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脸面、孝道、缘分这几个概念在中国人日常生活中广泛、频繁地应用。这些概念不能单纯地将它们与西方人的human feelings、face、esteem、destined等同,它们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普遍存在于中国社会中个人意识层面,是中国人特有而重要的心理和行为现象。
要掌握这些概念,須先了解这些概念所生根于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一:中国是个传统的农业文明社会,农业社会中的人根植于土、以农为生、世代定居,富有地方性而缺乏流动性。与狩猎游牧不同,农业的耕种需要在一块适宜的土地上进行长期性的劳动耕作,并且,耕作的合作需要和农业产生相对于游猎更多的经济剩余,能够供养更多人口,致使人口在区域内不断累积,形成一定范围的聚居地。在聚居地内,人与人因长期、经常性的接触而相互熟习,又因人口流动性小,交往对象选择性小,迫使人们倾向于对社会交往稳定性的追求和对人际关系处理的加倍关注。
第二:农作物的保护、照料、收获是个体无法独自完成的,需要小团体持久、亲密的共同协作,这种需要形成以血缘为基础、关系稳定的家庭团体。家庭团体具有很强的延展性,根据家庭事业大小,可以是最为简单的父、母、子的核心家庭,也可以扩大到以父系为主轴的家庭氏族。作为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核心,中国农业社会围绕家庭传承延续、和谐团结的需要,在儒家思想影响下,建构了孝道、宗法等伦理规范。
第三:人们在长期互动交往中,为维持公共社会的正常运行,保证个体对他人行为预期和关系协调,共同约定俗成产生一系列社会规范和原则。这些规范原则被政府组织正式、确切地,以书面的形式制定为法律制度,并通过执法机关的强制力使社会个体遵从。西方社会正是重视通过以成文法律制度对人进行管理和约束,中国传统社会不同的是,一系列规范原则不是被法律所制定,则是侧重儒家引导的“礼”对社会进行道德统治。道德统治并非以制度和执法机构的强制力为社会秩序的基础,是通过深入人心的道德价值观和社会舆论使人服从。
第四:传统农业社会的特点是社会变迁速率缓慢,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老祖宗的知识经验在改朝换代后仍能为后代们适用。由于长辈们吃的“盐”比后辈们吃的“米”还多,这是长辈能够对后辈进行领导、教化的重要因素。
以上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性质的探讨仍十分粗劣、简略,但在本文中,是我们要理解人情、孝道、脸面、缘分的重要的前提基础。只有将这些概念融汇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对它们的产生、功能有明确的认识。
先讲人情。要问人情,似乎国人都了然于心,但却往往无法对其进行清晰的定义。从字面上看,人情可以理解为人的基本情感,乃是喜、怒、哀、乐、惧、爱、憎、欲,然而我们都知道它有更深层含义。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熟知世事与通达人情指明个体善于接人待物,能够把握好人际间“礼”的关系,所以说人情世事与礼具有密切关系。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人情是“礼”来来往往中建立起来的。我们常说,卖人情、送人情、讨人情,人情好似一种物质,在人际间进行传递交换,人们以这种交换性的人情作为人际关系的起点,并且在不断的相互馈赠中关系得到加强、巩固。
这种交换性的人情并不等同于经济性的交换,在农业社会中,相互合作需要和长期交往需要,要求人们保持密切联系的需要,所以人情以不相等、弄不清、还不完地持续下去。要是欠对方一笔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返还更大的人情,使对方反欠自己一笔,期待对方下次的返还,人际关系就是这样地连续下去。人情怕清算和拒绝,清算和拒绝是不通人情的体现,若是没有往来的人情,也就意味着没有合作需要和相互帮助的义务,关系也就终止无需维持了。所以,人情是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中互相帮助、合作的纽带,是一种社会的交换性行为。
脸、面在使用中经常被混淆,两者的指向实际上是不同的。人们常说:感觉有面子、感觉没面子、感觉丢面子,这样的“面”是个体感觉到的,是受外界刺激所作出的心理反应。人们也常说:赏脸、捧脸、不要脸,这样的“脸”是他人对个体价值判断后所作出的行为反应。可以这么说,面子是自己挣得的,脸是他人给的。一个人想要感觉有面子,就得去争脸,争脸行为就是塑造个人自身形象或操作自身在他人心目中的序列地位,使他人改变对自己的行为态度,施予自己脸,让自己感到有面子。
脸、面的获得,归根结底是个人地位的获得。个人地位的提升,能够获取他人更多的认同,引起他人结交的意愿,产生更多的脸面。个人地位的提升不外乎这几种:一是获取权利地位,职务权利、话语权利、连带关系的权利等,通过权利使他人对自己服从和拥护。二是良好的个人能力和道德品质,人们倾向于结交君子和能人而不是小人和傻瓜。三是通过礼尚往来,在交往中不断往返人情加强与他人联系,不断提高在他人心目中的评价。
子曰:“道之以政,其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法治是强制、他律的,人们是惧怕违法的刑狱,而不是自觉的服从。礼治主要是内化、自律的,由个人主动恪守,通过耻感作为约束,耻由个体自身的羞耻感(即面子)和社会公众的舆论行为(即脸)发挥作用。相互熟习的区域中,外界的评价对个体的影响极大。一个人若是不遵从社会的规范和原则,就得不到他人的尊重和帮助,同时也愧对于心,就失去脸,感觉没面子。所以,在礼治的社会中,个人必须注意自身行为和形象是否符合礼仪规范,以防丢失脸面。
国人眼中,缘分是命中注定的人际关系,人与人的相识都可以解释为含有缘的成分。缘有长期性亲缘、姻缘、战友缘等不解之缘,有短期性的同行缘、偶遇缘、主客缘等一面之缘,有天造地设、百世情缘的金玉良缘,也有冤家聚头、父子相仇的孽缘。缘有如此普遍的适用性,与它在社会中极为重要的功能密切相关。农业经济形态需要稳定的社会结构,缘作为人际关系前定和命定的解释,有助于促进人际关系或消除关系紧张。
以两人相识的过程为例,两人初见面时所获得的信息形成第一印象,第一印象可分为好感、无感、恶感。好感在个人心里上将其定义为有缘的感受,潜意识认为两人之间可发生一段有保证的关系,这种潜意识会增加对交往对象的情感投入,从而快速催化两人之间的关系。无感和恶感则会从心里上定义为无缘的感受,潜意识认为两人之间无法发展为良好关系,故不能强求,这样会陡减对对方情感投入,最后决定终止这段关系。缘将人际关系成败合理化而不是将之归咎于个人性格。若是成功的良缘,可以避免他者的嫉妒,损害与他人关系,若是失败的孽缘,也不会引起交往双方的自责与它怪。特别是在传统社会,个人婚姻由父母包办,如果婚姻失败用缘将之加以解释,避免子女对父母的抱怨,也使当事人容忍或接受。
前面有提到,农业社会需要稳定的社会结构,这种需要形成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团体,并出现一系列使家庭团体团结、有序的规范,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孝道。孝道,要求子女对父母生育之恩的报答,强调子女对父母顺从、继承、显扬、奉养、葬祀等。传统社会经济剩余少,社会保障体系缺乏,个体对于晚年生活往往无所依靠,生儿育女能够在日后无法进行经济生产时让子女进行对自己的赡养。而子女对父母的孝道态度与行为首先来源于对生养自己的父母爱护与善待,再者是深入人心的社会家庭伦理,并且通过脸面发挥作用。
事实证明,传统孝道不再完全适用于当今变迁巨大的社会。父母在不远游,传宗接代,与父母同住等社会规范的孝行已不能为现代社会人们所接受。孝道成为一种主观的,互动于父母与子女间的行为态度。
情、面、缘、孝概作为研究中国人心理与行为现象的重要切入点,对于了解当下的中国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