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

迟到

周五迟到了。

现在上班的这家公司与家里的距离不近,不过交通还算是便利,平常我开车的话全程高架,半小时即达。可是在这个城市生活,还有一个名词叫“限行”。在限行日,好好的车不让人开,据说这样可以避免拥堵,减少车辆的尾气排放。不管怎么说,在限行日如果不是现在创业或者已经发财的人士,那么唯一的选择只然是公共交通。

公共交通也没有问题,就是时间长了点。家里到单位,我是先骑电单车(这丫算是共享电动车)骑到地铁站,然后是地铁二一号线的换乘,最后出了地铁站还得骑个共享自行车来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现在各家园区的保安叔叔们都管得严了,共享单车进不了大门,还得步行入内。这一趟下来,即使我还算是很早出门,赶到单位还是落得了一个迟到的下场。

这么说起来,我这还只是通勤时间一个小时。新闻里那些一线城市的小白领,每天通勤时间都要二三个小时,住在郊区,工作在CBD,这样的日子也是难过的。难怪城里的房子还是要涨,地段因素总有它的价值。

以前在法院的时候,我是不怕迟到的。

这话讲得好像我是个刺头一样,其实我是一个良民。

我不怕迟到,是因为我一般老老实实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而且还每每自己自发自愿地加班加点。每个月偶尔迟个到,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不怕迟到,是因为机关单位管考勤的同事大家总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只要不太出格不会有人来认真管这个茬。领导真要问起,总有办法能够混过去,时间久了,也就不把迟到当成个事了。

我不怕迟到,还有一个原因。在法院工作十六年,大大小小也算是一个小领导。这个社会还是讲资历的,讲职位的,到了一定的级别自自然然就会获取一定的自由度。只要工作做好,考勤上的事算个啥事啊!

我辞职本来是想当律师的。可是法律规定,如我这样的人律师执业有禁业期。昨天还有人问我,解禁是啥时候?我掐着指头算了一算,欲哭无泪。我拿到正式的离职证明算到现在才两个月,这漫漫黑夜何时是一个头?

大家都知道,律师是自由职业者,自己当自己的老板,自谋衣食。客户是上帝,但不是老板。他关心是事情的结果,而不是事情的过程。客户会要求律师24小时在线,但绝对不会要求律师8小时坐班。

律师很忙,身体忙,心事重,但有一点好,自由。

有事的时候,可能会要赶晚上二三点的飞机出差;没事的时候,大家在上班,律师睡到自然醒也不会有人来考勤。

这样的生活是我的向往,所以我才从来体制内来到了体制外。

结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由于逆天的禁业期的存在,在这两年中我虽然可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但是绝大部分的业务只能同他人合作开展。现在找到一个合适的团队以及靠谱的人真的很难。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就让我有一点心力疲惫。

为了生存,我为自己在这两年中选择了一条暂时的道路——到一家企业去当法务。

法院是组织,企业也是组织。只要是组织就会有管人的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嘛!

咱也是混了社会十几年的人,这点道理是懂的!可是心里懂和管到自己头上来的感觉还是有差别。

昨天听罗辑思维,罗胖在一期节目里说有人做了一个交通事故的测试,问受访者认为一个地区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多少才合适。受访者说了一个数字,结果访问者让他看大屏幕上的人全是他的家人和朋友。于是受访者立马改口,最合适的数字应该是零。

你看,具体到人,再理性的头脑也抵不过感情的力量。

制度管到自己头上的时候那肯定是不爽的。每个人其实在内心中都渴望绝对的自由,无非能力有高低,实现的程度大小不一而已。

就拿我这个事情来讲,其实企业领导对我是承诺的——他们注重的是结果导向,不要求坐班。他们这个导向是对的,花了这么多钱请一个人来,自然希望干出成绩;不然这么高的薪酬招几个基础员工来做事,不是更好。

老板跟我讲过,直接上级也跟我讲过。

但是,这个精神是没有传达到人力资源那里的。作为组织的一环,专业的公司hr们在一丝不苟地执行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于是迟到问题就这样出现在我的面前。

如何破?

破,其实不难。

毕竟是上了十几年班的人,坐班是坐惯了的。公司有制度,作为高管,当然要带头执行。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打折扣。我想这应该是做人的基本道理。拿人工资,就要守规矩。不然带了一个坏头,对谁都不好。

但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

不是的。我追求是相对自由的生活,否则我何必从体制里跑到私人老板这里来呢?要说舒服,不是在体制里更舒服吗?

只不过是因为禁业期的问题,到企业这里只是过渡而已。

想通这一点,答案就出来了。

我要做的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商业社会的体验者,我是来学习的。学习企业的商业模式,同时也学习现代商业公司的管理制度。

站在这个角度,那么我应有的姿态就是应该是尊重现有的制度,但要与自己的职业规划分清楚主次,不要太把细枝末节的事情影响了格局以及干扰自己的思路。

简单明了三句话:

遵守制度,是一个职场人的本份。

人生规划与遵守制度之间,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面。

最后所谓的制度处罚无非就是扣点工钱而已,真的不必过于记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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