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是初升的太阳。P2P网贷机构很幸运,因为它生长在朝阳里,但奇怪的是光线没有走直走正,却围着平台绕了一个圈。这样一些违规网贷机构就可以任其在黑暗中经营,清退后更是闷声打折收割;而出借人到处投诉,却求管无门。被告知找朝阳纠纷中心,可至今仍在调解中等待煎熬,整天度日如年!
这是因为,朝阳说不管P2P!网贷出借人向12345反映问题,向金融局、征服反映问题,最终朝阳金融服务办公室答复的都是相同内容:“我办已向来电人解释说明了金融办和金融服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服务持牌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对此类网贷机构不是执行的监管权限,无法对其采取行政处置措施。”金融办是征服的职能办事机构,对“此类网贷机构”不执行监管权限,也就是征服没有监管。那么,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又是干啥的呢?答复说,“金融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主要为群众和被投诉公司搭建纠纷调解平台,努力化解当事双方民事纠纷矛盾。”明确告诉出借人:这只是搭建的调解平台,目的是帮助劝解和调和;这不仅使我想到了一些网贷机构也称:我们只是借贷交易的信息“中介平台”,银行存管后无法触碰资金。利用“平台”免责,两者多么相似!
在朝阳不管P2P的答复中,也给了我们提示:不是别人让我们找谁,我们就跟着节奏走,中心正在哪里等着你去“调解”。为什么至今我们看不到当事双方进行一次调解,因为他是想化解上访矛盾,目的是安抚和维护稳定。怎么办?应该是法律让我们找谁,我们就应该找谁!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三部法律和四部委(室)共同制订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对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上述两家机构是法定的监管部门。法律首先让我们找他们!
那么,朝阳该不该管P2P?我们说朝阳应管P2P!一是法规怎么说。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修订)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非法金融机构设立地或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与取缔有关的工作。”一些网贷机构在没有金融机构备案和批准的情况下从事金融活动,作为地市级征服金融机构是不是应该依法管一管。二是职责怎么定。在金融服务办公室《2019年度预算报告》的主要工作任务中,明确“开展P2P行政核查及高风险企业核查。持续完善我区高风险企业台账,根据摸排情况随时更新企业风险等级,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分类施策。”在朝阳官网公示中,我们看到金融服务办公室机构职责是:“负责研究拟定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由此可见,金融服务办公室具有“P2P行政核查及高风险企业核查”职能,担当“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职责。三是任务怎么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拆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 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要“严格准入管理。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等规定。请问朝阳:对于造成逾期资金几百亿元,涉及十几万人大平台的良性清退等重大问题,是如何对平台行政清查的,风险是如何防范的,方案是如何制订和组织实施的,各项政策又是如何落实的?这一切我们不得而知!
最后我们想说,希望朝阳征服不能在金融创新时看到了P2P,征收税款时想到了P2P,预算要钱时用到了P2P,而遇到责任担当时却远离了P2P!依法行政才是硬道理。广大出借人正看着你们的行动,更期待着答案!盼望切实履行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的法定义务,只有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才能使朝阳光耀P2P!也才能让阳光洒进受害人的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