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每个保单都会有三类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那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都拥有怎样的权利与义务?不同的设计都可以起到什么作用?接下来就探讨探讨。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投保人
权利:拥有现金价值、退保、保单贷款、现金分红
义务:如实告知、缴纳保费
被保险人
权利:保单生存利益(生存金、教育金、养老金、重疾医疗赔款等)
义务:如实告知
受益人(只有权利没有义务)
生存受益人享有保单生存利益(生存金、教育金、养老金、重疾医疗赔款等)
身故受益人获得身故保险金
案例1:身故赔偿金究竟给谁?
王总给自己购买保额1000万元终身寿险,身故受益人指定为配偶刘某。
五年后,离婚再娶张某某,王总不幸于三年后因交通意外身故
其妻张某某与前妻刘某均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申请
谁可获得1000万保险赔偿金?为什么?
解析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结论:当指定受益人和被保险人身份关系发生变化时,一定要及时变更。
案例2:身故受益人究竟是谁?
李总的太太丁女士作投保人,给李总购买保额2000万的终身寿险,身故受益人指定为配偶
7年后两人离婚,李总再娶了宋某
李总不幸于5年后因交通意外身亡
宋某与前妻丁某均向保险公司提供赔付申请
谁可获200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为什么?
解析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为受益人;投被保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结论:丁女士获得2000万元保险赔偿金。
所以在规划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做好保单投被保人、受益人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