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忙完手头的工作已是中午时分,想着下午就要去办手续了,心中略有些堵,又参杂着些许解脱。
终于,我们在民政局的门口碰头了,203是办理离婚的地方,旁边的婚姻辅导室,大门紧闭,似乎在说,要离就离吧,别整这些有的没的。
排在我们前面的一对小夫妻,男的阴沉着脸,怀里的孩子将将一岁上下,女的低头签字时,像是在签一个稀松平常的文件。手印还未按下,双方父母闯了进来,公婆指责儿媳水性杨花,为了一条项链于夫于子不管不顾说抛就抛,岳父母指责女婿,不学无术担当不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撑不起家庭的脊梁。工作人员劝他们全家出去闹完了再来办手续,继而叫了我们的办理号。
看这一群人骂骂咧咧的走出离婚处,我有些好奇,那是怎样的一条项链?也很担心那个被吓得哇哇大哭的孩子,不知道我的两个宝贝儿和他比起来,谁更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