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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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馨主题第七期:“我”】

一个平凡的早晨,我洗漱完,从冰箱拿出酸奶,冲巧克力麦片。在享用早餐的时候,我看了眼日历,想起今天是我生日。爸妈都出去了,他们没办法请假,即使是周末,工作上的事情也耽误不得。但他们从来没忘记过我的生日,今晚,他们也一定会像往年一样回来给我过生日,所以,我得养足精神,做好熬夜的准备,来迎接傍晚的幸福盛宴。不过,在此之前,我还得缩在大一号的运动服里赶作业。母亲说,我身体长得很快,过不了多久,就能将“大”衣服撑破。所以,她总爱买尺码大点的衣服给我穿。对我而言不方便的是,写字时我需时刻留意着,不让袖子沾到墨水和铅笔灰,不论我再怎么小心翼翼,写着写着,袖子还是会变得黑乎乎一片。看着乌漆麻黑的袖口,我的心也变得乱糟糟的。

我从抽屉里拿出奥特曼摆弄了一会儿,它失去了屏幕里的动感,我寂寥的耳朵怀念着打怪兽场面那令人热血沸腾的配乐,我把奥特曼塞回抽屉。我又从书架上拿下那本《小王子》,从书里取出白色羽毛书签——它陪伴我一年了。还记得一年前,校园里一只不知名的美丽白色鸟儿展翅时落下一片它的羽毛,我伸手去接,它恰好掉到我的手掌心上。我把羽毛带回家,放在书桌上,暂时没想好用途。我平时看书喜欢在合上书时把没看完的那页折一个角,那天阅读的那本书太美,我抚摸着平整的书页,不忍心折角,仿佛这样做会破坏掉一个完美的故事,于是我拿着白色羽毛,将它夹进书的扉页,合上书,进入甜甜的梦乡。从此,那片白羽,像片冰晶雪花做成的糖果,为所有陪伴过我的书籍增添一丝圣洁的美感,也让我仿佛一次次穿越到那天,在校园里,那只白色鸟儿展翅的模样一遍遍在我脑海中放映,因为是亲眼所见,所以才终生难忘。看书时用那只鸟的羽毛当做书签,也为每一次阅读增添不少仪式感。最近,那本读到一半的新书《小王子》让我明白,你若遇见一朵自己热爱的小花,那么你的生活不需要五彩斑斓的彩虹,有她足矣。

在我写作业走神的功夫,闹铃响了。我连忙把书放回书架,噔噔噔跑下楼,在客厅里等待着。

没过多久,便传来按铃声。我打开门迎接表哥。当然,我脸上的笑容是假的。我从不欢迎他来我家,我心里还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入侵者。因为,他从不把自己当成我家的客人,一进门便打开冰箱,从冷冻区拿出一罐汽水,再从冷藏区拿出一杯哈根达斯,他已经把母亲早晨刚拖过的地板踩脏一圈了,然后,他才会在我的提醒下想起要从鞋柜里翻出一双拖鞋换上。他两手捧着冰淇淋身体陷进沙发里,再把两只臭烘烘的脚丫翘起来放到茶几上,像极了他那位爱酗酒的父亲喝醉后来我家借钱时的模样,但他身体没有他父亲那样高大,我家的茶几距离沙发的位置比较远,他卯足力气,扎进牛仔裤里的衬衫与上衣脱了节,露出一截黑黝黝的肚皮,才能勉强把穿着脏兮兮袜子的脚后跟搭在茶几上,他以横躺的姿态吃着冰淇淋,被冰到牙齿酸疼,又继续咬着牙往外边哈气边狼吞虎咽。表哥坐在沙发上看了会电视,他喜欢看动物类型的记录片,恰好我也对此感兴趣,我坐在他旁边强忍着恶臭看完一集有关于狐狸记录片,然后我回到房间写我的作业,他闯入主卧打开父亲的电脑在玩,震耳欲聋的游戏声时常打断我做题的思路,我把笔一扔,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倒在床上,用枕头紧紧将耳朵捂住。

我们的午餐,是番茄意面配凉拌魔芋豆腐加玉米浓汤。食物被分成两份用微波炉加热好以后,我将他那份端到他面前。但我不会告诉他,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可以拿到零花钱。

表哥是不爱魔芋人士,他把魔芋形容成像黏糊鼻涕一样奇奇怪怪的口感。不过这话却丝毫不影响我的食欲。不知从何时起,我对餐桌上谈论的各种话题已具备了免疫力。这大概和我母亲的职业是法医并且父亲是外科医生有关。他们总不自觉在餐桌上吃着美食聊着工作上的一些骇人听闻的细节,每到这个时候,我就知道,他们又把我当成空气了。毕竟他们育儿经里的原则是,不能让孩子知道他们工作上的那些细节,那样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给孩子留下童年阴影。但也有可能,是我吃饭时太过于安静了,又或者,他们一方出差太久,太思念彼此。有时,直到听见我刻意而为的咳嗽声,他们才面面相觑地嘀咕道:“唉,我给忘了,怎么又不自觉提了,真是该死。” “唉,不怪你,是我先说的。赶紧吃吧。晚上在卧室里,记得把这个故事说给我听啊。”

意面吃了两口,表哥就端着盘子,坐回到父亲的电脑桌前,不过我早有准备,在他上楼的时候,我跑去把家里的总电闸给关了。

他垂头丧气地端着意面回到餐桌。

怎么了,我问。听他答,停电了,你家总是停电,每次我来这里就停电!真扫兴。

我轻轻嗯了一声。

他把自己尝了一口的魔芋豆腐推到我面前,我推回去,他又推了回来。我说,不吃倒掉。怎么能倒掉食物呢,他表情抗拒地问。我反驳道,你怎么能把自己不吃的东西扔给我,这样很没有礼貌,自己端去倒掉吧。他站起身,满脸不高兴的样子,我以为他要去倒掉那碗魔芋豆腐,没想到他只是不想和我坐在一桌,他端着碗去角落里,一口一口皱着眉头将一整碗魔芋豆腐全吃下肚里,吃完打了个饱嗝,之后又听见一阵干呕声。

我刚要上楼的时候,看见表哥先上了楼,他进去我的房间,大概是想找玩具什么的吧。我不愿和他共处一室,折回了客厅,打开电视,百无聊赖地时不时换一下台,但并非是那些电视节目不好看,而是我没有耐心等广告。当我第十七次换台的时候,表哥噔噔噔跑下楼,他说,我弄坏了你一个不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我问,脑海中搜寻着藏在柜子里的那些玩具,有几样对我来说是无价之宝,有几样快要过时变得不重要了,还有些我已记不住它们的形状和样子了,它们被打包好装在一个箱子里,母亲一直说要将它们送给朋友家的小孩玩,可每次她都忙忘了。

哦,一片羽毛。那东西一点都不值钱。表哥说。

我刷地一下站起来,起初我还不敢相信,冲到卧室打开《小王子》,里面的那根羽毛真的不见了!那根羽毛才不是不值钱的东西,它比我的任何玩具都重要!世界上不会再有一只白色鸟儿从我头顶飞过时落下一片完美无瑕的羽毛恰好被我接住。

人失去独一无二的东西,会惆怅很久。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将门上锁,在里面呆了很久,也许有几个小时,这期间外面传来表哥的敲门声,还有他说话的声音。

过了很久很久,我终于打开门,不过,我不是要回应他的疑惑,我愤愤不平地扑上去,想要为那片可怜的羽毛“报仇”。表哥的个头比我高大许多,我很快被他扑倒在地动弹不得。他的尾骨压在我后背上,硌得我后背生疼,骨头像是要断了,在我妥协求饶后,他不再压着我。

我滚到墙边,坐起来,背靠着墙,质问他,你为什么要拿走我的羽毛,你把它藏哪儿去了。

表哥告诉我,他看见一只鸽子,不知它是公是母,只见它在我家的窗外盘旋,似乎很着急的样子,像在找寻它的孩子。他从书架上把那本横过来放置的《小王子》里,露出一截的羽毛取出来,抓着羽毛朝天空拼命挥舞,那只鸽子没有朝他飞来。白鸽的举动激怒了他,他把白色羽毛剪成丝状,从窗户一点点洒下,眼睛凝视着天空,直到他把手里所有丝状物分成几十等分全部扔掉,那只飞走的白鸽再也没有飞回。

“它不爱它的孩子。”表哥气鼓鼓道。

“万一那不是它孩子的羽毛呢?”我问。

“那就说明,它不爱它的同类。”他说。

表哥的观点把我逗笑了,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看见外星人在剪已经离开人类身体的一截头发丝,你会觉得残忍,会泛起同情之心么?羽毛又不是活的,羽毛就相当于鸟类的一段头发丝,你从它身体上去拔,它会感觉到很痛,但脱离了它身体,它就没任何感觉了。哈哈哈,笑死我了,你被你自己给耍了,你真笨!”

但是,笑着笑着,愤怒侵袭了我的内心。

——这愚蠢的表哥,他居然为了吸引一只鸽子的注意,毁掉我珍爱了四百多个日夜的羽毛书签,我却连一句道歉都没收到。

我转过身去,从下午到晚上,没和他说一句话。

爸妈很晚才回家,陪我度过这个生日。表哥还没有离开,我也没叫他过来陪我一起吹蜡烛。妈妈拉着他的手走向蛋糕边,我瞪了他一眼,往旁边迈了一大步,深吸一口气,弯下腰狠狠吹灭了蜡烛。

那天过后,表哥很久没来过我家。

我有些奇怪的是,我们两人的学校挨得很近,只隔着一条马路,有条路是我们的必经之路,平时上学放学,我们总会遇见彼此,但我每次看见他都熟视无睹,从不主动向他打招呼,每次都是他主动叫我名字,我才缓缓回头。可是,他没来我家的这段时间,我也没在放学路上瞧见过表哥。虽不主动联系,但我日复一日,像在完成一项任务,像陷入某种循环,餐桌上,父母偶尔谈起姨夫姨母家里的事,我也会立马竖起耳朵认真倾听,希望听到关于他的蛛丝马迹。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他就像从人间蒸发的一个人,谁都不愿再提起他。所以我有时会刻意放缓脚步,期待着那个唤我名字的声音再次从我身后响起,有时我又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天我们班老师拖了会儿堂,或者那天轮到我做值日要打扫教室卫生了,每次我放学晚了,我就会快步追赶路人的影子,追赶火红残阳的余光,去找寻那个我不愿叫出名字之人的背影,脚步匆匆却又频频回头,却还是怎么都找不到他。

我问自己,一个人如果消失,会消失多久呢?

每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都找不到答案。

我被这个巨大的疑问困扰了很久,直到最近,班里盗窃事件频频发生,成功转移了我的注意力。

班主任刘老师曾说,我是她在班级里安插的一双眼睛,是比监控摄像头还要管用的存在。

这一次,我也必须发挥自己火眼金睛的作用。

我时刻留意着班级同学的动态。

很快,我便向老师举报,我亲眼看见新来的转校生江同学总爱偷别的小朋友的东西,连我的电子手表带到学校的第二天,也不翼而飞了,目前,我只知道班里有这样一位小偷,在他来我们班级之前,班级从未发生过失窃事件,所以,即使没有亲眼所见,我把自己手表失踪一事却也归咎于他。事实证明,我的推测是对的,最后我的手表被他父亲母亲从他床下的小木匣子里找出,还有班里其他同学的遗失之物也都在那只小木匣里。江同学受到严厉处罚,险些被开除,他在学校和家长的教育下,班里再也没出现过盗窃事件,他再也不敢胡作非为了。

两周后,在放学路上,我被江同学找来的一群高年级学生“追杀”。表哥不知从哪里窜出来,拉着我就跑,我的体力跟不上他的速度,很快便没了力气。

“你快走吧,别管我,我……我跑不动了。”

“原来,你也有自暴自弃的时候。”

“才没,因为我不擅长运动。”

“傻瓜,你没有力气,别人才不会等你。你不在遇到危险时拼命往前跑,难道要等被缝针打石膏上药身受剧痛的时候,你就很擅长了?”

我们说话的间隙,江同学已经带着高年级学生追了上来。江同学让表哥离开,表哥却一步不挪。

“你想要一打九?你凭什么帮他?”

“就凭他是我弟弟,你们都给我滚开!”

他们围拢上来,我看见其中一人拿着老师教学用的三角尺当做武器,在我不知所措时,表哥用身体护住我,在他们围上来之前,他奋力把我往后一推让我快跑,我听了表哥的话,撒腿便跑——我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我必须赶紧找警察叔叔过来救人。我身后传来殴打撞击声,我听见一些男孩的惨叫声,不确定里面有没有表哥的声音。我平时不擅长体育运动,但是这次,我真的拼尽全力,比期末考试考长跑和短跑还要卖力。

我跑到路边的一个拐角,迎头撞上一个女孩,把她手里的雪糕给撞掉了。我定神看清自己撞到的人是韶琳,她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邵林的脖子上总是挂着一个哨子做吊坠,虽然平时她不怎么吹哨,但她总喜欢模仿体育老师的装扮。我灵机一动,计上心来,让她把哨子借我,她却提出条件,除非我到时候能把期末考试的答案写小纸条丢到她的座位下,她才肯借,被我斩钉截铁地拒绝后,她退而求其次,说这学期的数学作业和英语作业让我帮她写,或者借给她抄,她才肯借,我也没答应。她最后说:“就借一周,一周总行了吧……怎么,你还在犹豫?就这点要求都达不到,算了,不为难你,隔壁班的班长不知比你可爱多少倍。我不喜欢你了。”

我不需要她的喜欢,我也不喜欢她。

但是,为了救表哥,我妥协了。

我拿到哨子,以最快的速度冲向那条街。那帮坏孩子还在殴打表哥,我把头从街角缩回,背靠着墙吹响哨子,一声盖过一声,声音就像颇具威慑力的警告信号,每吹响一次哨子,我就大喊,警察来了,哨子声盖过了他们的拳打脚踢声,盖过了表哥的嚎叫,当哨声成功引起那帮坏孩子的警觉,我才藏起哨子,从拐角处跑出来,大喊:“警察来了,表哥,警察叔叔请你去作证!”那帮坏孩子吓得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我跑到表哥身边喊他名字,他正躺在地上喘着粗气,他的衬衫穿在身上,像女拉拉队员的紧身上衣一样小,遮不住那些红肿、淤青和淤紫的伤痕。

我费了很大力气将表哥拖回家。

当晚,我那爱酗酒的姨夫又来敲我们家门。

父亲昨天已经出差去了,家里只有我和母亲还有表哥,母亲怕他进来发酒疯伤人,让我们别去给他开门,但他一直在外头砸门,砸门声惊扰了邻居,业主群里消息不断,母亲不停给人家道歉。姨夫在外吵闹了几个小时,我以为他是担心表哥,来找表哥的,可他吵嚷与用拳头砸门、用脚踹门的整个过程,半句没提表哥的名字。我看到表哥神情有些落寞,他已经很久没说话了。

母亲说:“他定是要进来向我们借钱的。”

我目光还停留在表哥身上,表哥对母亲点了点头,支持道:“别开门,您打不过他的,他发起疯来没有人性。”

我问表哥:“姨夫真的有那么缺钱吗?”

表哥回答,他父亲很缺钱。去年,他同学的父母不让其养狗,便将那只小狗送给了爱狗的他,父亲背着他把那只狗送去屠宰场,换来买酒的钱。

约莫过了一个世纪,耳根终于清净了。

听说邻居们报了警,警察叔叔将姨夫拖上了警车。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药香味。“怎么伤得这样重,你爸又打你了?”表哥点点头没有告诉母亲今天在外面替我出头被打的事。“呼,呼,一直吹气,这样就不疼了。”母亲轻轻摇着扇子,望着表哥上了药的伤处,皱着眉心疼地说。

母亲要加班编辑档案,她留下我照顾表哥。

我从房间搬来小风扇对着表哥的伤口吹的时候,他推开风扇,一脸无奈地说,风扇吹怎么可以,这要用冰袋啦。我又连忙去找冰袋。为他冰敷的时候,表哥敞开心扉,对我说了许多他家里的事,他有一个不幸福的家庭,一个不爱他的父亲,和一个不断向家庭暴力妥协的软弱母亲。他说,他希望长大后可以用拳头保护母亲,将所有伤害以牙还牙。他还骄傲地告诉我,其实今天面对那些欺负他的坏孩子,他已具有了一打三的能力,可惜,他今天要面对的是九个人。

今晚,我也向表哥倾诉了一个秘密:其实,我没有朋友。在学校里,身为班长,我要管的事情很多,很多时候,我很想给自己树立一个正义的形象,却无意中得罪了很多曾经的朋友,渐渐的,那些无话不谈的朋友都疏远了。在这个日趋团结的班集体,我们能拧成一股绳的力量,有很多是来源于我,但当我们不需要参加集体活动时,当我们没有运动会比赛,没有郊游,没有集体去校外观展、学习,我又陷入那种令人讨厌的孤独境界。表哥告诉我,他朋友很多,而且他们和他的关系都很好,他愿意介绍那些小伙伴和我认识。

我用力点了点头,感动的话未说出口,却听他说,你有时会做出一些事,然后假装什么都没发生,比如,你偷偷把电闸拔了,然后假装无辜地看着我。我不和你计较,你也别放在心上。

我们聊到很晚,我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梦中,我依稀听见表哥还对我说着什么,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答着,其实不清楚自己说了些什么,梦醒后,我才想起,昨晚他有对我说,弄坏的羽毛书签,你好像很在意的样子,虽然我不知道它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过,我会赔给你的。那个梦很长很长,但我只浅浅记住那样一个开头。

我起床刷牙洗脸,母亲在滋滋啦啦的锅前做煎蛋。我回了趟房间,从书架上取下那本小王子,找到我之前看过的那页,对折纸张,合上书本。

我怎么回的自己的房间?我边咬煎蛋边问母亲。她告诉我,昨晚我在沙发旁边的地毯上睡着,被她抱回的房间。表哥呢,我问。

他一大早就走了,你卧室桌上有一个黄色纸盒子。今早我收拾客厅地板的时候,偶然发现地上有一片叶子,我盲猜他给你留的应该是树枝树叶拼成的玩具,大概是在为昨天晚上你照顾他的事,表达谢意吧。你吃完早饭再去拆纸盒。

过了一周,我穿上“新”运动服去找表哥。今天,它们刚好合身。就好像为我量身定做的一样。衣服的后面和裤子遮盖膝盖的位置有灰黑的印记,用再多的洗衣液,在洗衣机里滚再多遍也无法洗去,那是一个假装叛逆的男孩在泥地里摸爬滚打留下来的痕迹。表哥穿着的白色休闲服也刚好合身,那袖口有叠加的黑色与蓝色墨迹,同样难以清洗。表哥告诉我,他的伤已好得差不多了。

我们在外面玩了会,吃了点东西,然后一起回了我家。我打开卧室的门,他注意到那个骨碟还摆在上周他摆的床边靠窗的位置,走过去对它们啧啧称赞了一番。我目光也落在骨碟上,上面盛放着美丽的白羽,上周,每一根羽毛都还湿漉漉软塌塌的,残留了一摊被清洗后的水渍,如今再看,它们已被阳光晒干成新的羽毛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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