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客不演“大锤”演大侠,遭遇导演“潜规则”
当下,网红一词已从娱乐化的网络现象开始登堂入室走向经济学课堂。 从去年开始,不断有各种研讨会讨论一种名为“网红”的经济现象。从今年开始,网红经济日渐成形。对于这一新兴事物,各方一直存在多种争论,有人认为其浮躁,缺乏道德底线;有人认为是创新,有不小的价值可以挖掘。事实上,这一经济现象本身脱胎于互联网时代的市场,其生存与发展也应由市场来决定。
网红为什么会红?其中原因自然很多!
(1)最早的网红,也是最单纯的网红,因为具有的艺术与才华而成为网络红人。这一类的网红并不是科班出生的有才艺的人,他们大多数是普通人,在社会上从事着与才艺完全不沾边儿的工作,是纯粹的草根,在才艺方面没有接受所谓“正规”的训练。
而所具备的引起围观的才艺,常常是因自身的兴趣或是非同一般的天赋而自学成才的,这种自学的过程,与科班出生的专业人才有了完全不一样的独特风格或者是艺术技巧。因为偶然的渠道被转移到了网络,而吸引了大量的人气,甚至拥有了固定的粉丝群体。
(2)搞怪作秀成名,这一类成名的网红当属从“小咖秀”、“秒拍”等视频软件中火起来的,通过视频、图片的展示走红,常常有哗众取宠或是言行出位的表现,也具有很强的“想红”的目的性。
当然也存在由网络推手通过精心策划,而成名的这一类作品。在这些网红背后常常有一个团队,经过精心的策划和安排,在特定的场合、时间地点,来博取眼球。有团队或者是网络推手进行策划的网红,成名的可能性更高。
(3)可能性较小的,但也不排除有这样的网红类型~也就是~意外成名。他们主观并没有要刻意的炒作自己,而是自己不经意间的某一行为被网友通过照片或者视频传上网络,在猎奇心理的驱动下,大众给予关注,作为消遣。但是这一类网红的火爆寿命很短暂
“网红”和“网红经济”并不完全一样。
网红是网络红人,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互联网浮躁的一面。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最终结果能达到“红”就可以。在这种逻辑的引导下,譬如凤姐、木子美、芙蓉姐姐都可以称为“网红”。
而网红经济则是另一种概念,你可以“红”,但你要“红”的有价值。比如有人在旅游方面很有造诣,在自助游方面有很多经验可以分享,身边可以聚集很多“粉丝”。这样的人也可以称为“网红”,他所聚拢的这批旅游爱好者,可以成为他推广旅游产品的人群,他所生产的内容自然也具有极大的商品价值。
“网红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市场逻辑,在这种逻辑下,仅凭眼球效应出位的网红经济是难以走远的”4F筹谭皓天先生这样讲到。很简单,因为商品到最后还是要落实到真正的商品价值上,即使“一脱成名、一骂成王”,如果不能提供粉丝真正需要的商品,那么这样的网红经济注定“昙花一现”
而这些走红的普通人,主要原因是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所以,在网络媒介的作用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因为任何原因而走红,而受众的审美与审丑,也自然成了其中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