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差遭老板性侵被认定工伤,用人单位起诉被驳回

天津一起备受关注的女子出差遭老板性侵认定工伤案有了最新进展。

当事人崔女士透露,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而起诉人社局的诉讼,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驳回了用人单位请求撤销此前工伤认定的诉求,且对方并未上诉。


据崔女士提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显示,用人单位应向她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等相关报酬 1110742.4 元。

回顾整个事件,2023 年 9 月 22 日晚,崔女士作为天津某公司的销售总监,在前往杭州出差期间,与公司老板王某一同参加酒局,席间被迫大量饮酒至不省人事。酒店监控清晰记录下王某强行将崔女士抱进房间的画面。事后,崔女士要求王某道歉,却被其污蔑。在丈夫和朋友的支持下,崔女士勇敢报警。经警方深入调查,检察机关逐帧查阅酒店监控,并结合隔壁房客录下的崔女士喊 “不要” 的声音及相关证词,证实了王某的犯罪事实。2024 年 4 月 2 日,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然而,站出来指证老板的崔女士却遭到了公司的不公对待,被公司开除。但崔女士并未放弃,她向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报工伤。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认定崔女士所遭受的性侵及由此导致的创伤后应激障碍为工伤。

崔女士表示,此前工伤认定中的待遇问题,用人单位也因不服认定而进行了诉讼,目前相关案件还未宣判。8 月 12 日,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到该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截至发稿前未获详细回应。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对受害者崔女士的一种慰藉和补偿,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范例,更是对职场安全和女性权益保护的一次有力推动,促使企业和社会更加重视职场中的安全问题,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同时,也鼓励更多遭遇此类不幸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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