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回与桂飞有过短暂的相逢,就是在他们高一的时候。
一中是那个县里最好的学校,路回是花了点钱买进去的,贵妃是自己考进去的。刚进去,学校随机分班,高一上学期,还没有什么重点班,实验班,零班之分。那时候,座位也不像小学那样依据成绩排位。好友三五一群坐在前后左右,凭着喜好坐,第一排少有人占。
路回最喜欢坐前排,前排能使她积极自律。挑了个第四列靠窗的第一排座位,和她坐一块的是她的好朋友,从初三就认识的好友——邵汪洋。别被名字给糊弄了,她好友兼同桌是个女的,只不过长相魁梧了点。
路回后面的是两个男生,一个叫林村,一个叫周正。周正长得不“周正”,皮肤黑黑,有这肤色的人,离“老实人”不远,至少看上去像,是个寸头,稍微长那么点,脸上有痘痘,痘印,青春期的孩子嘛,要理解。
林村呢,就稍微好那么丁点,算得上帅气,皮肤总体不错,黄中偏白,前额留着个斜刘海,转正后的杀马特,单眼皮,鼻梁高,人也就这样子,总体还是不错的,人比较搞笑。
路回挺自来熟的,她同桌又是个豪爽的性子,所以他们四人没多会,就成了可以相互捉弄,仰天大笑的前后桌朋友。
桂飞就坐在第三列,第四五排的样子,不过刚开始,大家只跟前后左右聊得开,互相连个眼熟都算不上,路回没注意到他,也不奇怪。
路回是什么时候才正眼看过他呢?这就要说到,男女都会议论的话题了。男生会围在一块,点评班里的女生,谁长得漂亮,谁身材有料,谁的胸大。女生就议论班上的男生,谁长的帅,谁的皮肤好,谁是自己喜欢的类型,然后大概评选心中的班草帅哥,并猜测“你喜欢的类型,应该是某某样的吧”其中就有一个女生说:“路回,你喜欢的类型应该是那个样子的吧!”那女生用手往后一指,路回顺着她指向一看,路回就看到了桂飞。
桂飞穿着黑色外套,内搭白色的衬衫——我靠,这不就是小说里面女主喜欢的白衣男生类型嘛!是不是衣服上还要散发青草和阳光香味呢——那时,桂飞的头发丝丝滑顺,发型衬托出他雪白如玉的帅气,这是真的,他给人的感觉就是秀气。
他当时埋头写什么东西,也许是数学,或者物理,总之他的成绩很好,特别是理科方面,但高一的时候并不明显,至少路回当时就没觉得他是学霸级人物。也许人家成绩一直优异,只是路回没有特意关注过,所以从未觉得过。
许是他也感应到了路回那帮人在对他品头论足,路回望向他的时候,他也刚好抬起头,二人目光在半空中对视了片刻。他自然地一笔带过,路回扭过头,撇撇嘴:“我才不喜欢那种类型,小白脸一个!”
路回不知道,桂飞有没有听见她贬损他的话,她也不知道,桂飞有没有放在心上,反正路回她自己没有放在心上。这一天的这一幕就如一年365天里的每一幕一样的平常,以致于,路回不知道命运给她开了一个玩笑,她日后就栽在一个曾经信誓旦旦“不可能”的桂飞身上。
如此稚嫩的话,在没有经历也不懂“喜欢”是何物的当初路回来说,为时过早!路回思考一番,得出“不喜欢小白脸”结论,我想当时上帝肯定笑了。他欢笑路回当下的天真无谓,他苦笑路回日后的求而不得。
其实,有时候结局早已在前言里暗示过,是相信因果论的我们视而不见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