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纪录片里看到草和树木的某种关系,有点意思,写了个散文。
草木
草、木,得光而生者也。
林中之乔木甚大,其高,仰之不足以知其端。叶相接,枝相交,所遮蔽者亦广,兽上观而不见天,鸟下窥而不见地。光之布于林间者,乔木得七八,以近于日月,而能张大枝叶也。其次则灌木,高不及乔木,不能广其枝叶,又居乔木下,得光十之一,以乔木掩之也。草最卑,复居灌木下,叶数枚,唯其众也遍,然得于光者益愈少,百之五也。
吾闻之,草虽弱,善枯,易火之,所焚数百米,木与草尽死。虽死,木欲长,数十年也,壮者往往百年而始就。草一岁而尽复生,此草所以善枯而无所恨也。木大则欺草,草怒亦毁木,奇之乃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