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业联盟”,是不同行业的商业主体进行合作,互相引流,达到共赢目的。比如航空公司和酒店合作,进行积分互换;美容店和服装店合作,互送优惠券;运营商的合约机,既为运营商保住了用户,又给手机产商提升了销量。
今天读了雕爷的《为何说滴滴是“伪平台型”互联网企业?》一文,发现雕爷提出的方案简直就是异业联盟的升级版。
最近美团抢占滴滴市场的消息十分火热。雕爷提出,做出行市场要明白:
没有人为了出行而出行。
也就是说,大家坐车出门,肯定是有事情的。比如,吃个饭。
于是可能出现这个场景:
你在美团上找好吃的。发现有家店评价不错,还有美团专车免费接送!
你坐了美团专车到饭店,出租车公司扣掉车费作为保证金。
在你在那家店吃完饭买完单后,保证金自动退回。
可能你会问,那车费谁来付?
当然是饭店了!
不少饭店平时为了引流,都会送些几十块的优惠券。直接派车把客户接过来,是不是更有诚意?对饭店来说,有了更多的有效流量;对出租车司机来说,收入得到保障,没有公司硬逼着分成;对食客来说,免费坐了车,是不是有种尊贵VIP的感觉!
除了饭店,酒店、洗脚城、游乐园等都可以用这种模式。如果美团把这条链打通了,那很有可能,你出行的10次,有个5、6次都是免费专车。那请问你还会使用其他公司的出租车吗?
在这个案例里,雕爷把餐饮和出租车这两个不存在竞争关系的商业机构组合在一起,得到了全新的商业模式,两者互相成就对方,共享流量带来的收益。
我认为这个思路来源于一个思考:
人做一个行为的动机是什么。
在这个例子里,是考虑了出行的动机。
其实在我们眼皮底下,常常有不少平台深入思考用户动机,撮合买卖双方,但对最终用户透明。比如:
各个搜索巨头——
用户使用谷歌百度的搜索服务。
用户搜索的动机是什么?——是找到他们认为需要的信息。
同时有另一批人,他们希望被看到。于是他们通过“竞价排名”,在搜索网站上展示自己。
在这个例子里,搜索网站就是“出租车”,而广告方就是“饭店”。用户从来不为搜索付费,而是广告方把这笔钱给付了。广告方给搜素网站广告费,搜素网站给广告方引流,用户使用搜素引擎只是方式,目的是找到需要的信息。
再比如淘宝——
用户使用淘宝的电子商务平台。
用户的目的是?——找到合适的商品。
同时有另一批人(卖家),他们需要被看见。于是需要在淘宝上买店铺,刷流量。
有时候,多想一步“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可能就会有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