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到同事在聊“伦敦留学生情侣虐猫致死”事件。
事情目前的发展大概是这样:一对中国留学生情侣主动要求帮忙照顾朋友需要寄养的猫。然而他们却在嗑药后虐猫,结果造成猫非正常死亡。事后男生想要逃回国内,说是逃回国内就没事了。猫主人现已经报警。
在网上看了很多相关消息和评论,越看越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错觉。想到柴静在《看见》里面写过类似的虐猫事件。翻出来看了一下,里面的很多描述耐人深思。
“我觉得这个跟每个人心灵从小蒙受的阴影,包括受到过很大的挫折,那种报复心态有关系。”
虐猫人往往精神不富足,很多都是父母对他们孩童时期的关注不够,或者某些原因导致精神层面的压力太大。得不到关爱的孩子,多少会仇视生命; 精神压力大的人,往往会剑走偏锋。他们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必定不会尊重动物的生命。
“如果我们对一只猫的死亡漫不经心,我们也会同样漫不经心地蔑视人的痛苦和生命。”
人并非生来冷血, 但成长环境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人已长大,但心智不健全的灵魂最可悲。童年的呵护与陪伴,成长的理解与教育,才是事件背后的真相。
“不要以为他们离你很远,他们当中有官员,有商人,什么人都有,他们就是你生活里的普通人。事件过去之后,这个市场还会存在,因为需求存在。”
看到这里,想到王小波写的《猫》。小说里的第一只猫被挖了眼睛,悲惨的死了。主人公虽然震惊、害怕,但也长舒了一口气,得到解脱。直到一只又一只的猫都被挖掉了眼睛,他开始跟周围人反复倾诉,却遭到嫌弃。由此主人公从最初的震惊、心疼、悲惨、怜悯,到最后的“跨入人世”,成为虐猫人群中的一员。冷漠,甚至残忍,有时只是填补内心恐惧的方式而已。
斯宾诺莎《伦理学》里说:“嘲笑、轻蔑、愤怒、报复……这些情绪,都与恨有关或者含有因恨而起的成分,不能成为善。”
上面这些情绪,或许是我们对待所谓的坏人时多多少少产生的。可是世界上真的只有坏人和好人两种人吗?其实,“世界上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坏事的人。”
“心里有病,的确是心里有病,病态的心理。内心的压抑和郁闷,如果说我不发泄出去的话,那我会崩溃的。”
书中,虐猫人在被问到事后为什么写公开信道歉的时候,觉得自己心里有病,甚至认为自己内心“畸形”。“一个人不应该一辈子背着不加解释的污点生活”,解释的机会,不该吝啬。
“你说的这个错是指什么?”
“他攻击了动物,而我们攻击他。”
“攻击的背后是什么呢?”
“是在发泄,发泄当时愤怒的感情。”
指责总是容易的,而真正去理解事件背后为何这件事会发生总是太难。网络热评事件,很多时候只是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情绪的宣泄口。网络上的言语责骂何尝不也是一个“虐猫案”?只是受害者不同罢了。
“生命往往要以其他生命为代价,但那是出于生存。只有我们人类,是出于娱乐。”
面对虐猫事件,我们往往认为当事人抱着“娱乐至死”的态度来对待动物,可当我们拿起手机看到这则消息时,有多少人又把事件以“娱乐新闻”的方式呈现。在社会公共话语逐渐肤浅、碎化的时代里,或许了解和反思才是更需要做的。
“如果规则只是道德的话,人的道德底线是不一样的。”
对生命的尊重,权威不能只有一个。所以除了教育,法律就是底线、敬畏、权威,甚至武器。
“什么是真实?真实是很丰富的,需要有强大的能力才能看到,光从恶中看到真实是很单一的,人能从洁白里拷打出罪恶,也能从罪恶中拷打出洁白。”
就在我坐在沙发上翻看虐猫的新闻时,女儿看了猫咪的照片后,趴在我腿上问:”妈妈,你说小猫为什么不会飞呢?“你看,你看到的都是你想看到的;而你最终看到的,终究都只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