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未文人,读书读得最差的是孔乙己,尽管他知道回香的"回"字有四种写法。
我的这个观点,最直接的证据是他老人家认为“读书之人,窃书不为偷!”
初识这句话,只知道很滑稽,还常常挂在嘴边,作为同学们开玩笑的噱头。
如今看来,从孔先生这种处世理念里,还真能研读出孔先生阁下的很多信息,孔老先生他不仅仅是迂腐了!
窃,本就是偷,其实,互为同义词也!孔先生,却要强词夺理,用一个书面语较浓厚的词来描绘自己的行为,然后用一口语化的词,来注释这一行为的性质。
他希望达到偷换概念的目的,实则为他的偷盗行为找一好玩的借口。殊不知,这句话本身就存在逻辑混乱的错误,正如“白马非马”的诡辩一样!
还有一点,在我国经典成语故事里,早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的为人处世行为准则,提倡做到“瓜田李下,各避嫌疑”这一正人君子做人的行为准则。
封建时代,读书就是为了知书识理,知书达礼。只有识理然后达礼了,才可配称君子。
而孔乙己先生竟然连这么简单的避嫌规则都没弄清楚。认为“读书之人,窃书不为偷”,而且还屡屡付诸行动,窃了人家的书,被打折了腿!
这足见他孔先生读圣贤书,没有理解精髓,悟性极差。只知道记住“回”字的四种写法而去向人炫耀,卖弄那点粗糙的记忆!
关于瓜田李下的行为准则,实际上能做到,就是修养。能知道避嫌,才知道什么可为、什么该为;什么不可为、什么不该为!
知道避嫌,就能谨防误会产生——人生中最最可悲的是自己的行为引发了误会,而又不知怎样去消除误会!
人世间,因误会而产生的悲剧还少吗?人世间的小说,没有哪一部不是误会组成的故事......
我想,如果世人都能做到“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那么,彼此之间因误会而产生的悲剧就会少多了,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