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师来时,她已穿好了事先选定的衣裙,坐在梳妆镜前。伊始,她就笑着对人家说:化淡一点,自然就好,最好像没化过那样。化妆师是位二十出头的姑娘,大概习惯了国人一向的浓妆艳抹,听了这话不免有些为难,脸上赔笑,手头动作却没停下,她于是一直说:好了,够了,行了,就这样……
我坐在三步之遥,手里捧着书,当此情形,也无心阅读,目光一直停在她脸上。
她的笑颜里不免存了些许歉意,似乎为自己刁难对方感到愧疚。一袭长裙,也像本来就长在身上似的得体,直发齐肩,轻巧的从耳后绕过,那廓线迤迤然具备一种优雅。有时太阳透过玻璃窗,折射在她头顶,闪亮刺目,亮到我眼前只见一个人形,面目不清。每当此时,我只觉天光明媚,良俪在侧,生而为人的快乐,无逾于斯。
妆罢,接着便是照相,我俩在镜头前都浑身不自在,无法,总要硬着头皮挺过去。幸而我有不止一位摄影师朋友,推荐的人自然是好的,不至于照出美容沙龙橱窗式的作品。镁光闪过,快门响过,人在机器前僵硬的变换姿态,做无谓之抵抗……好了,总算挺过来,岂止硬着头皮,简直要硬着心肠。
余下的事,毋庸赘述,the rest is history,这话实在是尘埃落定后才能说的,意味着阅尽世故的脱略。而我,及她,对人情世故哪里谈得上“阅尽”,是避之不及,且战且退,半分洒脱也没有。
流年匆匆,我们终于是真的老了,镜子里看得见的真实,再真实不过。“千古是非心,一夕渔樵话”,有时人生真不如一句诗。活在任何朝代,我们大概都是这样,现代更糟一些,不敢做渔樵之想。陶渊明的贫穷,饥饿,自我放逐,是极奢侈的浪漫,他身心内外,俱有田园,还怕什么?而我们仰观宇宙之大,复感吾生之须臾,长江之无穷,是不敢睁眼的,一睁眼,水电账单逼上门来,完了。
她开始学写字,大概也非出于羡慕——我的字没那么好。又鬼使神差,偏要学瘦金体,我于是直言相劝:赵佶的字如刀枪剑戟,锋芒毕露,不适合女儿家。她却不同意,说在她看来,倒更像一根根忧郁自负的细竹,一枝一蔓,一叶一疤,无不有华丽贵胄气。我不死心,又劝她学羲之:笔势可以“流觞曲水”,笔意可以“畅叙幽情”,心境可以“怏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她似乎被我说动了,终于一字一句的临摹起兰亭。
每日看她练字,内心极平静,她不写,倒是我难受多些。最是夏秋时节,窗台夕照,阳光落在纸面,细如蚊须的白绒也显得一清二楚,新磨的松烟墨汁印上去,几乎能看见云蒸霞蔚。她写了一年,越写越好,天赋必是比我强的,我大言不惭的笑称,若我是王羲之,她直可做卫夫人。
我也总要找点事做,才不吃亏。养金鱼,植菊花,似乎都在做人工扭曲自然的帮凶,予所不取;绘画,雕塑,音乐,又容易起不该起的野心,亦吾所不欲。矫情到如此地步,只好拾起老本行——于是我决心翻译一本长篇小说。法文的,似乎近年鲜有佳作,经典是万万不敢动的。英文早已君临天下,至今仍渠清如许,活水长流,几乎每年都有拿得出手的东西,只是当代文学,能入我法眼者,别说十之一二,百之一二也无,我实实在在是个无可救药的文学恋旧癖患者,薄今人爱古人到偏执的地步。文学,艺术,诚是我宿命的乡愁,弃我去者,乱我心者,全在这世纪以前,人类群星闪耀时。今天,是后黄金时代之后,不知该称为什么的时代。风格,主义,潮流……一团快刀也斩不断的乱麻,况且并无快刀,却多有躲在暗处放冷枪的鼠辈。
终于选定Ford Madox Ford的《好兵》(Good Soldier),生于19世纪晚期的英国作家,比我崇敬的哈代先生只大四岁。小说写两对夫妇的情感纠葛,开篇即申明大意,正是畴昔欧罗巴文人的作风,深得我心。更重要的,其中颇多女性心理剖析,少不得要请教于她。
没有约定,没有期限,就这么兴之所至的译下去,多于闲暇时着笔,进度自然是慢的,慢也慢不过岁月悠长,一年半载后,四章已成其三。她的参与必不可少,是读者,也是顾问,之前的一部部小说,散文,长诗,也都是这样悠悠的过来,可想而知,也将要这样悠悠的过去。
那天吃过晚饭,她突然意兴阑珊,倚在桌上问我:“我们认识多久了?不算恋爱,从认识算起。”
我略一凝神,答到:“前后总有十年了。”
“那也真是好长时间了。”
“很长吗?这才刚开始呢。”
她不再说话,笑得像旷野上那朵胜过所罗门王全部财富的百合花。
我们决心要自己酿酒——生活的自然主义,百无聊赖的美学情趣,好像都算不上,何况,标榜的自然主义往往不自然,自诩的美学往往勉为其难。我们算什么?遥望山水莫逆于心的愚夫愚妇罢了,只是觉得活着就要好玩。于是动起手来,选购葡萄,玻璃瓶,压榨,发酵,换瓶,算计好时间,剩下的就是等待。
两个月后,正赶上她生日。吹过蜡烛,许过愿,如愿以偿的互抹了一脸蛋糕,她欢呼:“开酒!”,一路小跑向厨房,我跟在背后,笑着提醒:“你手上全是奶油,当心…”,话未说完,悲剧已诞生。只听“嘭”一声,夹杂着她的惊呼,数月心血,顷刻化作地面一滩红水,横亘在我俩之间,仿佛血流如注。我和她似乎都难以接受这惨痛的结局,一时呆立原地,静默无言,我望着她,她望着我,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你怎么不早点提醒我?”她的话里带了哭音。
“是我不好。葡萄还买得到,瓶子也有多余的,我们再做。”我走过去抱着她,她终于哭出来。
还好,“嘭”一声摔碎的,只是酒瓶,但如今回想起来,竟是不祥之兆。
我们认识二十年时,她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我还想写字,可是连提笔的力气都没有,何至于此?” 她在问我,又不是在问我,因我无法回答,凡人皆无法回答。我沉在深不可测的自责里,怎么不早点提醒她?好像我知道病要来似的——我当然知道,生老病死,谁不知道?我没提醒,是我不好,葡萄和瓶子都有,蛋糕和蜡烛随时买得到,悲剧诞生,人不会破涕为笑,问日神,问酒神,问尼采,答案都一样。“人在悲哀中才像人”,这话又是谁说的,说得如此不留余地,不堪设想,莫可名状的绝望。
面对她的墓碑,我没有绝望。墓前有酒,有纸笔,有翻译完成的小说,以及更多看不见的纪念品,我是装在心里带过来的。带过来了,就不想带回去,与她有关的东西我统统不愿留下,不愿被提醒。
天光明媚,良俪在侧,这是没有变的,尽管她在泥土之下,静默无言。死,是渡过忘川,度一切苦厄,达于彼岸。我望着她,她望着我,冥冥一水间,漠漠不得语。确然是“不得”,断,舍,离,俱是不得。不得而已,不得已,无奈到极点,便生出信仰。佛陀,耶稣,老子,哪个不是绝望得心力交瘁?但我真的没有绝望。那梳妆台旁歉疚的笑颜,那照相机前尴尬的姿态,那逃不出人间烟火的田园牧歌,那夕照下泛着神光的白纸黑字,那福特笔下阴雨连绵的英国乡村,那不劳作不纺织,也穿戴得比所罗门王高贵的百合花。这些事我都忘了,忘得一干二净。所以才不绝望。
那些不愿留下的,毕竟留下了,连衣橱里形影相吊的一袭长裙也未收敛,何必呢?有没有她,时光都是悠悠的过来,也要悠悠的过去。论及睹物思人这回事,杜甫与归有光堪为翘楚,那香雾云鬓,清辉玉臂,那亭亭如盖的枇杷树,可谓珠玉在前。而我辈有幸活在21世纪,庶几不必拾人笔慧,因”物”的种类也广大许多,尽管不够古典,甚至过于现代到轻浮,例如:我打开iPad,见到她下载的app弹出更新提示,一时竟悲来填膺。
人在悲哀中,总要写点什么,才像人。后之览者,或将有感于斯文,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