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处处都有坐井观天之嫌啊……受时代影响、受个人教育、价值观、认知、理念,还是受环境影响等等都会造成个人认知偏见,想要突破也仅仅是突破一定的局限,很少有人能做到霍金那样看待宇宙万物,即使是这样,在很久以后的未来也许看来也不过如此。
但,人类,想要进步总要不断向前发展才有可能向未来迈近一步。但辩证看待身边的万事万物,也许更能看到事物的外貌。
今天看了一堂关于自由的公开课,人类社会是绝对的自由主义好还是有限制的自由主义好呢,哲学家Robert Nozick 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应该受到尊重。而符合自由主义的政府三个特征为:除父母式的立法,像是上街骑车要不要戴头盔这种事应该是个人自由带不带而不是立法制定;除道德式立法,像是同性恋这种并未侵害到别人的利益,为什么要禁止;除贫富收入再分配的立法,像是比尔盖茨或是迈克尔乔丹,他们财富那么多,能不能拿出一部分救济别人呢,如果是强制的,那是侵犯了他们个人的自由。 这是大家想的自由吗,可是如果社会如此,我们每个人是真正获得自由了吗?大家赞同吗?接着往下看。
而且Nozick反对税收的原因是,税收等于获得别人所得,而获得别人所得就是强迫别人的劳动,强迫别人劳动就是奴隶制,所以国家是不应收税的。大家会疑惑为什么我们现在收税呢,这不是和自由主义理论不同吗?
下面三点反驳了Nozick的自由主义,穷人更需要钱;经过大家同意的税收不能算是强制的;成功人士对社会是有亏欠的。无论是是nozick的自由主义也好还是反对的观点,某方面都是能够站住脚的。双方观点有待进一步辩证。
另外一个看法是苏立在《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里面讲到的结婚离婚的自由。结婚离婚高度自由并不代表社会就一定进步了。在生产劳动力发展和技术进步未达到一定程度时,不完善的社会制度下,决定的结婚离婚自由并不会让双方都获得同等的权利或是权益,就目前的发展而言,这种自由只是满足了一方的需要,并不能让双方都满意。而能够在双方的契约精神下达成共识的自由则好的多,关系也牢靠许多。
我们认为的很多东西在自己看来是很重要,换个角度也许只是宇宙中的一个点。所有关于自由的讨论都只是这个时代没有想明白的事情,只是这个阶段没有解决的难题。站在正反两面充分考虑,也许技术因素解决后这些都不在是问题的问题。认知的盲区最大的问题不是你看不到盲区的另一面,而是很多时候你都意识不到盲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