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创伤的人通常当时会失去记忆,很多年后可以恢复一点,如何使用这些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创伤性记忆的复杂性,所以在法律上如何使用这些证据就充满了争议。
20世纪80、90年代,类似的失忆问题出现在女性和儿童遭遇家庭暴力时,因为创伤性记忆的延迟恢复,受虐者无法寻求法律保护。创伤性失忆从一个心理学问题变成了一个政治、法律问题。
2007年,在一起性侵儿童案中,一位律师使用被抑制的记忆上诉,被法院拒绝,但两年后被最高法院接受,尽管世界各地的医生科学家都认为被抑制的记忆不存在,不能最为法庭证据被接受。
但,在2010年美国的一份判决书认为:缺乏科学证据并不意味着本案中的个人出现解离性失忆是不可信的……在判断本案有关理解性失忆的专家证言中,并未出现滥用裁决权的情形。
我们普通的记忆有以下特点,人类具有重写记忆的能力:
1.反复无常
2.总是在改写和改变
3.每个人对同一件事记忆也不同
4.并非总是反映现实
以上记忆都是我们个人经验的体现。
我们能否记得某事,取决于它的意义和引发的情绪。尽管我们最终忘记了侮辱和伤害,但这种感受一直会保留下来,让我们有所警觉。
遇到创伤,人的记忆有两种反应:
1.肾上腺素增多,记忆精准。呈现出叙事性记忆的特点,前后一致、合伙逻辑。
2.如果肾上腺素不难重负、崩溃,那么我们只会僵死、呆住。中断记忆存储,什么也不记得了。但图像、声音、感觉都会呈碎片化出现,无法组织的前后一致、合乎逻辑、无法用语言表达,出现失语。
19世纪末医学界就开始研究这些问题了,让内第一次指出了叙事记忆(创伤故事)vs创伤性记忆的区别:
创伤故事(日常记忆、叙事记忆):
1.适应性(完整的记忆+适当的情绪)
2.随环境变化而变化
3.社交化
4.目的(说过去的事是因为某种目的)
5.不断改变和扭曲
6.复杂的联想
7.会消失
创伤性记忆:
1.会由特定事件(元素)引发
2.不是浓缩的(因此重新体验或重现创伤没有任何有用的功能)
3.没有社交功能(僵在、卡在时间里不变的记忆)
4.形成双重记忆系统
5.感觉、想法、情绪以僵化、不完整的碎片存储。
如果可以觉察到被分离出的记忆,把碎片整合到自述性记忆中,形成一套记忆,大脑就可以识别出——这件事已经结束了,现在才是最重要的。
可生活中,医生、司法人员如何辨认出这个人是在创伤重演?病人又如何才能发现自己的行为根源?如果我们不清楚对方的背景,很可能认为他就是一个疯子、罪犯,而不是一个需要帮助、重组记忆的人。
对此,布洛伊、弗洛伊德都给我们留下了很多遗产,例如:谈话治疗、叙述创伤的细节…但也有很多拒绝创伤、否认创伤的情况,例如医学、政治、文化、军方,甚至病人自己,都不愿意回顾战争。
不过我们仍然可以在文学艺术作品里看到它们,战争会对士兵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否认创伤的后果会对社会结构造成严重破坏,某些国家残忍地对待饱受创伤的士兵,人权变贬值、强者的道德盛行于社会内部,为二战埋下了隐患。
二战后,军方及领导人开始觉醒,开始面对创伤问题,为军人提供健康服务,促进了经济发展。
关于抑制性记忆的科研也一直在进行,记忆丧失最严重的当属儿童性虐待的受害者。他们年龄越小,与施虐者关系越近,越容易忘记。而且更少受到母亲的支持。
正常记忆与创伤性记忆如此不同,作者提出:暴露疗法不适应于创伤治疗,重新体验无济于事,找到表达过去的语言可以带来变化,但并不会终止闪回,不会让你更有生命力。
我们要理解创伤,克服我们对它天然的回避,培养聆听受害者见证的勇气。
只要心理学家或医生可以建立一个安全的环境,他们就有足够的能力自愈,而不要企图修理、治疗好他们。
例如:固定的心理咨询、瑜伽、乐于接受你的组织……都可以让创伤远离他们的生活。这些心理、社会、身体逐渐强化的经历,会给人带来安全感和掌控感。让他们能够远离过去,让现在和未来的期望重现。
带着创伤也可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