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谈起菲比这个人物,则不可避免的要先来谈一谈丽莎·库卓的表演。在我看来她的确是那种天赋型的演员,在这样的演员手中,角色的塑造才更接近艺术性而不是文艺性,当然单纯的艺术是不存在的,因为人总是喜欢思考,演员通常只是“理解台词”,而不是“让台词理解自己”,观众也是一样,人们总是喜欢使艺术介入自己的生活,或者说他们天生的就喜欢以判断为理解的起点来面对艺术作品。但是艺术是指向感受性的,而不是理性。
而丽莎的表演正是在很高的程度上符合了艺术的这种本质。从这一点上来讲,安妮斯顿向理性妥协地太多了。
回来谈菲比这个人物,在这一点上做出一个基本判断并不难,因为她的个性之所以鲜明,就是因为她的个性不是现世中的,而只应当存于上天。菲比是个无比坚定的理想主义者,有的时候她的愤世嫉俗会以一种无以复加的方式迸发出来。但是当灵魂堕入身体之时,我们便必然要面对自己的欠然性。人的意志和善良天性还不足以使得我们过十全十美的道德生活。所以如果你要想找最有代表性的意志薄弱的例子,那么就到菲比身上去找吧。
菲比的生活经历暗示了西方人喜欢把苦行(或苦遇)与道德纯粹性放在一起的习惯。她的一生将昭示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一种追求幸福的方式,那就是使得自己配享幸福,而不是谋求并分享幸福,哪怕是我们此生绝无可能做到这一点。喜剧的要求使得编剧最终给了她一个完美的结局。她所爱过的并且也爱她的两个男人,都有着非常完美的人格,最终她还能够得以在他们两个人的求婚当中选择接受一个。这一点对于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女人来说都是奢望,除非她们能够使得自己的行为配享这样的幸福。
另外,关于菲比的“怪”其实也不难理解。当我们已经习惯了循规蹈矩,苟且而生的“正常”生活的麻醉,那溶解在“常识”中的那一部分理性已经近乎生锈的齿轮,很难再将人类的生命之钟带入正常的轨道了。那在这个时候,或许我们所需要就只能是振聋发聩的呐喊了。所以菲比虽然“怪”但并不坏,她揭露丑恶,是因为她向往善美。就像是真正的摇滚乐一样,他们是有着真正的信仰的信徒,而不是宣泄恶爆的怪胎。这一点是我们需要区分的,就像我们要区分暴力和使用暴力的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