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忘记历史也意味着一种危险。
但有的时候,历史没有被忘记,但历史让人读不懂。这样的情况,也不是一种太好的现象。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我们中国人也有大约相同的说法,如,以史为鉴、鉴往知来。但历史如果让人读不懂,我们就收不到“明智”的阅读效果,还很有可能适得其反。
《红楼梦》里面的人物,多聪明灵秀,博闻广识。但就是这样一群人,在书里的第五十一回,面对薛宝琴的十首隐物怀古诗,却都没有猜出个所以然来了:“大家猜了一回,皆不是的。”
这样的情形就有些尴尬了。一方面呢,我们的民族有着丰富的历史书写与历史记忆;另一方面,却是大家对这些历史书写索而不得其解。
司马迁写《史记》,目的是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也就是说,我们民族的一些历史书写者,是有着明确的写作意识的。这就更奇怪了,写作者有“究”“通”“成”这样的写作意识,读者也有明确的“鉴往知来”的阅读意识,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二者的配合是默契的,但为什么即便这样了,《红楼梦》里那些聪明的脑袋,在面对怀古诗这样的历史书写时,依然是“大家猜了一回,皆不是的”呢?
《红楼梦》里面的“最强大脑”组合,在面对十首怀古诗时的无能为力,大概要算是《红楼梦》里写得最悲凉和绝望的地方。我们民族当时最优秀的智力集合,却被十首怀古诗难倒了。
奇怪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强大脑们读不懂的历史,有人可以读懂。什么人可以读懂呢?答案是狂人。
先来说一个著名的狂人,鲁迅笔下的那个狂人。这个狂人就读懂了我们的历史: 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笔下的狂人看懂了历史,其实,《红楼梦》中的“狂人”们也看懂了历史。书中的跛足道人,疯疯癫癫,但他看懂了我们民族的历史,作了一首《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在希腊的神话传说中,也有一个谜很难猜,那就是那个斯芬克斯之谜。整个忒拜城的人都没有猜出这个谜,俄狄浦斯却把这个谜猜了出来。结果,他最后也疯了。
奥威尔在《1984》中,谈到了他对历史的理解:“谁掌握了过去,谁就掌握了未来;谁掌握了现在,谁就掌握了过去。”
这简直也是疯话。可奇怪的是,我居然有点儿懂了这话。
不好,我是不是也要变疯?
历史啊,饶了我,我不想当疯子,不想当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