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昆明长丰学校臭肉事件,终于有了最终处理结果。
事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10月16日。当天,一段由家长拍摄的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长丰学校食堂的猪肉被指散发恶臭,疑似变质。
这一爆料迅速引发家长们的强烈不满和担忧,纷纷聚集到学校门口,要求校方给出解释和解决方案。
事件发生后,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官渡区教育体育局迅速介入调查。官渡区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调查,现场待加工猪肉感官气味异常,执法人员对食堂食材进行查封,并对涉事学校、企业立案调查,学校食堂已停止供餐。
随着事件的发酵,更多细节逐渐浮出水面,这些猪肉不仅有异味,还存在标签标注不明确问题,甚至有家长声称发现标注有“2015”字样冻肉,怀疑这些肉已经过期变质。
面对家长的质疑,学校方面则坚称,所有的冻肉都是今年采购的,并没有过期。双方各执一词,使得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10月17日下午,长丰学校董事长组织众多学生家长,进行面对面沟通对话,但这场沟通会并未能平息家长们的愤怒。
然而,在家长见面会结束时,学校董事长无视家长们的最后一个提问,直接起身插兜离席,引发家长们的强烈抗议,家长们高喊“不要走!问题没解决!”但校方并未给予回应。
为了尽快查明真相,官渡区迅速成立了由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调查。
10月19日,联合调查组发布了详细的情况通报,揭示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据通报,涉事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23.8mg/100g)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5mg/100g),判定为不合格。这批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
然而,在凌晨进行机器切片加工后,未做散热处理并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
而对于家长们质疑的“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经调查,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
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并非生产日期。这一调查结果也彻底澄清关于过期冻肉的传言。
通报指出,官渡区长丰学校是一所股份制民办完全中学,学校举办方为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办学。
长丰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长丰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
同时,云南润升物业虽然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
基于以上调查结果,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对涉事企业和学校作出严厉处罚。
对长丰学校,依法对其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
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
责令长丰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
对涉事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
此外,昆明市纪委监委还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出停职检查处理。
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不仅彰显了政府对于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和决心,也再次提醒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校和食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然而,尽管事件已经得到了妥善处理,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未结束。
为何这样的事件会一再发生?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更需要学校、企业、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协作。
对于学校而言,必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食品来源可靠、质量过硬。
此次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网友们纷纷表示,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些网友认为,处罚力度应该更大,以儆效尤;另一些网友则认为,应该加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此次事件也暴露出学校食堂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一些学校为了节省成本,采购低质量的食材;有的对卫生环境毫不在意,厨房如同“战场”。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学生的身体健康,也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希望全国所有的学校都以此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从源头上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我们更希望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还学校食堂一片净土,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