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需谨慎

邻居把我家小泰迪打死了,我报警后向她索赔8000元,警方来了以后,我不仅一分钱沒得到,反而向对方赔礼道歉,还倒赔她8000元!

我叫王红,今年35岁,是一家企业的会计,几年前,我家老宅拆迁,于是住到了现在的上林小区!

我家住二楼,一楼住的是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年轻夫妇!平时我们交流不多,见面也只是点头打个招呼而已!

我特别喜欢养狗!六年前,我养了一只小泰迪,名叫多多!住到新小区后,多多自然也跟我一起来了!我家多多特别通人性,就像小孩一样,养了几年,我早已经离不开多多,它已经成为我们家的一员了!

每天早上我都会带多多下去溜达一圈,今天上午我照例带多多出去散步,经过邻居家门口的时候,多多居然对着他家院子狂叫不止,我顺着它的叫声望去,原来邻居家养了小鸡!

我让多多不要再嚷了,可是这回失灵了!它不听我使唤了,扒着铁栅栏使劲汪个不停!叫声惊动了邻居!

“谁家的狗,这么讨厌?叫什么叫?吵死人了!”女主人一边嘟囔着一边开门出来了!

“不好意思,是我家多多在叫!它只是好奇,看你家养了小鸡了,”我连忙打招呼!

“你家这狗烦死了,整天叫个不停,吵得人都没法安静了!去、去、去、赶紧滚开!”女主人一边说着,一边用脚驱赶多多!

“汪,汪,汪汪,女主人越骂,多多叫得越凶,而且一点沒有离开的意思!

“你这该死的狗东西,快点滚啊!女主人上去就是一脚踢向多多,多多掉头就是一口咬住了它的裤脚,“哎哟,哎哟喂,你这死狗,居然敢咬我,看我今天不打死你才怪!”

说时迟 那时快,我还没反应过来,女主人已经不知道在哪里操起一根木棍,照着多多就是一顿猛打!多多哪里经得起这么狠打!只几下,就倒在地上不动了!

“多多,我的多多!呜呜!你打死了我家多多,你赔我多多!”看着心爱的狗转眼之间被人打死,我抱着多多不禁失声痛哭!

“哼,你哭什么哭,我这是正当防卫!我还没找你算帐呢,你要哭丧回家去哭,别在我家撒野!”女主人一边说一边上来推我!还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你这可恶的女人,心也太狠了吧?我跟你没完!”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悲伤与怒火,甩手给了她一记耳光!

“你居然敢打我,你居然敢打我?女主人穷凶极恶的叫嚣着!当场就打电话报警了!

不一会儿功夫,警察就来了。“警察同志,她动手打人了,她打我一个耳光!”女邻居恶人先告状!

“是她打死了我心爱的狗!我花8000块钱买来的!这狗跟了我好几年了,就像我的孩子一样!让她赔钱!今天请你来主持公道!我也十分愤怒!

“她把你的狗打死是她错在先,但是你不该动手打人!打人是犯法的你知不知道?”警察一脸严肃的说!

“她打死了我的狗还推我,我实在控制不住才打她的!”我愤愤的说道!

“请出示你的宠物饲养证明!“啊,这个我没有,“没有你就不受法律保护!另外你打人本来也是违法的,今天谅你冲动之下属于初犯,我来做个主,赔人家8000块钱了结,今天这事就算过去了,你们俩看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自认倒霉吧!我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cjh心存浪漫 这是一个朋友的故事!笔者有话要说!

(1)这个邻居真够恶毒的,居然用棍子把人家狗打死了!这是有多大的仇恨呀?狗也是一条生命啊!也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们应该与动物做朋友,不能随意杀戮!

(2)文中的王红没有宠物饲养证明,属于无证养犬,也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养犬管理规定》1,第九条

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2,第十二条

个人在养犬前,应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办理狗证的条件

(一)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三)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二)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三)犬只照片两张

(3)动手打人也是违法的!不管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得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打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如果将人打至轻伤或者重伤,则能犯《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写在最后:做人首先要遵纪守法,其次要善良厚道,记住冲动是魔鬼!提醒大家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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