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目标
目录
第一节 从核心素养到学科核心素养(1.核心素养。2.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3.语文学科核心素养。)
第二节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1.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2.《新课标》要求的学习观。)
第三节 《新课标》背景下的课程目标。(1.总目标2.学段要求。3.教学目标)
重要内容摘抄
1.“素养”是个体在特定情境下,能够成功地满足情境的复杂要求与挑战,顺利执行生活任务的内在先决条件,是个体在与情境的有效互动中生成的,适应未来社会发展要求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2.“核心素养”强调学生在学校教育环境中形成的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向未来社会的精神品格。
3.“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4.“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为基本原则,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
5“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学科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6.“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言实践活动中积累与建构起来,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语言能力及其品质;是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思维方法与思维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主要包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四个方面。
第二节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
1.“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
2.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3.“学习观”四个方面的转变:
①关注复杂的、不确定性的现实问题的解决。②关注综合运用和主动创造知识。③关注如何学习和学会学习。④关注团队合作和沟通。
第三节 《新课标》背景下的课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