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家吕思勉是常州人,自幼读史,又著通史,流传甚广。在《中国简史》第一章,他谈了历史的定义和价值,余管中窥豹,试析之。
首先,他认为历史是门学问,学以致用,那么有什么用处呢?先生没有直接回答,举了两个常见的说法:
一是认为历史是前车之鉴,是用来法其得、戒其失的。往后走,须知来时的路。先生却不以为然,认为病情已变而仍用旧方,不但无效,还有可能加重。对于全新的事物,如果循旧法,注定要失败。
二是鉴于历史是据事直书,好的事流芳百世,坏的事遗臭万年,人们就会知道歆(羡慕)惧(害怕)。对于这种历史导向论,吕先生依旧不以为然,有昏愚的人不知顾惜名誉,有强悍的人根本就不顾名誉,约束有限,况且历史的真相是很难直书的,这个标杆靠不住,千万别把历史当做维护社会正义的工具。
回到学问,先生认为包括学和术。学是用来明白真相的,术是用来措置事情的法子。正因为历史是求明白社会的真相的,所以要明白一件事情,必须追既往,这就是历史。认识人也好、国家社会也好,都得知其所以然。
对于历史记事的标准,先生认为,只须记住使社会成为现在社会的事情,而不仅是特殊的人物和特殊的事情。不要脱离社会来谈英雄、政治和战役。
先生抨击了一种观点——把历史舞台看成是不变的,演员(大人物)和剧情在不停地变化。时局艰难之时,只要某某一出现,就能措置裕如。这依然是旧方药新病!
先生很看重社会,认为它是活的,它是普通的,是各个地方、各种人的合集。常人导致风化,特殊人导致山崩,但山崩只是风化的当然结果。
归结起来,先生将历史定义为,所以说明社会进化的过程者也。研究历史,要看重常人、常事,就懂得变迁。历史的价值,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