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书缘

曾经有一句玩笑话:“唯老公与书不借也”,我喜欢看书,与书情缘深重。

肉肉

读书的习惯应该都是从小养成的。我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年龄开始读书的,只记得从记事起,就喜欢看书。那时妈妈是村小的老师,保管着学校图书室的钥匙,那是我的开蒙之地,很多孩子都不知道学校有这么个地方,因为很少开吧!我独享这得天独厚的条件,开始慢慢走上阅读的不归路。

最初是从什么书开始的,真忘了。唯存在记忆中的,是孙敬修故事大全,具体什么故事也忘了,再大一点,就是中国民间故事,判案故事之类,小时候的我好像没看过外国的小红帽,青蛙王子,天鹅公主,但我知道田螺姑娘,七仙女,小老鼠精,狐仙,土地老儿这些,还有包公审案,怪盗一枝梅等等。从短篇故事读到长篇故事,我印象特别深的是哪吒那本书。那时我应该是三四年级的样子,有一天看到书中写哪吒用混天绫和乾坤圈去和别人斗法,结果师父来了,念念有词:“此物不落,更待何时”,咒语一念,混天绫乖乖落地,乾坤圈不再乱飞,然后一声“收”,它们就回到师父手中。结果我就着了这个道了,也想着学学咒语之类的,于是拿着我妈的头巾和碗做实验,在院子里扔,我一手拿碗,一手拿头巾,准备让它俩飞一阵,然后念个咒语,让它们再回到我手中。结果,把它俩扔出去,还没等我双手合十,作法,念咒语,碗就咣当一声掉地上,摔成了碎片,头巾还好一些,至少飞出去了一两米。我还不死心,继续拿着头巾,一遍遍扔,一遍遍念咒语“此物不落,更待何时”。法术没练成,倒打碎一个碗,书里也没教让碗变好的咒语,我只好偷偷的扫了碎片,扔到看不见的地方了,最终我妈还是发现少了一个碗,我好像是挨揍了。那时候看了很多那样的书,修仙的,会施法的,腾云驾雾的,长生不老的,迷的不行,也偷偷练过咒语,但没有一个应验的,觉得还是自己练的不够,要不然就能成仙了。现在我才明白,那东西扔出去,不念咒语,它也会往下掉,不就是快一点慢一点之分,还需要咒语吗?

成仙是成不了了,我又迷上了武侠。那时电视上正好也放《射雕英雄传》,我也看了一些打打杀杀,行侠仗义的故事,又开始练武功。学着黄蓉的样子,拿根打狗棍,比比划划,但只能和凳子之类的对打,狗跟前是打死也不敢去的,即使打狗棍在手,见了狗我也直哆嗦。我还练过铁砂掌,想一掌下去劈断砖头,结果连根木棍也劈不折,倒是手疼得厉害,还是算了吧。再练什么呢,飞檐走壁啊,轻功啊,那多厉害,终于我想到了办法。那时老家的房子不多,挨着房子爸爸搭了个棚子,用来放三轮车,筐啊,农具啊等零星物件。棚要比房子矮一米多,搭着梯子,棚上还晾些东西,我也经常爬梯子上去拿柴火。有一天爸妈不在家,我就领着小我两岁的弟弟开始练功。我们爬梯子上棚,然后我怂恿弟弟和我一块从棚上往下跳,说只有这样才能练出武功来,才能飞檐走壁,上天入地,弟弟不敢,我先来,胆子不小,眼一闭,心一横,还没听见呼呼的风声,咚地我就落地了,没事,我又爬上去又跳下来,弟弟也开始跟着我跳,我俩一下午玩的不亦乐乎,功没练成,胆子大了不少,以至于有一天我弟弟从房上顺着葫芦架往下爬,准备溜出去玩,结果被我妈发现,妈吓了个半死,回头抓住把他揍的好惨。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我们真皮实,从两三米高的棚上往下跳,竟然没骨折,现在的娃谁敢啊!我的少年武功梦就此被我妈扼杀,功夫没练成,但是武侠梦却深深印在骨子里,伴随我一生。不过也得感谢我妈,要不是她阻挠打击,说不定我会走火入魔——哪天来个腿瘸胳膊折的,残废了,那就没有现在这个五大三粗的我了。哈哈哈哈!赶小学毕业,我差不多翻完了村小图书室的书(教案书除外,嘻嘻),为后来的上学生涯成功的奠定了文强理弱、严重偏科的基调,并为之吃了很多苦头!

中学开始住校,只有周末回家,还要和大人干农活,还要写作业,没多少时间看书。那三年可能是我看书最少的三年,可惜了!

第二个高峰期是上师范的时候,四年的师范生活,读的书很多。琼瑶的言情小说,应该是我情感的启蒙老师。农村的孩子发育晚,没见过什么世面,恋爱情感这方面就是白痴。见到琼瑶的小说,我立马就被迷住了,窗外,心有千千结,梅花烙,鬼丈夫,水云间,几度夕阳红,庭院深深,我一本不落,白天看不完,晚上等老师查过寝之后,点个蜡烛,一根蜡烛一本书,一把鼻涕一把泪,一边读一遍憧憬想象,琼瑶阿姨赚了我多少眼泪啊,也让我懵懵懂懂的知道了爱情就是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生死相依,白头到老。但可怜上学时只知道玩,没有谈恋爱,空有一身的理论知识却没地方实践,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莫及啊!我到后来谈对象,才知道自己中毒有多深。那时刚毕业,满脑子还是琼瑶小说式的浪漫,心心念念要找一个风度翩翩,儒雅博学之人,结果发现:书上都是骗人的。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生气了,不理你。按书上的桥段,应该是男朋友霸气的抱住你,深情地说,宝贝,对不起,都是我不好,原谅我好吗,我再也不惹你不开心了,乖……这样一来,和好如初。可现实是:我一不高兴,他就买鸡爪,我一生气,他又去买鸡爪,不就是随口说过一次喜欢吃鸡爪嘛,用得着所有的事都用鸡爪来解决吗?这是谈恋爱,关鸡爪什么事!我还是生气,也不吃,开始哭,可还是没有期待的抱抱和甜言蜜语,只有烦不胜烦的灵魂三问:“你怎么了?你哭啥呀?你为什么不吃鸡爪?”我的天哪,他竟然不懂我的眼神,不懂我的心思,竟然用这么俗气的吃来谈恋爱,越发生气,嚎啕大哭!上帝啊,我要的是一个翩翩公子郎,你却给我一个直男钢铁侠,这恋爱没法谈了。就这样,一个刁蛮无理,一个死不开窍,无端的闹出很多矛盾。现在想想都觉得好笑,中毒不浅哪!

不过现在我还是挺怀念那看琼瑶亦舒岑凯伦的日子,对我而言,并不丰富的青春,因为有那些作家小说陪伴而并不枯燥,至少对于青春的回忆丰富了一些。我的爱情观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不知不觉形成的,千万不要小看启蒙读物的作用,它会润物细无声般地影响你的内心。就像琼瑶小说,尽管里面上演的惊心动魄、充满悲欢离合的爱情也许最终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但是并不影响我通过那些故事构筑起自己对于爱情的终极幻想。那些单纯的、浪漫的、美好的,让人摒弃世俗偏见,不顾一切热切而执着追求的东西,也许才是爱情最好的模样。感谢这些文字,它让我始终相信爱情,相信爱所能创造的奇迹。

言情小说看完了,我开始痴迷武侠小说。如果说言情小说塑造了我的爱情观,那武侠小说给了我最生动的道德观。古龙,金庸,梁羽生,三位大师的作品我都看,虽然风格迥异,但是殊途同归,都是写武写侠,鲜衣怒马,仗剑天涯。

江湖儿女,侠义情怀。我一直觉得做人应该有“侠”的气质,我也想当女侠,还偷偷为自己起名“燕女侠”。当然,我也无数次做梦梦到自己会轻功,也一直觉得未来自己如果有另一半希望他也可以有侠义情怀,对家人,对朋友,对世界。书上电视上学校里向我灌输的那些爱国精神道德规范也学到了心里,但金庸的武侠也给我塑造了更多深入内心的模样。

郭靖也好、杨过也好、乔峰也好,我知道了“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也知道“马革裹尸、以身许国”是伟大的。令狐冲也好、胡一刀也好、韦小宝也好,我知道了“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知道“义之所至,死生为轻”是了不起的。

当然,随着长大我也知道世界并不是那么快意恩仇的,我们也不是那么强大,可以纵心所欲策马江湖的,但最起码,我心里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值得坚守的,什么是应当尊敬的。这,就是武侠小说所给我的“侠”!曾也梦想自己和一个所爱的男子,白衣袂袂,牵一匹高头大马,执一柄玄铁宝剑,劫富济贫,行侠仗义,但最终还是从童话归于现实,不过,有这样的梦总是好的,成年人的世界太过残酷,有童话,有梦想,才能支撑自己走下去。也会在夜半时分醒来,想起这些,微微一笑,不枉年少青春一回。

师范四年,几乎将星星书屋里的书看遍,言情武侠,历史传记,小说散文,名家著作,只要能借到手的都看,这也养成了我看书比较杂的习惯,借用现在的段子来说,就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样样稀松。”

后来参加工作,枕头边开始多了各样的杂志,每天睡觉之前,不看书是不行的,可没那么多书啊,买吧,工资太低,不敢买太多,买多了会被老妈骂,于是到处找。学校老师把家里几年的杂志,老旧的书都给我,才让我度过了那么多的漫漫长夜。为了看书,我几乎是到了那种只要是有字的,都会拿起来看一看的人。最搞笑的是第一次去男朋友家玩,竟然发现他房间的柜子里,有一大摞90年代的杂志,我兴奋极了,小心翼翼的问能不能借我,他说拿去吧,我简直乐开了花。你没见过第一次去男朋友家要书的人吧,我估计他也没想到,这家伙太好玩了,见个旧书跟见了宝似的,有点傻!

如今,生活繁忙,工作压力大,再加上手机这个情人的强势来袭,书渐渐看的少了。但枕头边的书还在,心里的情还在,书,是不会走远的。

想起读书,想起青葱的岁月,借此纪念我那已逝的青春。人生已过一半,下半生,还会与书再续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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