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府三司制

北宋建立之初,吸取五代十国之经验,实行了二府三司制度。二府指的是东(中书门下)、西(枢密院)二府。东府:中书门下,也称政事堂,其长官同平章事(参知,宰相)。中书门下,下设中书和门下两部门。两部门的最高长官称侍郎。同时,为了更加进一步削弱宰相的权力,又设参知政事(副宰相)一职来承担部门参知的职务。

西府: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后,实行强干弱枝的方针,进一步削弱地方,强化中央禁军。在中央设立枢密院,以枢密来进行军队的调动。禁军也分为殿前(后废除)、步军、马军,由各个都指挥使统领,而都指挥使和枢密使直接对皇帝负责。

三司制:别称计省,分为户部、盐铁、度支,这三司主要总管财政收支,其长官为三司使,直接对皇帝负责,组成最高的行政机构。

除此外,北宋还保留了唐朝的三省六部,但是这些部门的长官不经特许,不能管理本机构的事务,实际上成为了安置元老旧臣的闲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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