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余华先生的第一个《许三观卖血记》。初二的时候我第一次看这本书,大一的时候又看了一遍,现在已经是第三次翻阅这本书了,看这本书的感觉也有所不同了。
这本书中许三观对一乐的感情让我不得不为之动容。他的大儿子一乐是他的妻子许玉兰和别的男人何小勇生的。许三观因为村里的流言蜚语一直介意一乐是别人的儿子,但最喜欢的也是这个儿子。他对一乐有一种很矛盾的感情。
他觉得自己卖血的钱是拿命换来的钱,不能花在不是亲生儿子的一乐身上。许玉兰用他卖血的钱给一乐添了新衣服,他知道了不高兴。在饥荒的时候,他卖了血准备带着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阳春面,却扭过头来给了一乐五角钱说,你去买红薯吃吧。
这一部分的对话我印象很深刻。一乐说:“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去吃面条,是不是?”许三观伸手指着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一乐听完之后,咧着嘴笑着去买了红薯。后来一乐还是很委屈离家出走了,说谁带他吃面谁就是他的爸爸,许三观着急地出去找到一乐,先把他臭骂了一顿,然后温柔地牵着一乐的手带他去吃面条。
何小勇给车撞住院了,需要一乐在房顶上“喊魂”时,谁叫一乐喊他都不愿意喊,一直说自己的父亲是许三观,连许玉兰叫他喊,他都说她不要脸。最后是许三观放下丝厂的工作赶过来叫他喊,他才喊的。“好儿子。”这三个字瞬间让我泪目。许三观拿着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他对所有人说:“从今往后,你们谁再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许三观在经过了一次又一次地心理斗争之后,坦然接受了一乐。懂事的一乐也会小心翼翼地讨好许三观,妈妈叫他干什么他都不去做,许三观每次干什么他都会主动地跟在后面。
许三观从刚开始的不愿意把一分卖血的钱花在一乐身上,到后来的在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的六次卖血,从家乡一路卖血到上海给一乐治病,差点把命给送了,可见许三观对一乐的爱有多深啊。在他内心深处早已把他当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
跟寻常夫妻一样,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生活中有很多磕磕绊绊,他们有很多吵架的时候,但也有很温暖的地方。
我记得文革时期许玉兰被当作妓女批斗的时候,许三观去给许玉兰送饭。许玉兰一打开饭盒里面全是米饭,也没有说什么,安安静静地吃饭。经过的人问许三观:“你给她吃些什么?”许三观说:“你们看,锅里只有米饭,我让她只吃米饭不吃菜,也是在批斗她。”四周没有人了,许三观才让许玉兰用勺子挖出米饭下面他为她偷偷做的红烧肉来吃。许玉兰只吃了一口,就让他把剩下的留给儿子们吃。丈夫爱着妻子,妻子想着孩子,这是多么美好的令人羡慕的家庭氛围啊!纵然平时生活中有再多的吵吵闹闹,这一刻全都化成了浓浓的温情。
还有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他们一家人开的家庭批斗会,在批斗完许玉兰与何小勇的私情后,面对着三个孩子,许三观能够坦然地承认自己与林芬芳的事情,告诉孩子们他和他们的妈妈一样都犯过生活错误,让他们不要恨自己的妈妈。他能够舍弃为人父的尊严,敢于在孩子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坦然说出一切。他这样的家庭教育我很佩服。
余华先生的文字很朴实,全书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夸张的描写手法。许三观的形象是有血有肉的,虽然有时候也会自私、狡猾,但在家庭里他是一个很负责任的父亲,会保护自己的妻子,疼爱自己的孩子。第三次看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全书的文字中透露着一种幽默的气息,这是我前两次读的时候所没有体会到的,相同的书每次捧起来读都会有新的感觉,看来有很多书我该重新读一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