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卧猫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泰戈尔
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这部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好的诠释了泰戈尔《飞鸟集》中的这句诗。
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在情窦初开的年纪,爱上了新搬来的邻居——一位当地颇有名气的作家。作家的生活放荡不羁,自由散漫,小女孩由最初对他的好奇慢慢发展成为暗恋。辗转十几年,小女孩长成了风姿绰约的女人。
在这十几年中,他们之间有过三次缠绵,女人甚至怀上了作家的孩子。可是作家只把她当做千百个露水情人中的一个,每一次相见,他都未能认出眼前的漂亮女人,就是那个曾经衣着寒酸的小女孩。他甚至不知道女人为他生下了孩子,并艰难的独自养活着他。
当他们的儿子因流感而离世,女人也因为被感染终于死去时,作家才收到了这样一封绝笔情书。遗憾的是,读完这个爱了他一生的女人的故事,作家依然想不起她的容貌,更无从得知她的名字。
整部作品以一封信的形式展开,将女子的暗恋描绘的细腻独到,读后让人唏嘘不已。
茨威格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高尔基这样评价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对于茨威格来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他思想转折期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极其成功的作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浪漫主义文学退潮,茨威格开始在时代变革中思考他的作家之路。
这部小说就是在这个时候诞生的,而茨威格本人,在生活中也曾经有过收到“陌生女人”来信的经历。他将自己的部分经历揉进小说里,创作出了这样一部震撼心灵的作品。
一、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悄悄所怀的爱情
女孩生活在单身家庭,家庭条件不好,她和母亲相依为命,过着清贫的生活。
在她们的房子对面,租住的是一对很不和睦的夫妻,丈夫醉了酒时常摔盆砸碗,房子的隔音不好,她们经常在夜里听到吵架打骂的声音。那家的丈夫常常出言不逊,将贫苦的委屈撒在每一个人身上,整栋楼的住户没有一家人喜欢这一家。
女孩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周围住的几乎都是穷人,耳边时常听到的也都是对穷苦的抱怨和不如意的骂骂咧咧。母亲独自带着她,并没有给她太多的关心,失去父亲让她也很少尝到家庭的温暖。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作家闯进了她的生活。那对最讨人厌的夫妻搬走了,而即将搬进来的正是这位作家。
整栋楼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体面的人物,从搬家的动静就能看得出了。装修工人忙里忙外,一位白发的仆人每天来打扫和搬运东西。女孩被这些不同寻常的动静吸引着,孩子的想象力是无限的,她开始幻想这些漂亮家具的主人该是怎样一个儒雅的模样。
还未见到他,他就先入了她的梦。而直到他出现在她的面前,她才发现他原来那么年轻,远不是她梦中的,垂暮老人的模样。
从那以后,她像一块被磁铁吸住了铁石,她的心再也不能从他身上抽离了。
那年,他二十五岁,她十三岁。
我的一生确实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此之前我的生活郁郁寡欢、杂乱无章,它像一个蒙着尘埃、布满蛛网、散发着霉味的地窖,对它里面的人和事,我的心里早已忘却。
从此,她的生活被他填满。她透过门上的小洞,悄悄注视着他的身影;她趁着仆人约翰晒地毯的机会,提出帮忙把地毯抬进家中,而得以目睹了他的房间;她捡起他随手扔掉的烟头,只因他的唇曾紧贴过的它;她吻过他握过的门把手,因为那上面还残存着他的气息。
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了我的命运之中,就像跌入了万丈深渊。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就只有一个人——就是你!
她从此坠入情网,展开了一场只有自己知晓的暗恋。只有一次,她情不自禁地为他打开过院落的大门,而他用他那惯常的、温柔的目光对她说了一句,“谢谢你,小姐。”
就是这简单的几个字,让她欢呼雀跃了一生。就是这样一束他对任何人都会投去的温柔目光,让她直到死去之前,一想到就会激动到颤抖。
孩子的爱情是天大的秘密,可却拥有成人之间的爱所不具备的力量。
家庭不够温暖,生活环境不够优良,她的生活太简单,甚至于可以用乏味来形容。所以当作家出现时,仿佛是照进她生活里的一道光,她追随着这一道耀眼和绚丽,直到把孩子惯常的好奇发展成感情上的依恋。
他本多情,而她太痴。他根本不知她是谁,她却爱了他整整一生。
二、爱是一个人的事,我爱你,与你无关
在作家搬来不久,女孩的母亲就为她找到了一位继父,她就要随着母亲搬离这里了。
那是她最绝望的日子,这意味着她将远离她生命中的阳光,重新去过从前地窖一般的日子了。当她听到母亲宣布一定要搬走的时候,她眼前一黑,晕倒过去。
那一夜,她穿着单衣,趴在门前的地板上,侧耳留意着作家回来的脚步声。寒风吹冷了她的身体,她不敢去围上毯子,因为害怕温暖会让她睡去,让她失去见他最后一面的机会。
可是,当她等来作家的脚步声时,她发现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怀里搂着一个精致美丽的女人,她从前曾多次见过他带不同的女人回来。对他的多情,她早有了解。
但这浇灭了她冲过去和他告别的勇气,直到她离开,他都不曾知晓她已将全部的情感倾注给了这场暗恋。
继父对她很好,她本可以过舒适无忧的生活。可她无时无刻不想念这里,看不到他的日子,她度日如年。在她成年的那天,她义无反顾的回到了这里,找到一份理货员的工作,她终于又能和他呼吸同一片地方的空气了。
他们有了一次偶遇,她的美丽吸引了他。他们共进晚餐,继而,作家邀请她去寓所坐坐。
成年人之间的邀请,彼此心照不宣。按照常理,女人该表现出足够的矜持,可她盼这一天已盼了多年。
她无法拒绝他的邀请,第一次真正踏进她醒着和梦里来过无数次的房间。他们有了缠绵的第一夜,而他只把她当做一个陌生女子,他不知道,她就是从前偷偷关注过他,并深深爱着他的邻家小女孩。
很快,他们有了第二夜,而那一夜,她怀上了他们的孩子。在此之后,他出门远行,答应一回来就会给她写信,可是直到她写下这封绝笔情书,他的信都没有来到。
因为你喜欢的只是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怡然自得,你生怕干预别人的命运。你喜欢对所有的女人,像蜜蜂采花似的对世界滥施爱情,而不愿做出任何牺牲。
因为怕给他造成妨碍,她没有告知他她怀孕的消息。因为希望把他的骨肉留在身边,她选择生下这个孩子。
多少女人,自以为爱着一个男人,而她们最终爱的只有自己。可是她,这个美丽又单纯的女人,她是真正爱这个男人。
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懂他,甚至比作家自己更了解他。她深知她的爱人不是一个愿意负责任的人,孩子的存在必定为他带来忧虑。她甚至不忍让他的眉头皱一下,她宁愿自己背负起一切。
她独身一人,经济上很拮据,临产时只能住进最便宜的妇产医院。在那里,她受到了身体到心灵的践踏,那地方若让她形容,唯有两个字最贴切,那就是“地狱”。
假如由于那些时刻我还得再进一次地狱,而且事先知道我将受的苦,那么我还愿意再进一次,我亲爱的,我愿意再进一次,再进一千次!
此后他们又有过一夜缠绵,而那时,为了给他们的孩子最好的生活,她已委身为别人的情妇。他又一次为她的美貌吸引,而对他的召唤,她完全没有抵抗能力。
这一次,他又没能认出她。他对她说着缠绵的情话,再次把她当成了露水情人。她看着她在前一天送来的玫瑰花,每年生日,她都会寄给他一大束玫瑰花,而他对送花人一无所知。
当她心碎不已,发现她深爱的男人对她半点印象都没有的时候,她强忍住泪水,夺门而出。正好与那个白发苍苍的仆人约翰撞了个满怀,从约翰的眼神里,她看出,约翰认出了她。
所有的人都很娇惯我,大家都对我很好——只有你,只有你,只有你把我忘掉了,只有你,只有你从来没有认出我!
三、是永恒的爱情,还是轻贱的暗恋?
张爱玲曾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
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子,也是这般低到尘埃里的女子。她甚至把他对她的一夜情认作赏赐,她对他永远感谢,宁愿用一生的苦去换三夜的甜,她甘之如饴。
当作家读完这封长达十三页的信,他陷入朦胧的回忆。他模模糊糊地把信里提到的事件串起来,可往事如烟,她的脸好像坠入记忆的迷雾里,他最终还是不能清晰的记起她。
这是永恒的爱情吗?
她爱他所爱,一生只为他而活。因他喜欢读书,她翻遍无数文学作品,因此成绩名列前茅;她猜想他喜欢音乐,她开始苦练钢琴;她能背诵他出版的所有作品,无论从哪一个字开始念起,她都能接着背下去。
在这场爱情里,她始终是一个付出者。如果痴情可以让爱情成为永恒,那么她的爱情是永恒的;如果奉献可以让爱情成为永恒,那么她的爱情是永恒的;如果成全可以让爱情成为永恒,那么她的爱情是永恒的。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如果张爱玲的这句话,可以作为真正爱情的标准,那么她的爱情是永恒的。
可问题是,在这场暗恋里,似乎有一个人缺席,那就是她自己。她的爱让她彻底弄丢了自己,我认为,这便不是真正的爱情。
她低进尘埃,把他不经意的一瞥视为最珍贵的纪念。十几年的光阴,她从未为自己活过。
没有他的日子,她毫无生机,她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等待,只有被他召唤的那三夜,她曾绽放过。而其余的日子,她靠着回忆和想象度日。你问她是否后悔,她笑的比谁都美,她沉沦在爱情里,未曾想过走出来。
她的爱情是一味毒药,这药深深伤了她自己。
真正不朽的爱情,一定是有尊严的。而一厢情愿沉沦的爱,一定称不上永恒。
虽然,她的一生让人震撼,她的爱情让人唏嘘,可她的行为一定不是爱情最好的榜样,她一定不是天下女子该效仿的对象。
在这部作品里,茨威格向我们展示了爱情的力量,哪怕不被另一方所知,也能爱的投入,爱的彻底。
小说写在战争年代,茨威格想要展现给人们的,是女人在男权社会所受到的无形压迫。在男女不平等的社会里,女人作为一个人,还是作为一个玩物,往往无法由女人自己决定。
在当代的中国,男女平等问题可以说早已不成问题了。女人可以自由选择婚姻,自由选择爱情。女人不必再作为男人的依附,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精神上。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一场我爱你与你无关的暗恋,在为爱震撼之余,我们也应该明白,真正的爱,永远要以尊严为前提。
卧猫:站着坐着不如卧着,我是一只喜欢读书和写文的懒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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