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的你我
平时的工作都是这样
其实内心
盼望着
盼望着
虽然春天走了
但又要周末了
然而,难免有个别公司、领导突然决定
顿时内心
飘过一群
类似羊的动物
焦 点 问 题
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周末开会、上六休一
是否应视为加班 ?
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
实 际 案 例
小张刚出大学校门,应聘到某大型超市上班,经过简历筛选、初面、二面,一路过关斩将,终于如愿收到了录用通知。但上班后,小张发现该超市有“上六休一”的规定,而且每周六被视为正常上班没有加班工资,这让小张很是不爽,看着朋友圈其他朋友都是双休,每逢周末别人各种活动晒照、秀图,他却只能继续上班,关键是他还没女票,想约心中女神周末两日游都没机会……
犹豫再三,小张决定向公司主张每逢周六加班的加班工资,但公司领导却以公司总部规定所有员工周六都要正常上班为由,不算加班,没有加班工资,
协商无果,小张决定诉诸仲裁,并在仲裁过程中通过知乎请求我的帮助。
审 理 结 果
由于该公司仗着自己大型连锁超市的一贯霸道以及自己公司不良的律师,一直拒绝协商和解,在我的指导下,小张不耽误新工作的同时,和该公司进行了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结果全胜!!!
判决:该公司应支付小张在职期间周六上班的加班工资。
上图为仲裁委支持周六为加班认定。
上图为二审终审判决。
案 情 分 析
如何界定加班?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如何理解法定的正常工作时间?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故,只要是工作日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安排都应视为加班。
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开会或培训呢?
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开会或培训,虽然看似和员工日常工作无关,不需要员工直接完成工作任务,却一般是公司组织安排,要求员工必须参加,最终是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的,应属于员工工作的一部分,而选择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开会或培训,就属于占用了员工正常的休息时间,延长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增加了员工的工作量,应视为加班。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此文暂不讨论非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因为经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很少。
说了这么多
你不知不觉
加了多少班
该拿多少
加班工资
虽然不一定
敢向老板张口
但还不能想一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