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有一个妹妹,她特别喜欢招惹我。”
“每次我要去教育她的时候,她都会跑到爸爸那里告状。”
“爸爸听了妹妹的话,不管真相是什么,二话不说就来教训我。”
“爸爸,您能不能,试着相信我一次?”
这是最近湖南卫视《少年说》节目中,一个9岁女孩的心声。
吐槽的是姐姐,站在台上,委屈的小脸,眉头紧皱,满是期待地看着台下的父亲。
爸爸:你说的这个事情自己过去不太注意。但是你妹妹的这个事情,你上学也学过“孔融让梨”的故事。古人都知道以大让小,你又比她大六岁,这个道理还用爸爸说吗?
女儿:但是为什么每次明明都是她做错了,都要让我道歉?
爸爸:她小她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吗?
女儿:可是我每次都让着她,让着让着,她都会认为这是一种习惯。所以她怎么欺负我,她都认为你不会说她。
爸爸:毕竟她小嘛!
说到二娃,即便在大庭广众之下,爸爸情不自禁地语带宠溺,脸上是压抑不住的微笑。
他似乎没有看见大女儿满脸的失望,眼中泫然欲滴的泪珠。
是啊,自从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之后,胖嘟嘟软糯糯粉嫩嫩的二娃的到来,的确给不少家庭增添了许多的幸福快乐。
一些爸爸妈妈表示:生老大的时候,自己年轻不懂事,又有老人帮衬,基本上没怎么费心娃娃就长大了。
如今人到中年,亲自带二宝,才真正明白其中的艰辛,也更能体会其中的乐趣。
至于老大嘛,没事儿,TA们都长大懂事儿了,懂得让着弟弟妹妹的。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搭把手,帮大人照顾小盆友呢!
结果,老大被弟妹欺负,被父母责备,满腹委屈无处诉说。
弟弟妹妹仗着父母偏袒,慢慢养成骄横跋扈的性格,为所欲为,反过来欺负哥哥姐姐。
以小欺大,在部分二娃家庭,逐步蔓延开来。
“我恨我弟弟!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我就少了很多衣服玩具……而且,他还抢走了我的爸爸妈妈!”
一个初二的学生在日记中写道:“爸爸妈妈,你们还爱我吗?我是你们亲生的吗?”
父母的偏袒让大孩子心里充满了委屈仇恨,期待的花好月圆变成水月镜花。
02
爸爸认为,我国古代有“孔融让梨”的传统故事。所以,你作为姐姐,理所应当就应该让着妹妹。
“孔融让梨”故事,《三字经》中有记载:“融四岁,能让梨。”
四岁的孔融为什么要让梨呢?
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
大人问孔融:“你为什么要让梨啊?”
孔融回答说:“因为我是弟弟啊!弟弟就应该让大哥哥呀!”
小孩子吃小梨,大哥哥吃大梨。
所以,按照这样的逻辑,这个故事放到今天,应该是妹妹让姐姐吧?
“因为她小嘛!”
而且,退一步说,孔融让梨,是可以让,还是必须让呢?
小船哥哥就不想把自己的玩具小车给桃子妹妹玩。
“那是我的玩具。”他手里紧紧抓住小车,冲着爸爸吼叫,眼眶红红的。
“哎呀,你是哥哥嘛,应该让着妹妹嘛!幼儿园老师不也说了吗,我们应该和大家分享玩具。”
“可是我不愿意!”小船委屈地哭了,抽抽嗒嗒地说:“妹妹已经有很多玩具了,为什么还要抢我的!”
一岁半的桃子站在旁边,一会儿瞧瞧哥哥,一会儿看看爸爸,满脸疑惑。
爸爸走上前,一把从小船手中夺过小车,顺手递给妹妹:“拿去玩儿!”转过头恶狠狠地批评哥哥:“还大哥哥呢!太自私、太不懂事了!”
桃子眉开眼笑。小船号啕大哭。
其实,小船不给妹妹玩具,不是因为自私,而是因为,他的自我意识成长起来了。“我的东西,我有权利做主。”
他是在寻求一份尊重,和理解。
桃子正处在自我意识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爸爸强行夺取哥哥的玩具给她,会模糊她的自我边界,误以为,别人的,只要想要,都可以是自己的。
长此以往,小船哥哥会严重受伤,缺乏安全感;桃子妹妹则可能飞扬跋扈、为所欲为。
缺乏智慧与规则的爱,常常事与愿违地对所有的孩子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
03
于是,身边的熊孩子也就这样新鲜出炉啦!
舔舔妈妈带孩子去公园玩滑滑梯,碰上了一个不排队的小弟弟。
小盆友很多,大家主动排队依次玩滑滑梯。
小弟弟就不。他每次一滑完,立马跑过来,直接挤到第一的位置,接着玩。
哥哥姐姐们开始让着他。连让两次,大家不乐意了,不让他夹缝。
小弟弟就地一坐,“哇哇”大哭。
旁边跑出来了个爷爷,着急地问:“乖乖,怎么啦,谁欺负你了?”
孩子们七嘴八舌,说他不该夹缝。
爷爷很生气,冲大家吼叫:“他还小,才四岁,他不懂事,你们怎么跟他一般见识?”
舔舔妈妈在旁边暗自叹气:究竟是谁不懂事?
没有哪个小孩生下来就懂事,就有规则意识。
爸爸妈妈应该在孩子的日常生活中,言传身教,帮助他们探寻边界,寻找规则。
孩子做错了事情,及时地批评、纠正;做对了,也要及时鼓励。
耳濡目染中,时间久了,他们自然明白了咱们生活中的种种规则;也才会慢慢地,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内在的要求。
不以规矩 ,不能成方圆。
总是随心所欲地放养,终会成为脱缰之马,闯下大祸。
04
伊索寓言《小偷和他的母亲》中,讲了一个熊孩子的成长故事。
从前有个小孩子,和他的母亲相依为命地生活着。
有一天,小孩子慌慌张张地从学校跑回家里。妈妈看到他慌张的样子,就问他出了什么事。
孩子吞吞吐吐地说:“妈妈,今天我看到同学的写字板很漂亮,就……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写字板偷了回来。我知道这样做不好,可是……”
母亲皱了皱眉头,打断了他的话,说:“谁说这样做不好?反正他又没看见。现在,这写字板就是你的了,这又有什么不好呢?”
听妈妈这么一说,小孩子才放心地离开了。
过了几天,小孩子又从外面带回来一件非常漂亮的外衣。
他把衣服递给妈妈。妈妈拿起来一试:哈,不大不小正合适。
她问孩子:“这外衣是从哪里来的?”
“我在经过一户人家的时候,看到这户人家正在晒衣服,我看这件不错,心想妈妈穿上一定很好看,就顺手拿回来了。”儿子满不在乎的说。
“好,你真能干,下次有机会的话,再多拿几件回来。”
母亲抱起儿子,亲了他一下。
时间过得真快,孩子渐渐长大了。
在母亲的怂恿下,他养成了偷盗的习惯,到处作案,看到什么就偷什么,最后成了个惯偷。
小偷的胆子越来越大,这次,他竟钻进了金库,在作案时被当场抓住。
他的罪行太大了,法官判他死刑。
小偷被押到刑场。他的母亲知道了,跟在后面捶胸痛哭。
临死之前,小偷要求让他和母亲说几句悄悄话。
母亲走上前把耳朵凑过去,想听听他有什么话说,小偷张开嘴,一口把她的耳朵咬了下来。
母亲疼得叫了起来,骂他不孝。
小偷愤恨地回答说:“我小的时候,在我偷第一个写字板时,你如果揍我一顿,教导我这是不对的,并且让我改正错误的话,我会到今天这地步吗?”
孩子长成什么样,都是父母引导默许的。
从熊孩子到死刑犯,只需要一个骄纵的母亲而已。
05
父母不懂事,孩子就被迫长大成人。
在他们很小的时候。
2015年6月9日,贵州省毕节茨竹村,14岁的哥哥小刚,带着小秀、小玉、小味三个妹妹,喝农药自杀。
最小的孩子,只有5岁。
他们的妈妈,在2013年离家出走。
他们的爸爸,在2015年3月到广州打工。
他们的爷爷奶奶早已去世,外公外婆住得很远,几乎不管他们。
三个妹妹是小刚的“朋友”,小刚是三个妹妹的“父亲”。
自从父亲外出打工,才上小学六年级的小刚就成了妹妹们的“父亲”:
他每天早上五六点起床,喂猪,做早饭,喂小妹吃饭。
然后洗碗,步行走3里路去上学。晚上6点放学后,回家继续做晚饭,写作业。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过早承担家庭重担的孩子,有可能已经被生活压弯了腰。
压断了脊梁。
06
请让孩子们好好地活着吧!
允许他们,以孩子的方式好好生活,享受属于自己的独特权利。
武志红老师大力推荐的《原生家庭—如何修补自己的性格缺陷》中写道:
孩子拥有最基本、不可剥夺的权利:
衣食住行的需求要得到满足,安全要受到保护。
他们有权利获得情感上的抚慰,有权要求自己的情感得到尊重,要求家长积极正面的支持,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他们有权利做个孩子,有权犯错,也有权在在身体和感情不受虐待的前提下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