慢渗透我的生活,成为我的习惯。
他问我,我是他的第几个男朋友。我眨眨眼,骗他说,第一个,初恋哦。他嘿嘿的笑,我也是初恋。
我说:“屁,当初追我的手段,看着可不想第一次。”
他笑:“之前的都无关痛痒,你才是真爱。”
我在高中也谈过一次,青春懵懂。后来我就不喜欢他了,上大学之前分了手。他不依不饶,经常找我。我不念旧情,狠心删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
大多数女生在分手面前,不爱了就能做到决绝。对前任赶尽杀绝,不留一丝希望。而男生反而做不到,他们从来都不会删除前任的联系方式,或许逢年过节还发个红包什么的。前任让帮什么忙,他们还是会帮。这无关旧情复燃,只是男生在这方面,稍稍善良。
我问他,“你手机里是不是还有她们的联系方式啊。”
他楞楞的点点头,“要不我现在就删了。”
我笑着说:“不用。”
有他这句话就够了。我知道即使删除联系方式,他想找前任的话还是能找到,这又不是古代,车马很慢的。
是自己的,天崩地裂都不会走。不是自己的,海誓山盟也留不住。
3、
有年五一我和他去爬山,学校城市郊外的一座小山,山脚处有座烈士陵园。我们到的时候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我们在陵园处躲雨。
他看看天,说:“这雨一会半会停不了,我看咱们还是别爬了。”
本来要去泰山的,可看到先去的同学发的朋友圈,乌压压的人,就断了去泰山的念头。突然想起郊外也有一座小山,肯定没人爬,我兴冲冲的拉着他去。转了三次车,走了两公里的路才到。他说不爬了,我有点不高兴,心想好不容易到的,不爬怎么行。
他拗不过我,去山脚处的人家借了把伞。我们开始爬,山不陡,爬的不吃力,有些地方还有台阶。可越往上爬雨就越大,还带着风,手里的伞都几次险些吹翻。他胆战心惊的,拽着我说,“我们还是下去吧,一点都不安全。”
我白了他一眼,继续往上爬,他只好跟着。快到山顶的时候,雨势大了,伞都不管用了,我也开始害怕了,可眼看就到山顶了,不甘心啊。我停下来踌躇不前。
他看着我一脸苦闷的样子,笑笑说:“好啦,别再往上了,上面太滑。知道你不甘心,要不这样,我自己爬上去,也算我们爬上去了。”
我点点头,又使劲摇摇头,“算了,还是下去吧。”
他把伞给我,开始往上爬,他爬的很快,不一会就到山顶了。他朝我喊,“赶紧拍张照片啊,我快淋死了。”我慌忙的掏出手机拍了张。
他下来的时候,不小心滑了一脚,用手撑住了地没有摔倒。看的我心里直颤,痛骂自己为何这么不懂事,万一他出事怎么办。
他走下来,拍拍我的头,说:“好了,心愿已了,走吧。”
我看着他,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哭,可脸上满是雨水,他看不到。
下山的时候我紧紧的抓着他的手,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个男生,就是我要嫁的人了。
4、
小凯饿了,大凯就去买吃的。
小凯挂科了,大凯忙着给他补习。
小凯想玩游戏了,大凯就放他一天假去网吧。
我不知道我们的位置身份是什么时候调换过来的。以前他为我做的事,我都慢慢的通通再做给他。他笑着说,自己种下的树,终于要开花结果来回报了。我微笑不语。
真正爱一个人时,就想对他万般好。假如被困荒野,饿了数天,手里只剩一块饼。我会掰开两半,给他大的那一半。给他大的是因为想让他多吃点,而我也会吃一半是因为想继续陪着他。
我们学的都是计算机专业,毕业之后一起去了同一家公司,我做前端,他编程。
我们自己找的房子,公司给交房租。两居室,另一间也住着一对情侣。他们经常吵架,动不动就摔东西。我在隔壁听的心惊肉跳。
我问他,我们以后会不会像他们这样吵架。他嘟囔一句不会的,翻了个身继续睡。
我们时常加班,周末的时候窝在屋补觉。各自睡的昏天地暗。
渐渐的两个人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以前是个话唠,经常和我说东道西的,后来他变得不怎么爱说话了,或者说不怎么爱和我说话了。
没有了情人节礼物,没有了生日礼物,没有了情话,没有了拥抱很紧沉沉睡去的夜。
我想,我的一些臭毛病他已不再愿意包容。我想,他对我的喜欢已经到了尽头。我能看出来了,只是我在死撑,都说七年之痒,熬过去就好了。
可是,两个人或许能熬过去,一个人不能。
他最后说,我们还是不太合适。
不合适是分手的万能理由,所有人都在用。我记得当初我和高中的前男友也是这么说的。不知道我的眼神有没有当初他的那么绝望。
每个人都是一个半圆,寻找另外一个半圆。可是天底下没有丝丝入扣的爱情,只不过是你磨掉一点,我去掉一点,努力去组成一个圈。
所以没有合适不合适,只有爱不爱。
我去出租屋搬东西的时候,又碰到那一对情侣吵架。那个男生气冲冲的从房间里出来,看到我后尴尬的笑笑,说不好意思见笑了。我摇摇头说没事。
该见笑的是我,你们天天吵架还是在一起。反倒我们风平浪静的分开了。
我辞了职,大包小包的坐车回家,像个逃荒者。车上的人不多,我哭的很放肆。
火车轰隆隆的驶向前方,我背离那座伤心的城市和不舍的他。难过并且痛苦。
5、
闺蜜带我出去玩,我像个神经病一样,吃饭喝酒的时候哭,KTV唱着唱着歌哭。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多眼泪可以流。
闺蜜心疼我,恶狠狠骂他,说要杀了他。
我给他打电话,说:“刚才闺蜜要去杀你,被我拦住了,我好吧。”
他说:“别闹了,我在找bug,不和你说了。”
他挂了电话。态度很不耐烦。我说过男生在分手面前,都不会做的决绝,他不会删除你的联系方式,也不会不接你电话。我只是想知道,他把我的备注改成什么了,爱过?
看到过一段话,在结局里,一般提出分手的,都是先追求的那一个。因为他追到你了,就说明他研究了你的爱好,迎合你的喜怒,他已经慢慢渗透你的生活,等他厌倦你的时候,你却已经离不开他。
我把这段话发给他,我说,这不公平。
他说,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好狂妄的语气,我都能想到他趾高气昂的样子。先离开的人最大,被丢下的都低到尘埃里。恨不起来,也不能再爱。没有人能安慰你,所有的都要自己扛。那种感情和习惯被抽离的感觉让人很沮丧。
陈奕迅的《十年》是每个人都有的故事。
6、
一个人全身的细胞每七年就会全部更换一次,也就是说每七年,我们都会是一个全新的人。其实也不是这么绝对,只是大家都想给自己找一个忘记的理由。
后来,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概一年,大概八个月。我听说他和他新的女朋友分手了,我突然心疼他起来,想他会不会也和我当时一样伤心难过。
我只是心疼他而已,其他没有了别的情绪。时间是毒药也是解药,它真的能治愈一切。你在时间的流淌中,从非常难过到难过再到难过一点。留下的只有遗憾。只是遗憾当初幼稚的两个人,没有走到一起。
当初我喜欢他对我好,喜欢他的阳光灿烂,喜欢他逗我笑,喜欢他也喜欢我。可是啊,是他变了啊,他不再喜欢我,他没有了我喜欢的这最重要的一点。为何还要执迷不悟。
我想起,我从那座城市回到家的那天,在自己的房间哭。妈妈是不怎么会发短信的,她大概用了很长的时间打出了那句话,妈妈说,要善待生活,善待他人,还要善待自己。
我给他打电话,风轻云淡的说:“失恋了哦,别太伤心哦。”
他在电话那边笑,“会的,我会的。得吃好玩好,不能亏待了自己啊。”
我说:“要幸福哦。”
他还是笑:“要保重。”
从一而终的爱情太少太少,我们不能有幸成为其中的一个。他还有下一个人,你也会有。不怨天尤人,不自怜自哀,不委屈自己。在爱与被爱之后,都该有你要幸福的释然和我会保重的坦然。
或许哪天街头再见,道一句别来无恙。你要幸福,我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