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件事引发我很多思考。
小会是我们办公室的一位女老师,去年年底刚生了宝宝,休完产假回来后申请做班主任,她是一个很敬业的班主任,几乎每天都要在办公室加班到很晚,今天她在办公室抱怨说她老公说他们的家庭是丧偶式家庭,因为她总是在工作在加班,严重缺席了宝宝的很多成长瞬间。小会很是委屈,说:我现在每天晚上已经尽量8点钟就回家了,他为什么要这样说我?
我想说的是,她老公的批评是对的,尽管她说她休完产假后回来上班,是她老公要她申请做班主任的,因为担心她太闲了会和婆婆闹矛盾,但是我想最终的决策权还是在她手里,所以我觉得她老公的批评是对的。
有家庭教育专家呼吁女人的产假期应该延长到3年,因为这三年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个关键期,也是女人角色转换(从妻子到妈妈)后的适应期,女人产假太短,既不能让自己得到很好的休息,顺利度过这个适应期,也不能让孩子有很好的安全感,要知道每个孩子在母体里安稳安全的过了10个月后来到世间,他要适应一个全新的世界,他需要更多的来自母亲方面的安全感,也需要母亲更多的抚慰,可是,这个时候他的母亲却要去工作,分身乏术,只能像对待工作一样对待孩子,甚至,对工作比对孩子还要勤力,早出晚归,等她忙完了8点回到家中时,孩子说不定已经进入梦乡,而有的孩子,如果妈妈不在家就不能安睡,于是小小年纪就得饱受母子分离(即便是短时间),就得饱受思亲之痛,真的是很残忍。
所以我认为在孩子3岁之前,女人的重心应该是在孩子身上,多一些陪伴,多一些学习,做一个从容而科学的妈妈,这比做工作标兵劳动模范重要一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