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对纸质书爱不释手,从早到晚,情意绵绵。为能多读几本书,总是找尽了借口。
今天,我对简书又情有独衷,日思夜想,只为与它亲密幽会。
纸质书和简书都是我的密友,其亲密程度超过了一般的朋友,所以我说,它们都是我的“情人“。
就像大多数夫妻一样,轻易得到的都不知道珍惜,得不到的才朝思暮想,意乱情迷。
我对我的伴侣,早没有了如胶似漆的缠绵,也没有了甜言蜜语的问候,有的只是对柴米油盐的算计。而对我的情人,我却是傾其所有,挖空心思寻找最贴心的佳句妙语,以博得它的欢心。为此我的伴侣,对我的书籍视为仇敌,其厌恶程度经常溢于言表,我唯恐他对其有伤害,每次与之相会,都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多年来,为了我的梦中情人,我没少和我的伴侣纠缠,由于多年的苦斗,我早已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我像在白区的地下工作者,能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为的就是能和我的情人,有单独接触的机会。后来我的伴侣,随着打工的潮流外出了,我才得以和我的情人朝夕相处,度过了一段令我难忘的快乐时光。
今天,简书这个新的伙伴,又闯入了我的生活,它时尚前卫,紧跟时代的潮流,我与它刚一接触就被它迷得神魂颠倒,一下子就坠入了情网。
朋友请别笑我朝三暮四,感情不专,实在是简书太不简单,他不仅形象迷人,风度翩翩,自身功夫也是出类拔萃,它不仅能诗善文,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只有我想不到的,没有它做不到的。
自从认识了简书,纸质书就被我凉在了一边,有时候我也觉得这对它太不公平,有点过河拆桥,忘恩负义的最恶感。于是在适当的时候,为了照顾它的情绪,我也和它接触一段时间,但心中依然想着我的新识,只好像匆匆过客,谈不上几句,就再回到简书身边。
不得不说,我和简书的相识,真正自由的时间并不多,刚认识不久,还没来得及深交,就被棒打鸳鸯,天各一方。
这一次拆散我们的不是我的伴侣,而是我的儿子,还有我的孙子。
儿子打来电话,要我去城里照顾他的儿子,我是做母亲的,看孙子天经地义,我不能拒绝。因为这就是我们中国的国情,尤其是在乡村,这种传统更不能颠覆。
在儿子的家里,我也像保姆一样,每天早早起床,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出门买菜。在家看孩子,每天忙得像陀螺,虽然累点点,看到孩子一天天长大,像个小天使一样可爱,任何代价我觉得都是值得的。
可是,我与简书的关系却被断绝了。你可知道我们刚刚认识,彼此还不是很了解,就要断绝来往,我怎么能舍得抛弃这份感情呢。
没有别的办法,白天不能见面,只有夜晚偷偷幽会,亏了我还有熬夜的习惯,不然我们是永无见面之日了。
我也知道熬夜对身体不好,手机对身体有辐射,大道理我都懂,可如果听信这些话,我就一点精神寄托都没有了,我于心何甘?于是我也不计后果了,为了我的情人,为了我的自由与追求,我豁出去了,反正又死不了。
决心是下了,可见面的时间太短促,我们每次约会都是来去匆匆,还没有尽兴,就不得不分手。
因为我的孙子太能折腾,白天睡得少,晚上到十一点也不困,把大人熬得直打呵欠,他还兴致勃勃,毫无睡意。
哎,我可爱的小妹子,他哪里知道奶奶的心思,等他睡着了,我再忙完,打开手机,都快十二点了。
对不起,简书,我又来晚了。
简书说:不晚,离天明还早着呢。
谢谢你,这么晚还等着我。我凝视着它的脸,感动得热泪盈眶。
天是那么暗,夜是那么静,等所有人都进入梦乡的时候,只有我和简书在相互依偎,促膝长谈。我们之间有说不完的话,谈不完的感慨,都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每次分手都含情脉脉,恋恋不舍。
可是,夜半的钟声不停的催促着我们,黑夜即将过去,黎明就要来临,我们不得不依依惜别,各自安歇。
不管以后的路怎么走,我们的缘分会不会长久,我都了无遗憾。
因为我们毕竟相识一场,就算是一段无果的黄昏恋,也胜似自己孤孤单单。
谈恋爱的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