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金色梧桐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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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从我们学校到Redhouse俱乐部,只有两个街区的距离。路上会经过西西书店和奇迹咖啡厅,还有一家可以淘到打口碟的CD店。

这是一条熟悉的街道,春天的法国梧桐飘着漫天的飞絮,让人鼻子痒痒。每到这个季节你只能带上口罩出门。但是你却爱极了秋天的法国梧桐,金灿灿的树冠连片延绵,装点着这条充满生活气息的街道。

西西书店,是我第一次遇到你的地方。

那天,你捧着东野圭吾的《白夜行》,在我身边席地而坐。白色的T恤,白色的球鞋,微卷的短发,眉宇间洋溢着英气,你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壁灯洒在你的脸上,将你那长长的细密的睫毛投影在白皙的脸颊上,让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当提示打烊的音乐响起,我合上手中的《解忧杂货铺》准备起身,却发现裙子的腰带被压在了你的盘腿之下。你尴尬地笑笑,起身道歉。

那一刻,我的脸上或许飞过一丝羞怯的绯红,希望你没有注意到。

第二次遇到你是一周后,在那家CD店,我抱着一堆选好的CD走向收银台,刚刚走过货架的转角,就和一个高挑的男生撞了个满怀,CD撒了一地。

那男生一边道歉一边拾起那些CD递到我手里,我抬眼看时,惊讶地发现竟然是你,又是你!

我瞄了瞄你故作镇定的笑脸,走向收银台。你竟然跟了过来,说为了表示歉意,送我一张花猫乐队演唱会的票,时间是周六晚上,地点是Redhouse俱乐部。

票面上印着乐队的合影,你站在C位,穿着一身黑衣,抱着贝斯,额头上扎着玩世不恭的头巾,一幅桀骜不驯的模样,和我眼前这个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大男孩判若两人。

虽然,我对你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不过我还是警惕地皱了皱眉,轻轻推开你递过来的票,说我不喜欢听摇滚。我留意到你脸上划过的失落,心里竟然腾升起一丝心疼。

你挠挠头,指着我手里的CD,吞吞吐吐地说:“我以为你喜欢摇滚的......你看你买的这些CD,披头士,滚石,coldplay......”

我慌了神,一边赶紧把这些CD塞进书包里,一边说:“这些是给我朋友买的,不是我的。”

明明对你好感爆棚,为什么我不接受你的邀约呢?或许是因为,一句民谣歌词深入我心了。邵小毛曾经调侃地唱道:“搞艺术的男青年有一部分只爱他的艺术。还有极少部分搞艺术的男青年,搞艺术是为了搞姑娘”。这句歌词时刻提醒着我,文艺男青年不靠谱。

我甚至有点佩服自己的机敏。正当我得意之际,你还是不依不饶地提问:“可是,上周六你怎么和朋友一起去了Redhouse听摇滚啊?”

我脸上发烫,慌忙说道:“你看错人啦。”然后大步跨出了店门。

——02——

回到宿舍,我一直为白天在CD店发生的事情感到不安,就连室友晓云约我去打羽球毛球,我也意兴阑珊。夜里躺在床上,你那张白白净净的脸,还有你戴着头巾玩世不恭的模样,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周我又去过三次西西书店。周四傍晚,我捧着书坐在墙角,看到你背着吉他,从书店橱窗外的街上走过。你和伙伴们有说有笑,还时不时往书店的橱窗里探望。我赶紧低下头,把脸埋进书里。等你走远,我却忍不住望着你的背影发呆。

晓云说我最近魂不守舍,应该出去玩一玩放松一下。周六她约我去Redhouse听演唱会。

“是花猫乐队哦,新兴的本土乐队,你看主唱多帅啊!一起去啊!”晓云端详着票面上的乐队合影,脸上洋溢着欣喜的憧憬。我拒绝了晓云的邀约,心中划过一丝酸酸的感觉。

晚上,晓云去了Redhouse,我去了图书馆。整个晚上,我都心不在焉地翻着资料,写论文也毫无头绪。

我索性关上电脑,靠在椅子里慵懒地刷着手机。当晓云朋友圈的照片映入眼帘,我感到自己的心快从嗓子眼里蹦了出来!

那是你和晓云的合影!在俱乐部的舞台上,晓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妩媚动人,涂着梅子色口红的嘴笑成一道弯月,她歪着身子靠向你。下面的文案是“花猫乐队,我的最爱!铁粉我好想和主唱炒CP!”

这是公开的表白啊!晓云可真是个直爽的女孩子,和我的性格恰好相反。

自从那晚之后,晓云也开始变得魂不守舍,经常捧着手机痴笑,有时候望着远方发呆,有时候向我叽叽喳喳地说着花猫乐队的新动态。

我知道,晓云爱上你了。

最近,我不再去Redhouse俱乐部,不再去西西书店和奇迹咖啡厅,也不再去那家CD店,甚至不敢踏上那条街。我害怕遇见你,虽然我心里一直在想你。

——03——

再次见到你,是在一个月之后了,晓云欣喜若狂地邀我晚上一起吃饭,说有好消息要告诉我。

没想到,这个好消息就是晓云恋爱了!

你出现在饭桌上。隔着火锅热气腾腾的白雾,我看着晓云在你身边小鸟依人的幸福模样。你带着那尴尬却不失优雅的微笑,时不时偷偷瞄我。你在不断为晓云夹菜的同时,也殷勤地为我倒饮料、倒水、递纸巾。

从此,我以“晓云闺蜜”的身份,出现在你的微信好友列单里。你以“闺蜜男友”的身份,进入了我的生活圈。

我低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我原本以为我不能接受晓云和你恋爱这件事。可是当它真的发生了,也不过如此,尽管心中充满了落寞和伤感,但日子依然不尴不尬地过着。

晓云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俩偶尔单独出去约会,偶尔也会邀我一起。我偶尔拒绝,偶尔也会与你们同行。

我和晓云一起去你的演唱会捧场,我夹在一堆热情的听众当中为你喝彩,迎上你投过来的火一般的目光,心里微微一颤。我赶忙低头对自己说,这目光里的火不仅仅属于我,而是属于每一个粉丝。

当我和晓云坐在草地上惬意地晒着太阳,你拿着两支冰激凌向我们跑过来。你牢牢记着我喜欢抹茶味。当你把冰激凌递给我的时候,指尖的触碰让我怦然心动,我的脸上飞过一丝羞怯的绯红,就像在西西书店第一次遇见你时那样。

有天晚上,晓云忽然对我说,她感觉你心里藏着一个人。我一时惊慌失措,打翻了咖啡杯,在我转身拿抹布的时候,晓云一边掏出纸巾擦着桌子,一边絮絮叨叨:“哎,算了,可能是我想多了。”

我这才轻轻吁了一口气。那晚,我一夜未眠。

——04——

或许,是时候做个了断了。

上周辅导员发布了去南洋大学做交换生的通告,鼓励大家报名申请,咱们班有一个名额,或许我应该去试试。

离开,才能避免伤害。

当我将申请表和个人资料交到辅导员手里的时候,却意外发现办公桌上放着晓云的申请表。晓云竟然也申请了去南洋大学做交换生!但是她从来没有对我提起过。

我忐忑不安地回到宿舍,心中充满了疑云。晓云告诉你这件事了吗?你会和她一起去南洋吗?你的乐队在本地刚刚走红,你会放弃这里的一切吗?

等待资料审核的那段日子里,晓云依然对此只字不提。我掩饰着内心的忐忑,依然和你们平静地相处。我相信时间会揭晓一切。

然而,悲剧却在无声无息地酝酿着。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法国梧桐的金色树叶漫不经心地飘落着,这是你最喜欢的季节。

奇迹咖啡厅的前坪里摆满了各种菊花,我和晓云一左一右坐在室外的咖啡座里,各自戴着耳机,听着音乐,翻着杂志。你坐在我们对面,托腮为新歌谱曲。

意外,总在平静时突然降临。

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瞬间——你面色慌张,猛地起身扑向我,用力将我连人带椅推向一旁。

你和我一起翻身倒在地上。耳机滚落,我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扭头看时,只见那辆失控的卡车冲上人行道,撞向了咖啡座,晓云弱小的身体霎那间被碾在车轮之下。

我们歇斯底里地喊着晓云的名字,然而残酷的命运毫不顾及我们的祈求。

我在抢救室外嚎头大哭,你拥着我的肩,祈祷着奇迹。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晓云就这样离开了我们。

我发疯似的捶打着你,哭着吼道:“为什么不救晓云……为什么啊……我宁愿被撞的人是我……”

你用力抱着我,箍住我挣扎的双手,红着眼睛大声说:“为什么,我怎么知道为什么……那车瞬突然冲过来,我根本没时间想……我也宁愿被撞的人是我……”

事后我大病一场,躺在医院里,每天盯着苍白的天花板流泪。悔恨与愧疚,还有哀伤与绝望,交织在一起萦绕着我。晓云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

出院之后,我几乎没有勇气再踏上那条街,梧桐树的叶子黄得令我发慌。我不再听摇滚,不再去Redhouse,更不敢从奇迹咖啡馆的门口走过。

——05——

两个月后,我去南洋大学交换的申请材料通过了审核。

临行前,我在梧桐树下与你告别。你取下厚厚的围巾戴在我的脖子上,那围巾是我和晓云一起为你挑选的生日礼物。我抚摸着它,上面不仅有你的气息,还有我和晓云的心意。

你的脸上失去了往日的神采,挤出僵硬的微笑,说:“对不起……我爱你……再见……”

我点点头,噙着泪水轻轻说:“我也是……对不起……我爱你……再见……”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我是必然要离开这里的。因为我无法面对你,无法面对这里的一切。

飞机冲向云霄,这座熟悉的城市在我的脚下越来越远,越来越小。

异乡的生活平静而恬淡。每天除了上课,就是泡图书馆,周末在书店兼职。我交了三五个朋友,平日里一起学习,偶尔结伴郊游。但是没有哪个朋友像晓云那般亲密。

转眼间,两年的时光悄悄溜走。南洋的秋天依旧一派郁郁青青,没有金色的法国梧桐。你还常去那条你最爱的梧桐大街吗?你的乐队还在Redhouse俱乐部演出吗?

这天,当我走过广场的空中廊桥,无意间看到大屏幕上正播放着花猫乐队的宣传片,正是采访的环节,我惊讶地停住了脚步。

你熟悉的脸上出现在眼前,你缓缓地说:“非常开心能来南洋巡演,这里对我来说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地方,因为这里住着我最爱的姑娘。我想对她说,两年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想你了,你还好吗?噢,对了,欢迎各位朋友来听我们唱歌,我们是花猫乐队,周五晚上,新侨酒吧,不见不散!”

我的心中溢满了温暖,又溢满了感伤。泪眼朦胧中,我仿佛又看到了你,在金色的梧桐树下,对我微笑。

我想你了,新侨酒吧,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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