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听“小猪”罗志祥的《我不会唱歌》,其中的一句“拿麦的手不能颤抖”刺激了我的耳膜:阿祥把“chan抖”唱成了“zhan抖”!
无独有偶,昔日的四大天王,如今的娱乐圈劳模华仔的名曲《冰雨》中也有一句早为人所知的错字“你就像一个刽子手把我出卖”。“gui子手”唱成了“kuai子手”!
台湾“百变天后”蔡依林翻唱王菲的《怀念》时,“未完的龃龉”居然唱成“组雨”!
纵观中国娱乐圈,歌手因为发音不准而唱错字已经屡见不鲜,且层出不穷。究竟是任由其发展下去还是一杆子打倒,各家众说纷纭。
语言学家全力制止,坚决反对这种错误的曼延,说这是对中国文字的亵渎。
深爱着他们的歌迷们会为他们打抱不平:人家大多是港台人,国语发音难免不标准,只要是旋律好听就好了,何必管唱错字呢?
从一个中学生的角度来看,我认为歌手们尽量还是要苦练普通话,争取不要再出现类似的语言错误!中国文字博大精深,经千百年岁月的洗礼和净化,最终形成了完备的语言体系。规范用字是国家的要求也理应成为公民的义务。我想这也是如今高考语音和字形是必考的原因吧!
然而不仅娱乐圈,社会上总有错字别字的现象。有的因为习惯,如家俱{具},甚至亲眼看到有学校大门的横幅上赫然写着“欢渡[度]春节”。有的是因为促销,如止咳广告“咳[刻]不容缓”,洗发液广告“无屑[懈]可击”。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有人说,这无可厚非,习惯成自然,目的在赚钱!可站在国家文化流传的角度上,买家具的人,过路人,看电视的,耳濡目染,妇孺皆知,家喻户晓,形成错别字大气候,其后果之严重不堪设想。或许那时国家不得不改编《现代汉语词典》,把对的改成错的!
推此及彼,由中国文字想到了中国文化的遭遇。
吴克群的单曲《老子说》深受歌迷喜欢。可是在拍摄MV时,孔夫子的头像居然出现在了银幕上,与歌词风马牛不相及,令众人大跌眼镜,也令小吴万分尴尬,最终面对记者向歌迷道歉。
李玟听到《满江红》后居然想邀岳飞为其写歌。
杨丞琳一直以为中国抗日打了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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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此类,令人啼笑皆非,同时也不得不深思!中国娱乐圈对中国文化的漠视程度,可见一斑!
究竟是什么促使他们一再犯这种低级的文字错误而久久无进步呢?我想最重要的原因还是经济利益。如此一举,娱乐公司赚足了钱,歌手也将报酬尽收囊中。双方受益,一拍即合,却背上了蔑视国家文化的罪名。
我希望,在新人辈出的娱乐界,歌手们应该尽量抽出时间来多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一个有文化,有素养的艺人,不要在因为唱错字而为人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