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单位到我家的距离大概来回45公里左右。
因为不通地铁,也没有直达的公交车,我选择自驾,这样我在路上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会相对多些。
最近两年我曾想过骑单车上班,既可以环保低碳,又可以锻炼身体,可是我只是想想而已,我甚至有时会突发奇想,想跑步上班,因为姐也是个曾经跑过半马的人。
不过这两个想法都在我的脑袋里昙花一现,马上被自己“枪毙了”。
如果我选择单车或者跑步,我会偶尔要穿梭在非自行车道上或非人行道上,我将把自己跟别人陷入危险境地。真的不是小题大做,我不是路怒症,可我没有办法保证别人不怒。
从我家到单位的路上没有一条完整的自行车道,我曾开车特意留意过,大概有两到三处的地方,就只会有快车道跟人行道,有的地方即使是自行车道,不过极速驶过的电动车也会让你不时的有触不及防的感觉。
至于跑步上班,我只是有过幻想,也许未来的某一天,我在早晨三四点起来,谁知道呢?
于是每天我依然开车上班,依然要在上下班的路上混上两个多小时,到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如果按每天标准的两个小时来计算,这九年,我在路上一共花了6570个小时,273天,我都在路上度过。
在上下班的堵车大军中见识了很多的事情,你接受的,你不接受的,你想看到的,你真不想看到的,每天都在上演。开着开着,很多人就变成了易怒的人,抱怨别人不守规矩,抱怨别人不文明出行,到后来说着说着自己也成了那个人。
不过还算庆幸自己从开车到现在没有跟车跟人发生过一起事故,纠纷,所以我想我应该不是路怒症。
不过上个周末我遇到了一件小事。
我一般会在周末的下午去一家咖啡馆坐上几个小时,我会在那里码字。
周末我不会选择自己开车,老公如果顺道就送我一下或者我一般会选择乘坐地铁出行。
那天我在离咖啡店最近的路口下车,要去的那家咖啡店此时跟我一条马路之隔,我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一侧等待,一辆车、两辆车、三辆车,车流不断,斑马线两端的行人开始由两个变成了四个,再由四个变成了更多的人。
那是一条贯穿这座城市的南北主干道之一,车速非常快,来往各两排车道,车与车之间在路上非常密集的穿梭,即使是周末的中午车流量依然很大,如果车不让人,行人是一定不可能有见缝插针的时间从道路的一边去到另一边的。
没有车停下来。
这样的尴尬还在延续,我身边的一个推着自行车的中年人开始抱怨那些开车的,“怎么在人行横道上就没有停的呢?”
人群里几个结伴的年轻人,开始有人左右摇摆着脑袋,他们的想法好象我可以猜到,我没有直接提示,我想我还没有组织好语言,去阻止他们即将横穿过车流飞快的马路的决定。我想我自言自语吧。
我就站在他们的旁边,我把嗓门故意提高了一度,“车速太快了!”我只是想警示他们,别做冒险的事。
一个老者开始在等候的人群中跺脚,斜对面就是这个城市的最大的中医院,他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了一个盛了小米粥透明盒子,他开始往前蹭步,走到了人群的最前面,另一只手开始冲着迎面而来车队摆手了。
此时,我在他的侧后面,他摆手的同时,一辆黑色轿车象疯子一样的穿过了斑马线。
我的手放在大衣兜里,我伸出了中指,我在用我的方式鄙视着那些象疯子一样穿过斑马线,被包裹在铁皮里的“文明人”。
我不想影响别人的情绪,可我想表达愤怒。
这个城市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了。
我们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的两端已经站了快5分钟。
一辆蓝色吉普车在我们的迎面停了下来,第二排车道的那辆车看见了之后,也随即停了下来。后面的车队开始放慢速度,依次的停了下来。
人群开始行走。
我跟着行人开始走动,我跟那个第一个在斑马线前段停下的车子大概一米远的距离。
我下意识的往车里张望,我看见了那个车里人,我把朝他一侧的手拿出,我在大庭广众之下,伸出了大拇指给他!
他朝我微笑。
很帅的一个帅哥。可惜我没机会了。
年初的时候,我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听到的报道,我们居住的这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三百万辆,一个拥有七百万人口的城市,不到3个人就会拥有一台汽车,按三口之家为一个单位来计算,我们几乎家家都会拥有一台私家车。
我们是司机,我们也是路人甲,路人乙。
一个社会的文明不仅体现在我们的马路修得有多长,多宽,也不是因为我们拥有了这些交通工具让我们的双腿变得有多长,走的有多快,多远。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清楚,文明就住在每个人心里,而“可以行走的文明”,可以在每个人心中传递的文明,那才是社会真正的进步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