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性质体/性质结构示意体/区分体/组合体/组构体,之间的关系

1.

“性质结构体”、“区分体”、“组合体”、“组构体”中的任何一种体,均由“性质体”组成。

2.

“区分体”、“组合体”、“组构体”,都属于“性质结构示意体”。

3.

性质结构示意体,不一定是完整的区分体/组合体/组构体。(注:“是否完整”因判断维度不同而不同。“不完整”本身也可以是“另一维度的完整”。)

4.

有些状态组合体可转换成状态区分体。比如,在最简结构体里,L作为组合体包括W、X,然后根据W、X的各个不同状态进行组合,转换成“总态”为“4”的状态区分体“L-(0/0,0/1,1/0,1/1)”。(注:根据《关于标记符号性质的性质》,状态组合体转换成状态区分体还可以理解为各子体性质递缩后的 再标记符号。)

5.

子体的子体没有区分体的组合体,不是组构体。而组构体一定是组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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