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的喜欢才是真的喜欢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不问归期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雪肆虐大地,茫茫无际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星辰奔波亿万年黑夜,不诉怨语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太阳升了又落去,无论朝夕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雨洒落在热带与极地,不远万里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群星耀过亘古,不曾甘熄

我还是很喜欢你,柳动蝉鸣,日落潮汐,不能自己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鲸沉于海底温柔呼吸,痴极嗔极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花朵在枝头尽情绽放,不问飘零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蒲公英飘散,不曾歇息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盛夏树梢上的蝉鸣,乐此不疲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咿呀学语的孩童,词不达意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晚点的列车

                            --------宫野志保

 

喜欢,是因为做这件事或者见着这个人,你内心是欢喜的,你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做这些事令你感到呼吸顺畅,心情愉悦,你能获得从别的地方无法获得的良好感受,喜欢一个人,你像是见到一朵花,欣赏一片云彩,像是驻足一片山岗,看无际山峦,你内心无法不高兴,你长久的感动,你甚至高兴的想哭。

 

喜欢有很多种,短暂的,像是孩子玩玩具,一会儿积木,一会儿汽车,一会儿小猪佩奇,喜欢从不超过三分钟,喜欢什么都是蜻蜓点水,掠水而过,你的欢喜持续的太短,像轻风吹过草原,转眼无痕。

 

喜欢亦有长久的,你一辈子只喜欢干这一件事,只要干这件事你就会毛孔张开,情难自禁,无法自拔,喜欢一个人就喜欢一辈子,从年少喜欢到年老,看不到她你就觉得自己是不完整的,她成了你的一部分,你喜欢他就像喜欢你自己,你喜欢她像是喜欢不灭的星河,你们渴求永恒。

 

喜欢看书,不是因为这本书的插画有趣,这本书的情节令人血脉喷张,这本书的作者是个大家都喜欢的,而是觉得自己太庸俗,偶尔得给庸俗的皮囊洗个澡,让皮囊偶尔干净那么一点点,觉得这世界太喧嚣,偶尔可以躲在书里稍微安静那么一会儿,哪怕是打个盹也好,觉得自己太肤浅,偶尔给自己贴点膏药治疗一下也是好的,虽然看了几本书,虽然喜欢了那么些年我依旧是个俗人,没有洗净皮囊,依旧没有获得一颗安静的心,依旧肤浅无知,但我真的能从中得到些许欢喜,这种欢喜令我放松。

 

我喜欢写点不着调的句子,不是炫耀,不是文青,不是内心愤怒,不是无所适从,而是觉得你的一生总得干点不随波逐流的事吧,我们不能别人怎么过我就怎么过,上学,毕业找工作,上班,处对象,结婚,生娃,过日子,直至终老,我们不叛逆,我们无悲无喜,大家都这样我也就这样吧,不能说循规蹈矩、平淡无奇不好,但我还是想做点什么,做点自己喜欢的,做点稍微不一样的,到两鬓斑白,岁月迟暮的时候,你再回头看,你会惊喜的发现原来我还坚持了一点自己喜欢的。一直坚持下去可能很难,别人会说你装逼,不务正业,假正经,那又怎样,喜欢就好,就这样吧,爱咋咋滴。

 

喜欢一个人一会儿很容易,你觉得她有好看的皮囊,喜欢一个人几天也很容易,她对你还是新鲜的,喜欢一个人几个月也是容易的,她的缺点还没有暴露,但喜欢一个人十年,那可能才是真的有点喜欢,你们容忍对方的缺点,你们相互包容,你喜欢她应该不仅仅是皮囊了,若是能喜欢一个人三十年,那就应该是爱情了,若是喜欢一个人一辈子,从年少到年老你都喜欢着她,那你喜欢她的灵魂更甚其他,那才是真的喜欢。

 

现在说喜欢一个人太容易,两嘴唇一碰便能说“我喜欢你”,说爱一个人也很容易,见面几分钟就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来,从见面到上床可能只需要几小时甚至几天,然后你们便相互厌倦,转眼又成陌路,快餐式的爱情好像不能称之为爱情,那应该只是欲望。希望喜欢一个人如果能久那么一点点,暂时抛开物质与欲望,那样是否能更好一点?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是安静的写一首诗,不管他岁月荒芜。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流星划过天际,璀璨年华。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幽谷狭长,不问归程。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小桥流水,安静不喧闹。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桂花飘香,惊艳整个秋天。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荒城渔火,勇往直前。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是风吹云不动,暗自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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