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作者简介

钱穆(1895 - 1990),江苏无锡人,近代历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国学大师。中国学术界将其与吕思勉、陈垣、陈寅恪并称为“史学四大家”。代表作有《先秦诸子系年》、《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国史大纲》、《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国历史精神》、《中国思想史》、《宋明理学概述》等。

本书介绍

这本书写于20世纪50年代,钱穆先生在书中介绍了我国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秦汉、隋唐、宋、明、清5个时期的政治体制结构,并分析了每个时期政治制度的优点和弊端。作为读者,我们过去了解历史,往往都是从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的视角去了解,本书的角度比较新颖,视角专注于每个时期的政治制度,让我们对历史的认识更有立体感。

钱穆先生文风朴实,文字简练,通俗易懂。读这本书就像看着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非常适合在安静闲暇时品读。

自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每次对抗外敌入侵的战争都以失败告终。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士人百姓,在面对外邦时,天朝上国的那种优越感一点一点的消失了。甲午战争则扯掉了国人身上最后一块遮羞布,以前是不如西方列国,现如今就连以前的藩属从国都能够欺负自己,心态上从极度自负变成了极度自卑。觉得中国的一切都是不好的,西方的一切才是好的。一些人主张摒弃掉我们的传统,张开双臂拥抱西方。1929年国民政府甚至通过了一项“废止中医”的议案,虽然经过一番斗争,这项议案没有被执行,但是也能够想象到那个时代,传统文化经历了怎样的磨难。

钱穆先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捍卫者,作为一名学者,他用他自己的方式,对当时的那场思潮和社会现象进行了反击。在本书的序言部分,他说:

我们若要平心客观地来检讨中国文化,自该检讨传统政治...

制度必须与人事配合。辛亥前后,人人言革命,人人言变法,太重视了制度,好像只要建立了制度,一切人事自会随制度而转变。因此只想把外国现成制度,模仿抄袭。甚至不惜摧残人事来迁就制度。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旧传统旧文化.我们试问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与此一民族之文化传统有关联,而只经过几个人的提倡,便可安装得上呢?而且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绝不能完全配上活的人事...

其实中国历史上以往的一切制度传统,只要已经沿袭到一两百年的,也何尝不与当时人事相配合。又何尝是专于一二人之私心...

钱先生显然是那个时代保持着冷静思考的人,对于那些头脑发热的人也算是苦口婆心了吧。有趣的是,在当今的中国,仍然不乏那样口舌,好在近几年,随着中国的国力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这种声音也在逐渐的减少了。

职权分配政府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

选举与考试选用制度的执行者

税赋制度重点讲土地税收

国防与兵役兵源、军队设置

介绍古代政治制度,作者主要讲了以上四个方面,除了客观事情况的介绍,也包含着作者的评价。

其实全书也在讲述一个制度中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每一个制度是如何处理皇权、相权和民权的关系的。一个社会组织,比如国家,利益的分配始终是极其重要的问题。

从狭隘的角度讲,皇权是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也就是皇帝的权利。从广义的角度讲,也可以将其视为国家利益。相权则是官僚、地主、士族手中的权力。一个庞大的社会组织,需要这样的群体去管理,才能有效的运转,那自然也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至于民权,可以不客气的讲,则是前两者不得不留给普民百姓的权力。同时我们也看到,如果哪一个时期的制度能够充分的尊重民权,那这个时期的政权也是强大和和谐的。

皇权与相权之争,不论任何时期都存在,毕竟一个是身处权力的核心,掌握最高的权力;另一个是接近核心,而且有很强的组织力。争斗的原因,并不是起于权力分配的不合理,而是人性的猜疑和贪婪。

民权往往是最被容易忽视的,力量也最为松散,即便遇到不公,通常也只是忍让、服从。当民权被压榨到了极限,它爆发出来的力量也是惊人的,带给历史的后果往往是社会动荡、体制崩塌、甚至是朝代的更迭。

现如今,三方的权力也同样在博弈,同以往不同的是,形式上越来越多样。

比如,我曾经读过一篇文章,大概是10几年前发表的,是关于中国社会财务分配的。社会新增财富被分配成三份,一份以税收的形式上缴国家,一份以企业利润的方式被企业保留,一份作为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当时的问题出在分配比例上,大概是3.5比3.5比3。对于劳动者而言,获得的比例太低了,而企业和国家占有的比例过高。所以那个时候,大家纷纷抱怨,国家的经济高速增长,但是自己的生活水品并没有相应提高。还有人戏说自己拖累了国家的后腿。这就同以前皇权和相权挤压民权的情况有些相似。近些年这种情况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水平在实实在在的提高,这应该与社会财富财富分配的比例发生变化有关。我虽然没有相关的数据,但是显然人们的生活水平是实实在在的提高了的。

再比如,互联网行业的加班现象。还记得几年前大家热议的“996”吧,一度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我本人也是在这个行业从业多年,身边有一家公司,它们有一项明确的工作任务,就是每个月义务加班,而且要加满多少个小时。如果没有达标,则如何如何。还强调这是公司的企业文化。在一家公司,老板自然代表着这家公司的皇权,管理层代表相权,普通员工则是代表着民权。这种半强制的加班制度,也同样是民权被挤压的现象。

话题似乎在越扯越远,我们还是回归本书的主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拜读一下钱穆先生的这本书。

(二)汉代制度

汉代政府组织

秦汉以前,封建制度下产生了贵族阶层,这些贵族享有世袭的特殊权利。而秦汉以后,只有皇室保留了世袭的制度,其他贵族阶层则被消灭了。皇帝可以世袭,但是自皇帝以下的官员,只能由皇帝直接或间接任免,不可以世袭,这是中国历史进程的重大转变。

秦汉的政府组织形式具有明显的由家族向国家转变的特色,同时也保留着很多以前“家”的元素,这一点从设立的官职,以及其承担的职责就能看得出来。

皇室与政府自汉代制度开始,正式明确了皇室和政府分离。皇帝世袭继承,是国家的唯一领袖;国家组建政府,最高长官称丞相。丞相由皇帝选用,并行使其政府权力。皇帝原来的家臣也逐渐的成为政府中的官员,包括丞相本人。

秘书处皇室保留一个秘书处,共有六个职务,称谓“尚”,即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尚书。从字面上就能明白,前五个“尚”就是负责皇帝饮食起居的,唯独尚书是掌管文书的。

政府的首脑- 丞相也有一个秘书处似的的组织机构,它就要庞大的多,一共有十三个部门,称谓“曹”

西曹执掌府中事务

东曹执掌二千石官员调动

户曹负责祭祀农桑

奏曹负责奏章

词曹管理法律诉讼

法曹管理交通

尉曹主管运输

贼曹主管治安

诀曹主管罪法

兵曹主管兵役

金曹主管货币盐铁

仓曹主管仓谷

黄阁主管记录归档

由此可见,在日常事务中,丞相所管的政府,其职能范围远远大于皇帝。皇帝在工作上只有一个代笔的“尚书”,而以丞相为首的政府则管理这国家的方方面面。

那皇帝的地位是否会受到威胁呢?答案是会也不会。要知道丞相以及重要官员的任免权是属于皇帝的,只要皇帝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置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以西汉为例,西汉存续210年左右,一共有45位丞相,平均任期不足5年,其中在任时被诛杀就不少。丞相若有僭越之心,皇帝自然不会心慈手软。

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从字义上看,都是“副”的意思,也就是说丞相是皇帝的副官,代表皇帝管理政府事务。比作当今就像总理。

太尉与丞相地位相等,但不管政务,专管军事,汉代只要是官职中包含“尉”字的,都是军事官员。比作当今如军委主席。

御史大夫实际上是丞相的副手,分管监察。比如当今如纪委书记。

此外为了方便向皇帝汇报工作,还设有御史中丞的官职,他待在皇帝的身边,行政上隶属于御史大夫。当丞相要汇报工作,则转给御史大夫,由其转给御史中丞,再由其转给皇帝。当皇帝有事时,反之亦然。

九卿的低位低于三公,分管政务的一项或几项,比作当今如政府部长,行政上隶属于丞相,俸禄中两千石。

九卿的设立就具有浓厚的“家”时代的痕迹,以前在“家”时代的仆人,现如今都成为“国”时代的政府官员。

太常皇家祭祀、兼管教育

光禄勋管理宫门、侍卫

卫尉皇宫保卫,皇帝最近的安保

太仆皇帝的车夫、兼管畜牧事务

廷尉执掌中央法律

大鸿胪主管外藩礼仪,即外交工作

宗正管理皇族事务

大司农管理政府财政经济

少府管理皇室经济

地方政府汉代的政府机构分中央-郡-县三级。除中央直辖的三辅地区(京兆尹、左冯翎、右扶风)之外,其他地区设置郡(国),共计一百个左右;每个郡下辖十几至二十几个县(邑、道、侯国),全国一共有一千多个县。

郡的最高长官称太守,俸禄是地方两千石,与九卿等同。中央还会派遣官员到地方巡视调查,官职称刺史,俸禄六百石。由于其直接隶属中央,不受地方太守管辖,所以官职虽小,也特别受地方长官忌惮。现如今的“中央巡视组”就有汉代刺史的特征。

县分大小,万户以下的县设置县长,万户以上的县设置县令。

郡县的最高长官均由中央直接任命,其以下官吏则由本地人充任。

东汉时期,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分别是:北方的幽州、冀州、并州、凉州;中部的青州、兖州、豫州、徐州;南部的扬州、交州、荆州、益州,以及京都的三辅地区。州长官称为牧。东汉末年各地流民造反,也就是著名的黄巾军起义。朝廷为了利于各地平乱,将军权和财权授予各州州牧,导致地方政权实力膨胀,最终国家走向灭亡。

汉代选举制度

秦汉以来官员的选用也是经过了几次演变的。在秦汉以前,不仅天子是世袭的,公、卿、大夫也是世袭的,维系官僚集团的基础是血缘关系。

到了秦汉以后,中央先设置太学,将官员子弟送入太学学习,后经考察选用。这种制度虽然不是世袭,但是仍然没有脱离贵族政治的本质,仍将大多数人从政的权力剥夺了。

到了汉武帝时期,国家开始全面推行察举制度,地方各郡每年推举一两名孝子、廉吏,入皇宫担任郎官,通过这个渠道,每年朝廷会增加二百多人的人才储备。皇帝需要人才时,就从郎官中选用。郎官并不会一下子就担任重要的官职,他还是要经过在中央和地方的历练,从比较低的级别开始做起。后来这项举措形成制度,并且更加具体规定了每个郡满二十万户可以举荐一名孝廉。

察举制度在当时那个时代,替代了依靠血统的封建世袭制度,这在当时是一个巨大的转变。按照郡域和人口来限制举荐的名额,也颇有当今美国参众两院选举的味道。通过此项制度,大量的读书人得以充实宫廷,服侍皇帝,使得读书人开始成为政府中的重要力量。

汉代经济制度

土地税在秦汉以前,耕地政策曾经出现过井田制。其要点是土地归皇帝所有,然后分区划片让百姓耕种使用,所获归百姓,即私田;同时皇保留一部分土地,由百姓出力耕种,所获归公,即公田。诸侯贵族按等级食皇家俸禄。由于土地所属皇帝,所以不存在买卖的行为。

到了秦汉时期,土地开始私有,政府将土地分给百姓,而百姓按三十税一的比例上缴所得归公。从这里可以看到,当时的土地税赋是3.3%,非常的低。而由于我国疆土广阔,土地众多,即便如此轻的税赋,也足以供养政府。

但是土地私有化带来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土地此时是允许买卖的,百姓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将土地出卖给他人,从而沦为佃农。在汉代,佃农的地租达到了50%,田主从佃农手中收取一半的地租,而只需向政府缴纳3.3%的税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山海池泽税土地并非都是耕地,山川、树林、湖泊都归国有,并非私有所属。起初百姓开山冶炼、下水捕鱼、制盐冶铁都是非法的,政府将此行为视为贼盗。政府会安排人员缉拿此类贼人,后来发现屡禁不绝、防不胜防。才索性开放这类土地,不再禁止,同时设置关卡,对此类行为征收山海池泽税。这就是关税的由来。

赋税的用途在秦汉时期,土地税是主要的财政来源,所得由九卿之一的大司农掌管,用于政府开支。关税主要以制盐和冶铁的税收为主,所以也称盐铁税。与土地税相比,税收收入要小得多。这部分税收归九卿之一的少府掌管,归皇室开支。

盐铁政策起初,盐铁的税收收入并不大,后来逐渐膨胀,甚至超过了土地税收。同时从事此业的百姓也越来越富有。汉武帝时期,由于常年的对外用兵,国家正常的税收,已经无法满足战争的开销。汉武帝提出要全国盐铁商人捐赠个人财富,然而应者寥寥,效果不佳。皇帝因此震怒,最终将全国制盐、冶铁全部收归国营。这项政策的推行虽然提高了政府的收入,但是在当时也毁掉了无数商民的生机,导致其成为流民。

汉代兵役制度

国防力量汉代的军队分为三种,即负责保卫中央的南北军、负责戍边的边防戍卒,和平日在地方定期操练的国民兵。汉代施行全民兵役制,壮丁年满二十三岁开始服兵役,三年耕种、一年服役。每个壮丁轮流充实南北军、边防戍卒和国民兵。在南北军服役,政府会负责全部费用,边防兵和国民兵则需要百姓自费。这项制度也有一个灵活性,就是如果不想自己服兵役,政府也允许出三百钱雇佣他人代替。

劳役除了兵役,劳役也是由壮丁义务承担的,同样的,政府也允许出二百钱给政府,由政府雇佣他人代替。

人口税除了兵役和劳役,汉代还有人口税,不论年龄、贫富都要缴纳,如遇不克则视为犯法,是要抓起来坐牢的,就连乞丐也不能免除。所以对于生活贫困,没有生计的人来说,要是交不起人口税,就只能剩下最后一条出路,卖身为奴。身为富人家的奴仆,人口税则由主人缴纳。

汉代得失检讨

职权从汉代开始,家与国有了明确的界限,皇帝的家臣也变成了政府的官员。日常政府事务,均有丞相为首的政府处理,皇帝并不会干预。这一点在中国政治制度发展历程中,具有及其重要的位置。

汉代地方政府的设置也非常的合理。层级少,让官员之间的等级差别不明显。官员的升迁也不需要跨越诸多的级别。这有利于对有真才实学的人的任用。

中国古代在制度上,不仅是汉代,始终都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有些惯例只是约定俗成,却没能书写成文,从而成为有法可循的制度。汉代在皇权与相权的界限上就在这方面暴露出了很大的问题。文帝和景帝时期,情况还好。到了武帝时期,由于皇帝的强势,相权被逐步的削弱。甚至在武帝临终前,特别在皇室内廷中,设立了大司马大将军一职,用来加强皇室的权力,限制丞相领导的外廷政府。此后的汉代中央政府,皇权膨胀,相权衰落。

又由于此后汉代多出少主,内廷权力逐渐开始被外戚把持。作为外戚势力,昭宣二帝时期的霍氏一族,以及汉成帝时期开始崛起的王氏一族权倾朝野,甚至可以决定皇帝的废立。最终西汉王朝让王莽篡权得逞。

选举汉代的察举制度同样也出现了问题。随着制度的成形,各郡举荐孝廉,成为入仕的唯一途径。官僚集团在其中开始徇私舞弊,相互扶持,相互推举。即便不徇私,在当时那个时代,孝廉是要读书识字、研习经文的,而书籍在那个时代并非像如今这样普及。普通百姓家庭想要培养一名读书人,难度非常的大。而官僚集团和世代读书的人家就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逐渐的能够有条件读书,而且被举荐为孝廉的范围被固化了。渐渐地出现了两汉、南北朝时期著名的门阀家族势力。

兵役汉代制度是军政分离的,所以纵观两汉历史,国力的衰败和政权的灭亡都不是军队作乱引起。不过汉代的兵役制度存在军队庞大,但不够精良的问题。全国最精锐的军队是负责保卫中央的南北军,人数不到七万人。而戍边和地方的国民军,装备很差,训练也不够严格。

税赋经济财政上的问题,始于土地允许买卖。国家按三十税一征收土地税,本意是减轻百姓的负担,但是在官僚集团和士族豪强的眼里,则成了攫取财富的手段。通过土地的兼并,农民逐渐失去了自己的土地,沦为佃农或流民。每年缴纳的地租是十分之五。而士族豪强则只需向国库缴纳三十税一。巨大的利益自然更加助长了土地兼并的势头。

笔者的历史意见

钱穆先生说,任何一个制度,如果能够延续一百年,那这个制度在当时自然就有其合理性。我们后人站在当今的角度,去评价一个时代制度的好坏,本身就存在着身处世外的,不了解实情的短板。所以我们的观点只能算是历史意见。

我的历史意见,还是想像上一篇那样,从皇权、相权和民权互相制衡的角度去审视历代的政治得失。

首先说职权的问题,在秦汉时期,首次将皇室和政府分离,这是这个时代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做出的最大的贡献。由此三权得以确立。

汉武帝时期设置的大司马大将军一职,是皇权对相权的侵害。汉武帝以后、汉昭帝和汉宣帝仍然是很有作为的皇帝,相权弱皇权强的情况并没有暴露出太大的问题,毕竟在内廷的大司马和外廷的丞相之间,还有皇帝居中制衡。但是到了汉元帝以后,皇帝鲜有作为,倦于朝政。内廷事务更多的被外戚把持,最终酿成祸患。到了东汉时期,从光武帝到肃宗三朝,皇帝还能对内廷和外廷控制有余。后来仍然如西汉时期那样,不仅外戚权重,更是出现了宦官干政。此间外廷的政府因为相权有限,也显得无能为力。

再说选举,这是相权对民权的侵害。察举制度逐渐被士族豪强把持,导致社会出现士族和庶族两个泾渭分明的社会群体,失去了制度自身的意义。就像印度的种姓制度,在人出生的时候就定义了阶级,社会从此开始僵化。

最后说税赋制度,同样也是相权对民权的掠夺。国家在此间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与民休养生息的良政,变成了豪强的敛财途径。现如今,我国的耕地政策,更像是秦汉以前的井田制。土地收归国有,杜绝买卖,保护了农民基本生存权利,从而避免了社会动荡。

回顾秦汉时期的政治制度,自秦朝至东汉,历经400多年。无论是职权、选举、税收还是兵役制度,在制度制定之初,都是出于对国家有整体利益的考虑,绝非统治者一己之私。皇权、相权和民权也能够保持一个良性的平衡。但是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制度延续期间,当出现新的问题时,统治者没有因地制宜、因时而异,为了不触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并没有及时的改革制度。这也许也算是制度本身的缺失吧。

(三)、唐代制度

唐代政府组织

自汉代丞相的职权被削弱以后,政府的权力被皇室的内廷收缴。到了隋唐时期,皇帝又一次将权力交还给政府。与汉代不同,唐代的相权虽大,但是并不是将权力集丞相一人之身,而是将权力切割,分与几个机构,机构间彼此制衡。汉代的丞相是领袖制,唐代的丞相是委员制。

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个独立政府机构。

唐代的官职分九个品级,其中一、二两个品级属于荣誉品级,只授予当朝元老,并不对等相应的权力。实际掌握权力,参与实际事务的官员,从三品开始册封。今年在影视剧中被大家熟知的唐初宰相狄仁杰,在职期间也只是三品官职。

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副长官称中书侍郎,以下设数人的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工作就是替皇帝制定诏书,经皇帝允许后,下敕给门下省审核,最后由尚书省负责执行。

门下省长官称侍中,副长官称侍郎,以下设给事中。皇帝画敕(chì)的诏书,转交给门下省,由其负责审查。如果门下省反对此诏书,可以送还给中书省,让其重新拟制,即便是皇帝同意了也不行。此谓涂归。

尚书省长官称尚书令,副长官称左、右仆射(yè),尚书省下辖六部,左右仆射各领三部。尚书省不负责诏书的拟制和审核,只负责诏书的执行。

一道皇帝的诏令,需先有中书省制定,再由皇帝画敕准许,在经过门下省审核,最终才交给尚书省执行。所以一道诏令,需要皇帝画敕,还要有中书和门下两省的印,才可以执行。

唐代三省的权力集中起来,基本上等于汉代的丞相的权力。两者相比,唐代的机构设置效率上肯定不如汉代,但结构更加合理,不至于出现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政事堂唐代政令的颁布流程相比汉代更加复杂,而且皇帝有时会面临敕令“涂归”的可能,对于皇帝来说就有些被动了。皇帝于是想了两个办法,一个就是设立政事堂,另一个俗称斜封墨敕。

政事堂就是由中书、门下两省举行的联席会议,政府每次下达敕令,先召开会议商议,有了结果再奏报皇帝。这样就避免了皇帝下敕被“涂归”的尴尬。除了门下和中书两省长官参加政事堂,尚书省的长官是没有资格参加政事堂联席会议的,除非尚书省官员被授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参知机务”的头衔才可以参加这种最高决策层的会议。能够参加政事堂的各省最高长官,在当时才被大家认为是宰相。和汉代相比,唐代的宰相不再是一个人了。

斜封墨敕其实是皇帝给自己留的一个后门,是唐代政治制度的一项陋习。皇帝有些时候想要做的事情遭到政事堂反对该怎么办呢?皇帝于是不经中书、门下两省,直接将诏书发给尚书省执行。为了区分正规的敕令,诏书的封袋改用斜着封装,而且不用朱笔而是用墨笔,用来暗示尚书省官员不要声张,悄悄执行。

六部我国古代最被现代所熟知的就属六部了。在唐代六部归属尚书省,由于唐太宗李世民曾经做过尚书省的最高长官尚书令,所以以后没有人再敢担任尚书令职务。于是尚书省的两个副长官左仆射和右仆射成为实际的最高长官。左仆射管辖吏部、户部和礼部;右仆射管辖兵部、刑部和工部。

左仆射

吏部五品以下官员人事任命

户部民政户籍

礼部宗教、教育

右仆射

兵部军事

刑部司法

工部工程建设

地方政府唐代的地方政府分为州-县两级,州相当于汉代的郡。不同的是,唐代州的数量要比汉代的郡多很多,有三百多个,增加了中央政府的管理难度。此外,州县按照户籍的数量,又分为上中下三等。

州长官称刺史,县长官称县令。此外,在汉代,州县除最高长官由中央任命,其余职务均由地方长官自己任命。到了唐代则不同,地方长官没有任命和调整下属职务的权力,这项权力收归中央政府。

唐代的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不及汉代。地方长官的权力被削减,不仅管辖的地域变小,更是无权任免下属。权力收归中央政府,好处是加强了中央政府的集权,但是也使人事任免丧失了灵活性。

御史台汉代承担监察职责的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受丞相的管辖。到了唐代监察机构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机构,称御史台。御史台分为左、右御史,左御史负责监察六部,中书和门下两省并不受其监察;右御史监察地方政府。与汉代相似,对于地方政府的监察,中央会派遣御史巡查地方,称观察使。唐代为了便于观察使巡查地方,将全国划分为道,共计十个,类似于汉代的州。观察使的身份和职权大大的超过了汉代,可以凌驾于地方刺史之上,决定地方的事务。

拾遗、补阙也是御史的一种,“拾遗”的意思就是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补阙”就是拟补过失,都是在皇帝身边监督皇帝言行的。官职的品级虽然很低,但是由于能够与皇帝直接对话,也特别受其他官员的尊重。杜甫就曾经担任过拾遗这个官职。

节度使后来观察使直接被长期留驻在地方,并被授予指挥军事、管理财政和人事任免的权力,这就使地方逐渐变成了藩镇,观察使也变成了节度使。在唐玄宗时期著名的安史之乱,就是因为地方节度使权力过大,实力膨胀得足以同中央政府抗衡,最终结束了唐代一百余年的盛世。中央政府失去了对地方的掌控能力,最终导致唐代的灭亡。这一点与东汉末年,州牧被授予重权而导致地方政权割据的情况非常相似。

唐代考试制度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府对选举制度进行了改良,推行九品中正制。之所以说是改良,是因为此项制度仍然以地方推荐作为基础。改进的地方有两方面,其一是被举荐的人,由担任“中正”的官员按照九个品级登记入册,再根据等级决定任用;其二是考察的范围扩大至在任官员,在任官员的升黜并不由吏部考核,也不是其上级官员评定,权力归于中正官。

这项制度在当今广受诟病,其实曹魏时期的陈群在提出这项制度的时候,也是针对时局的一剂良药,我们现在一味的贬低,甚至认为陈群在搞阴谋,也的确言过其实。

人才的选举,古今中外存在两个原则,一是从众,二是从贤。我国秦汉时期的察举制和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都属于从众原则,即大家如果觉得好那就是好。西方的普选制度也是遵从这一原则。自唐代以后,选举的原则发生了改变,科举制度实际是采取了从贤的原则,大家觉得好并不算数,考得好才是真的好。

科举制在唐代国家开放入仕的大门,设置考试制度。所有身家清白的人都可以参加考试,择优录取。何为身家清白?这里排除了两类百姓,即商和工。在当时,人们认为工和商是为私家服务的,所以他们不可以入仕为官。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的限制了。

选举的过程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参加统一的考试,如果考中就是进士及第,成为储备官员。至于实际分发任用前,还要经过各部的进一步考核。各部考试的内容是不同的,比如礼部侧重才学,吏部侧重干练。

既要考试选举,也要分科考核,此谓科举。

唐代经济制度

租佣调制唐代的税赋制度沿袭了南北朝时期的办法,分为租、佣、调三个部分。

先说租,即田租。国家将土地租给百姓,每年按照四十税一的比例收取地租,壮丁年满六十以后,土地收归政府,此谓均田制。类似于以前的井田制,有别于汉代的授田与百姓,允许土地买卖的政策。

再说佣,即劳役。唐代规定,每个壮丁每年需服劳役二十天,相比汉代的三十天要减轻很多。

最后说调,它是指各地向中央贡输土产,主要是丝织品和麻织品。

至于汉代时期的人口税和盐铁税,在唐代是不征收的。租佣调制的要旨是保障百姓最低的生活需要。有田才需要交租,有壮丁才需要服劳役,有了家庭才需要贡输土产,也就是先给你承担赋税的基础,再收取你的赋税,已经足够人性化了。在汉代,哪怕是乞丐也是要缴纳人口税的。

帐籍制帐籍制是一套人口和户籍的管理。是保障租佣调制推行的基础,也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人从出生至成年,直至老死,都要登记入册,称为户口册。户口册一式三份,一份存于县,一份存于州,一份存于户部。每年一造帐,三年一造籍,称为一比。州县留存五比,户部留存三比,每年户部根据帐籍制定税赋定额,财政以量入为出作为原则。唐代初期,国力能够强势,此项制度贡献极大。

但是随着唐代的国力快速提升,再加上帐籍制度所涉工作极为繁巨,后来这项工作就开始有些懈怠。开始是出现一点纰漏,后来漏洞越来越大,长期积累,最终使得帐籍所载与实际情况差别越来越大,加上随后爆发了历史上著名的安史之乱,数年的战乱,百姓流离,两项制度最终无力再推行。

两税制由于租佣调制度和帐籍制度荒废,自唐德宗开始(安史之乱结束约二十年后),开始施行两税制,因此项税赋制度每年需在春秋两次征收而得名。在两税制下,土地不再租给百姓,并且允许自由买卖,由此一部分百姓失去了基本的生存保障,土地兼并现象又开始愈演愈烈。两税制还有一个弊端,就是政府不再遵行以前的量入为出的原则,而是根据政府的财政需要,将税额摊派给地方,就是说政府需要多少就要摊派多少。不仅如此,每年地方应缴纳的赋税是固定的,而地方人口户籍增减时,需要承担的税赋并没有改变。所以人口出现流失的州县,留下的人口还要承担比以前更重的税赋;而人口流入的县,税赋反倒减轻了,这样就出现了穷则愈穷,富则愈富的现象,社会动荡就更加难以避免了。

唐代兵役制度

府兵制汉代的兵役制度是全民皆兵的制度,每个壮丁,三年耕种、一年服兵役。这种兵役制度使国家保持了数量庞大的军队,但平日的训练水平差,军队的战斗力并不强悍。

唐代的兵役制度沿用南北朝时期的北周政权的制度。国家根据需要,在全国各地需要驻军的地方设置了一个新的行政区域,称为折冲府,府设长官称折冲校尉。政府从各州县征集富裕的家庭迁徙至府,并分配给土地,家中壮丁成为府中的士兵,这就是府兵的由来。

当然这种征兵全凭自愿,并非强制。吸引百姓迁徙的,是入府的家庭从此不必缴纳任何税赋。府分大小,大府屯兵一千二百人,中府八百,小府六百。全国此类折冲府大约有六百至八百个,总计下来可养兵五十万以上。

府兵平日耕种,国家有事则自备武器、马匹、装备和费用,不需国家承担任何开销,而士兵自备武器装备,自然不敢有丝毫马虎,否则上了战场吃亏的可是自己。

此外,国家设置十六卫,每卫有一名大将军。大将军不参与政事,如遇国家有战事,从十六卫中选派将军,由其统领府兵作战。战事结束,将军归卫,府兵回府,避免军队势力膨胀。

唐代的府兵制为其培养了一支战斗力强悍的军队,而且国家除了划拨出一些土地之外,再不用承担军费开支。唐玄宗时期,在中亚与同样处于鼎盛时期的阿拉伯帝国进行的那场怛(dá)罗斯战役,可见唐军实力有多强劲。

但是这样的一项制度,最终如帐籍制度一样,也是因为后来的松懈而最终被荒废。首先,唐代建立一百多年以后,由于国家长期没有战事,官僚集团开始征调府兵充当劳役,加重了府兵的负担,也使其丧失了荣誉感;其次,在战争中官兵获得的勋荣渐渐地不再被政府重视,使得通过战功获得的特权逐渐丧失;再次,边疆的营官为了侵取府兵自带的财物,刻意迫害府兵生命,导致府兵不愿戍边、开始逃亡、不听从调遣。后来,政府不得不弃府兵而在各地设置节度使,并赋予节度使军权、政权和财权,最终导致地方割据,国家也由此灭亡。

唐代得失检讨

在政府组织上,唐代结束了此前从汉代开始的三公九卿制,开创了三省六部制;在考试选举上,结束了乡举里选的察举制,开创了科举制;在税赋上,结束了田租、劳役、上贡分项征收制度,开创了单一税收制;在兵役上,结束了全民义务兵制,开创了自愿参军的府兵制。以上四点,唐代的政治制度无疑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唐代的灭亡,并非制度本身出现了问题,而是制度的执行方面没有做到始终如一。面对国家的强盛,最高统治者和官僚集团并没有做到居安思危,防微杜渐,致使各项制度荒废。安史之乱以后,唐德宗虽然有意重振帝国的荣光,但是他面对的是国家基础的破坏和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而不得不采取妥协的办法。

唐代灭亡以后,中国的历史如何演变,这已经与唐代奉行的政治制度无关。相比同时期的欧洲,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就没有出现如罗马一样强大的帝国。在中国,唐代以后仍然出现了强大的宋、明、清,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笔者的历史意见

笔者仍然试图从皇权、相权和民权的角度,来反思唐代的制度。任何一项制度,如果不能保证这三方力量的平衡,都是无法长久的。

在政府组织上,在唐代皇帝终于还是将本该属于政府的权力交给了宰相,避免了收回权力以后,皇帝自己又无暇管理的局面。就像现代的企业,代表皇权的董事长如果事无巨细,那也一样不见得能够产生好的效果,他只需思考战略、管好人事、管好财务就可以了。而企业的日常管理,完全可以交给代表相权的、以总经理为首的管理层去做。

在选举上,唐代剥夺了官僚集团和士族豪强对选举的垄断,将此相权一部分分给了民权。拓宽了入仕的通道,开辟了普民百姓摆脱底层、向上进取的途径。在三方权力中,民权自始至终都是最弱势的一方,历朝历代也往往会侵害他们的权力。这一点,放之古今中外都是如此。

在赋税上,唐朝建立之初,能够顾及普民百姓的权力,比较大限度的将权力和利益向百姓倾斜。国家财政量入为出,不给百姓增加负担。但是到了后期,统治者和官僚集团自毁长城,财政政策以量出为入作为原则,而且方法简单粗暴,最终的结局也着实让人惋惜。

最后说兵役,府兵制显然是三方共赢的局面。国家提供一部分土地,就不用再承担国防开始;百姓加入府兵,也不再负担租佣调的税赋,战时为兵,闲时为民。各方各安其业,各行其事。

综上,唐代已经有了一套非常好的政治制度,其立朝后的一百多年的繁荣,也足以印证了这一点。唐代的问题不是出在制度上,而是出在制度的执行上,这一点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和下面的官僚集团都难逃罪责。

而这也似乎是中国历代政治制度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

(四)宋代制度

宋代政府组织

宋代的政治制度更多的沿袭了唐代的制度,同时也沿袭了五代十国时期的变动,总的来说并没有创新。

三省与枢密院宋代仍然采用三省六部,但与唐代已经大不相同。中书省依然留在皇宫,负责制定诏书。而门下和尚书两省都迁出皇宫,也距离权利力枢密院是五代时期出现的机构,负责国家军队事务,所以在宋代,宰相不能过问军事,军事长官也不过问政务。

三司依然是沿袭五代旧法,在宋代财政的权力并不归属宰相,而是一套独立的机构。三司即户部司、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管户籍、土地;盐铁司管税收;度支司管账目出纳。

三司并不归属宰相管辖,体现出宋代政府权力的分散。这与宋代立国背景有关,宋太祖赵匡胤本是五代最后一个政权,后周的武官,掌管皇帝的御林军。后来经过一顿操作,一夜之间成为了皇帝。自己的经历告诉自己,不能在内部再出现这样的事情,所以在政权机构设置中,处处体现出分权的措施。

到了宋代中期,皇帝已经不必在有这样的担心,针对时弊,开始支持改革,先有范仲淹,后有王安石的变法,其中包括对三司的改革,欲将三司职权重新归为宰相管辖,却遭到了司马光等人的反对。

考课院宋代的人事制度同样不归宰相管理,在宋代设立考课院,独立行使人事选举的权力。其中东院选文官,西院选武将,三班院负责遴选内廷官员。在这一点上同样体现了分解相权的目的。

诏书与堂帖在朝廷颁布命令方面,同样体现了皇帝集权的特点,唐代的“不经凤阁鸾台,何以为敕”的流程早已废弃。皇帝每次下诏前,先由中书省拟定大纲,经过皇帝首肯以后,具体行文加盖皇帝印就直接颁布了,其中门下省的审核一环被略去。

那朝廷所有命令都是从皇帝手中发出的吗?其实也不是,即使是在唐代也是如此。宰相号令全国,也可以下书,谓堂帖。不过这并不是制度上明文规定的,如果出现堂帖的影响力大于诏书时,皇帝就会出面禁止,重申自己的权威。纵观宋代一朝,堂帖也好,后来的劄(zhá)子也罢,一直屡禁不止,算是相权对皇权的一种反抗。

御史台在宋代,监察机构仍然称为御史台,实际最高长官是御史中丞。御史的任命归皇帝,也同样是分解相权的例证。监察中央的称谏官,监察地方的称通判。宋代还规定,至少担任过两任县令的官员才有资格担任御史。

这里要着重介绍一下谏官,谏官在唐代是宰相的属下,每次与皇帝商议政务,谏官也在其列,替宰相提出反对意见。如果皇帝采纳最好,不采纳也可以有回旋余地,所以唐代的谏官十足的是宰相的好帮手。到了宋代,谏官是由皇帝任命的,不在隶属于宰相,身上肩负的职责也变成了监督以宰相为首的百官。其中有两点最为后人诟病,其一是谏官为了彰显自己,遇事总是因为反对而反对,只要是宰相提出的主张,一概反对。这种做法其实也是为了消减宰相的权威。其二是皇帝允许谏官“风闻奏事”,意思就是只要听说了,不用掌握证据,就可以检举揭发,虽然事后查无此时,也是对当事人名誉的败坏。

地方政府宋代的地方政府划分为三级,第一级称为路,每路设置四个长官,称为监司官,分别叫帅、漕、宪、仓。其中帅负责兵工民事,漕负责财赋转运中央,宪负责司法,仓负责民政抚恤。

第二级是州、府、军、监。并不设置地方长官,而是由中央官员到地方兼任,这些官员在中央本身就有职务,在地方称为知州、知府。

第三级是县,与唐代不无差别。

宋代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有两点存在争议。首先、在唐代时州县长官之面对一个上司,而在宋代要面对四个上司。这一点有点像现代企业管理架构中的矩阵式管理,但是在现代企业中,如果出现指令矛盾的情况,是可以请示更高级别领导裁决的。而宋代的地方政府就没有这个渠道了,所以日常处理事务,难免会顾此失彼。其次、是地方政府不能够有财政储备,所有财政收入都要解送至中央。北宋发生的靖难之役,宋朝的京都被占领以后,财富也被劫掠,地方想要支援,却也对此也无能为力。

宋代考试制度

宋代的考试制度,基本沿袭了唐朝的制度,此后中国历代也一直沿用唐代的科举制度。在细节方面,也有几处与唐代不同,下面我们分别介绍一下。

考生身份科举制度的大门是向所有身家清白的人开放的,寒门子弟获得了向上攀爬的阶梯。唐代的科举考试,考生中仍然有很高比例的世家大族的子弟。他们有家风、有家学,能够更早的懂得政治掌故。一旦从政,在处理事务上也颇有办法。寒门子弟从政,在这方面显然存在不足,一切都要靠自己历练和领悟。两类学子此间相互并存,相得益彰,既为官场补充了新鲜的血液,也杜绝了世家大族对官场的垄断。

宋代立朝之初,国家刚刚经历了百余年的战乱,大族豪门早已经在此间没落,此时参加考试的生源们基本都是出身寒门。这些子弟入仕为官,对于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官员,就完全陌生了。

兴办教育宋代之初,国家就开始重视教育,其目的也是为了引领学习风气,给学子指引正确的学习方向,这一点是非常值得称道的。

遴选过程唐代的考试制度,分为统一考试,分科考核两个步骤,这一点在宋代也变了。首先由于国家急需人才,所以考上一旦榜上有名,就可以入仕为官,不必经过第二次考核。其次、在当时考生在考试前,会将自己曾经的写过的文章,送给朝中有名望的前辈阅览,所以在考前,有些考生就已经成名,其在考试中的名次自然也更能靠前。

后来有人检举此类事情,认为这违反了考试的公平性,其中也必然有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之后的考试,宋代开创了“糊名”制度,就是考卷上交以后,考生的名字是被遮盖着的,阅卷的官员并不知道自己考生的姓名。这一点比唐代就更加严格了。

考试内容唐代开始的考试制度,考试内容侧重诗词歌赋。宋代初期也同样如此。后来曾经尝试不考诗词歌赋,改考经义,也曾经试行了一段时间,后来发现效果也并不理想。于是又改为考诗词歌赋。热衷变革的王安石就曾经感叹,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秀才变为了学究。

宋代经济制度

宋代的税赋制度依旧是延续了唐代后期执行的两税制。两税制虽然远不及租佣调制度合理,但是它最大的优点就是操作简便。唐初的租佣调制度依赖帐籍制度,人口和土地都需要仔细登记,如果出现帐籍和实际不符,就会出现问题。两税制将税目合一,劳役和土产贡奉全部都算入了田租,自然在征收时省时省力。

这里要着重讲一下宋代新出现的税收项目,即差役法。两税制下,百姓不再负担佣和调两项税负,这两项赋税被纳入田租。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尤其是过往的军队,依然还会强迫百姓服劳役、贡奉物产。而且为了方便征集,每到一个地方都会选择当地富户做差役,由其负责征缴,如果不能完成,就只能自掏腰包。这导致各地的富裕家庭也逐渐被拖垮,出现了地方无兴旺之家的现象。

王安石变法时,将这项无顾多出来的税收直接放在了台面上,规定了具体的征收办法,将其直接摊派给所有百姓,不再让差役承担风险。这在当时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办法,毕竟这项负担已经成为事实,不可能再取消。即便如此,也仍然遭到了以司马光为首的一批人的反对。司马光坚持的做法就是旧例不能轻易改动,变动就容易出现问题。

宋代兵役制度

宋代军队的设立没有沿袭唐代的制度,并不是不想学,而是没有条件。宋代的军队纵观中国古代历史,在大一统的朝代中也算是最弱的。讨论宋代的军队,首先要先谈一谈其国防资源,只有清楚了宋代面对的状况,才能明白宋代为什么军队战斗力弱,国防不稳固了。

北方边境先说一下北部边境。宋代在立国之时,辽已经立国五十多年了。在五代时期,儿皇帝石敬瑭丢掉了北方的燕云十六州。致使宋代面对北方外敌时,没有了天然屏障。这是宋代遇到的最大的国防问题。丧失了燕云十六州,辽国的骑兵只要渡过黄河就直捣北宋京城开封。

宋代开国皇帝自然清楚这里面存在的巨大隐患,所以在平定了南方以后,就开始积极准备对北方的战事,用以攻为守的方式破解困局,宋朝第二任皇帝宋太宗,就曾在在位期间两次向北用兵,但是最终都以战败告终,其本人也因此负伤身亡。从此北宋就开始对北方辽国奉行防御性政策,不再主动进攻。

定都开封宋代立国于开封,其实是一个无奈的决定。从地理位置上,宋代可以参照前朝,将京都定在洛阳、或者是长安。这样就能远离北方劲敌,至少能够获得更大的战略缓冲。但是明知开封会受到北方辽国的巨大威胁,那为什么还要在此定都呢?这是因为此前多年的战争,国家的经济已经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政府最大的经济来源是南方。南方的粮米经长江、再经通济渠可以直接运到开封。而如果要运到洛阳则无法再通过水路交通,这是因为战乱已经毁掉了汴渠,如果走陆路那是需要耗费极大的人力和物力的。而当时的长安已经败落,失去了往日的繁荣,如果定都在长安,也一样无法获得足够的物资。

马匹军队是需要战马的,尤其是对付北方的辽国,马匹的需求就更大。中国自古产马的地区有两个,一个是东北地区,而此时已经被辽国占据;另一个凉州地区,此时也已经被西夏王朝占据。所以宋代至始至终都缺少马匹。

中国铁的产地也在东北,也被辽国占据。

由此可见,宋代面对匮乏的国防资源,而这种自然资源的匮乏和北方国防的严峻形势,也直接影响了宋代的军队设置。

兵源宋代的兵源在建国之初就远不及唐代。宋代有规模庞大的厢军,所谓厢,即城厢,是指这些军队是驻扎在城厢的军队。与其说厢军是军队,其实更像是成建制的劳役。这样的军队根本谈不上战斗力,在地方只能做一些苦役。于是宋太祖赵匡胤开始从厢军中挑选精壮的士兵,组建禁军。

为了应对北方巨大的隐患,宋代始终保持着规模巨大的军队。而这些军队的战斗力始终不强。不仅如此,守卫边疆的禁军,每年都要调动,以防止长期驻守一地而生兵祸。因此,虽然宋朝并无太多战事,每年国家都要承担巨大的军费开支。

笔者的历史意见

在唐代时期,有一部关于政治制度的著作《唐六典》,在中国的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此前的一部关于此类的书籍,就要数《周礼》了。两者不同的地方是,《周礼》并没有在任何一个朝代得到彻底的实施,是一部理想化的政治构想。而《唐六典》中的内容,在唐代就被大规模的贯彻执行。也对后代的影响巨大。

宋代的制度,本身缺乏创新,大部分都沿袭了唐代的制度。遗憾的是由于宋代得以立朝,属于以下犯上的窃取,所以在其制度中也处处体现了对臣子的戒备,许多在唐代被印证为优越的制度,不能在宋代去沿用。

在政府组织上,为了削弱相权的力量,宋代采取了收缴和分解的策略。宰相的权力被大大缩减了,带来的后果是政府办事效率低下,机构臃肿。

在税赋方面,缺少大刀阔斧的改革力度,继续侵害百姓的民权。

在国防上,始终无法摆脱北方辽国的威胁。

唯独在考试制度上,宋代有一些可圈可点的地方。其中兴办教育,重视文人,尤其值得称道。在宋代能够出现理学,就是政府重视教育的成果。宋代的考试制度曾被后人所诟病,其实从古今中外选拔人才方面,虽然科考制度有其弊端,但是仍然可以称得上是最公平的制度。

范仲淹和王安石的变法,在现代人看来,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宋代制度上的缺失,但是他们勇于改革,而不是默守陈规的态度,值得称赞。

(五)明代制度

明代于1368年立朝,此时的欧洲已经渐渐的从中世纪中走出来,开始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世界历史也开始进入近代历史时期。此时的中国处于明代,在制度上并没有推进社会的进步,反而出现了倒退。

明代政府组织

废除三省唐代的三省制度,在宋代只保留了阉割版,门下省和尚书省不再参赞最高决策,中书省的职权也被削减。到了明代,三省制度干脆被彻底废弃了,宰相这个政府领袖也不再设置。

导致宰相这个在中国存在了一千多年的职位被废除的原因,是明朝太祖时期,宰相胡惟庸阴谋造反,朱元璋不仅诛杀了胡惟庸,连宰相的职位也被撤销。其实宰相被废除,真正的原因还是皇帝集权的一种表现。

新九卿没有了三省,六部被保留了下来,后来也被清代所沿用。明代的督察院是由以前的御史台而来,负责全国的监察弹劾。以上为七卿。七卿以外,明代增设通政司和大理院。通政司管理奏章,大理院负责冤案平反。以上就是明代的新九卿。

朝廷遇到重大司法案件,由刑部尚书、督察院和大理院共同审理,此谓三法司会审。

大都督以上是中央政府文官的设置,武官效仿唐代,只是名称有所不同。全国共设五个大都督府(唐代设十六卫),任命大都督这一武职。遇到战事,大都督领兵打仗。而征调军队、后勤保障动员是兵部的工作,大都督不能干涉。

廷推、廷议、廷鞫(jū)明代中央政府机构的设置,继承了宋代的陋习,处处提防、分散权力。但是倒也不是所有事情都是一专到底。低级别的官员由吏部任免;级别高的官员则是由九卿和巡视地方的巡抚、总督公开推举,并不是由皇帝直接制定,此谓廷推;朝廷每遇大事,也是由九卿一同商议,此谓廷议;重大的司法案件,连三法司会审都无法解决的,则依然有九卿开会定案,此谓廷鞫。

给事中此外,给事中的职位还是保留了下来,六部内均有这个职务,官阶还是只有七品。即便级别低,给事中还是受到很大的尊重。因为给事中对于皇帝的诏书有封驳权,也算是通天的权力了。

内阁制度内阁其实是汉代内廷制度的一种演变,是皇帝身边的秘书处。内阁成员称为学士或者大学士,由于其工作的地点设在皇宫,其称谓前也就加上了宫殿的名称,即中极殿、建极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

起初,大学士的官阶也不高,只有五品。而六部尚书的官阶是二品,所以每当朝会,大学士是要站在尚书的后面的,从这一点来看,他们的地位并不高。

大学士平日的工作主要有两项,一项是给皇帝当参谋,为皇帝答疑解惑;另一项工作就是按照皇帝的口述,批答奏章。所以,按照当代人的理解,大学士就是皇帝的秘书,内阁也就是皇帝的秘书机构。

三省被撤销以后,朝堂之上不再有宰相,那六部两院的工作向谁汇报呢?皇帝给出的回答是:我来。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皇帝每天都要做什么。按明代的惯例,每天皇帝要上朝三次,与大臣们商议公事。每天天未亮,朝会就开始了,天亮时散朝,中午和晚上还要开朝会。此外,据当时统计,在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一共八天的时间,各部司院呈送的奏章一共一千一百六十件,每件奏章少则一件事,多则两三件。由此可知,每天皇帝的事情有多繁巨。好在明太祖朱元璋精力旺盛,身体强健,面对如此多的事务也没有被吓倒。他的儿子,明成祖朱棣也是行伍出身,也是来者不拒。况且他还有一个理政的好儿子朱高炽。明代以后的君王就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了,所以明代内阁的地位就越来越重要了。

首先内阁大学士的地位被提升了,因为担任大学士的官员,改由在任的六部尚书和曾经做过皇帝的老师兼任。所以,虽然大学士还是那个大学士,却因为均是高官兼任,地位就变得不一样了。不仅如此内阁大学士的工作也比以前更重要。以前批答奏章,大学士只是代笔,如何决定还是全由皇帝。由尚书兼任大学士以后,每道奏章,先是由大学士写出意见,写在一张小纸条上,此谓票拟;呈送给皇帝以后,皇帝撕下票拟,自己再用红笔写下批示,此谓批红或朱批,最后下旨执行。

再到后来,皇帝仍然觉得这样太操劳,于是就待在皇宫里,不再天天与内阁大学士会同办公,改成由太监把票拟送到宫中批红。从此明朝的太监开始参与政务,后来也一发不可收拾。

送入宫中的票拟,皇帝起初还是由其亲自批红的。到了后来,皇帝连这样的事情也懒得做了,于是就开始把这项工作逐渐的交给了身边亲近的太监。这样一来,太监就不只是票拟的搬运工了,而是成为了隐形的帝国决策者。明太祖朱元璋曾经给自己的后代子孙立了两个规矩,一个是不设宰相,一个是太监不能干预政事,没想到明朝却是中国历史上,太监干政最厉害的一代王朝。

地方政府元代的统治者是蒙古族,在今天蒙古族和汉族都是中国人,可在当时他们可是外族人。统治者为了压制汉人,在制度上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其中一些措施也被明代所沿用。

在元代,中央在地方建立了“行中书省”的机构,意思是这个机构是行动的中书省。这个机构的设立,也是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控制的一种手段。行省、省的概念开始出现。

到了明代,想在地方增设行省一级地方机构,可是却面临着一件尴尬的问题,就是中央已经没有中书省了,那又何来的行中书省呢?于是明代将名字修改了一下,叫承宣布政使司。在全国设有十三个。即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和直隶。长官称为布政使,负责此地的政务。

除此以外,与布政使并列的还有两个职位,一个是提刑按察使,管理司法;另一个是都指挥使,管理军事。合称三司。

承宣布政使司俗称藩司,清代称藩台;提刑按察使司俗称臬(niè)司,清代称臬台。不仅如此,三司还向下面继续派遣官员,协助管理各地,这种情况在明代叫分司,清代叫道台。

所以,明代的地方政府一共有四级,即承宣布政使司、分司、州府、县。这还不算,有些地方的布政使司,分司的数量甚至要多于州府的数量。而真正管理地方百姓的只有县一级的官员,其余三级的官员都是管理官员的。此种地方机构的设置,不仅层级过多,机构臃肿,而且办事效率也不可能高效。

胥吏官和吏在我国古代一直是两种不同的身份,官通常是一个政府机构的长官,其余属官都称为吏。与西方对比,类似于事务官。在明代以前,官和吏虽然界限清晰,但是中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吏做的好,就可以成为官。尤其是汉代,很多最后做到三公的大臣,起初都是从掾属做起的

明代却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做官者,不可以曾经为吏,为吏者甚至不可以参加中央级别的选举考试。这样就阻断了胥吏的上升通道,使得那些确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人才,一旦做过胥吏,就从此再也没有仕途上出人头地的机会。

于是胥吏们就在自己的这片天地里,上下翻飞,向上束缚着长官,向下控制着百姓,也是明代的一项政治弊病。

所以说,明代地方政府机构的设置和人事制度,比此前的朝代,又退步了。

明代考试制度

进士唐代的考试,先是由考生自己报名,其所在地方政府将其送到中央,参加中央举办的考试。考试只有一次,如果考中,就是进士及第。

到了明代,生源越来越多,全在中央考试就不再合适。所以地方也开始设置考试来筛选。考试分为三级,第一级是州县级别的考试,如果考中被录取,就成为县学生,也就是我们现在俗称的秀才。第二级是所在布政使司的考试,称乡试,考中者称举人;第三级考试才是中央举办的考试,称会试,如果能够考中,才可称为进士,也就是进士及第。

翰林院进士及第以后,进入翰林院继续学习,老师则是从中央政府中在职的而且是进士出身的官员出任。此时考生的身份称为翰林,也叫散官。在翰林院学习几年以后,再分发到其他政府部门担任官职。

 流品单从考试和入仕的流程上看,这项制度也本没有什么问题。人才逐级筛选,到了中央还要继续接受系统的教育,是一套很科学的流程。不过制度执行的好坏,除了制度本身的合理性,还要看执行制度的人如何运行。

前面说到,只要做了胥吏就不可以再做一级机构的长官,也不可以参加中央的考试。这样的制度压制了很多出身低微学子和有能力的人的升迁之路,从而也让胥吏在明代政府中如宦官一样,在自己的那方天地中畸形生长。

那为什么明代要有这样的一项规定呢?这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在西方不存在的概念,即流品。

这个词在当今可以理解成鄙视链。以笔者从事的IT行业为例,软件开发人员是细分成很多的岗位的,岗位之间就存在鄙视链,比如做架构的鄙视写程序代码的;后台开发的鄙视前端开发的;前端开发的鄙视美工,等等此类。

明代的官场也存在这种鄙视链,也就是流品。

其实明代的人事制度还不仅如此,而且胥吏也并不是人事制度唯一的受害群体。在明代,有一项潜规则,就是只有进士或者是翰林出身的官员,才可以出任朝中的高级别官员。非此出身,只能担任中低级别的官员。所以不仅是胥吏受到了歧视,不是进士和翰林出身的官员也同样受到了歧视。

这样畸形的人才选拔制度,是很容易形成政治势力的。大家身上都有一样的标签,聚到一起也自然有共同话题和共同兴趣。所以说明代的制度是畸形的,皇帝剥夺了丞相的低位,而中央政府的官员们又找到了一个方法,报团取暖,形成自己的利益同盟。

八股文明代的八股文是最被后人所嘲弄的对象,考试的标准重格式轻内容,不仅耗费了考生大量的精力,也不能真正发掘治世理政的人才。

其实明代一开始的考试内容并不是八股文,在明太祖时期,考试的内容是效仿宋代,主要靠经义。一百多年以后,明成化年间,才被八股文所取代。

所谓八股是对一篇文章格式的一种规定,即一篇文章要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不仅如此还对每个部分有诸多的要求。考八股文唯一的好处,就是对考官来说,能有一个可操作性的标准来衡量文章的好坏。可是阅卷有了标准,考试本身的意义却被忽视了。

笔者也遇到过一个奇人。我所在的公司,就有一个出身国内顶尖大学的研究生,担任公司的商务总监一职。其实这个人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唯独写的一手好文章。公司参与政府项目的报告都是经过此人之手,我也曾经拜读过他写的文章,其实内容不外乎是各种概念和愿景,并没有什么能落地的实质内容。但是他的文章极其符合上报给政府的材料的规范。文章结构、用词、表述的尺寸都很有讲究。所以在公司有其独特的地位,自己也因此沾沾自喜。所以此人也一向瞧不起我们这些技术男所写的文字材料,在他眼中,我们的东西是不入流的。

明代税赋制度

黄册与鱼鳞册明代的税收,吸取了唐朝帐籍制度的优点,建立了黄册和鱼鳞册。其中,黄册登记户籍,鱼鳞册登记田亩。

在明代,户籍的管理更加细致,在黄册中,以户为基本单位,十户为一甲,甲设里长一名、甲首一人,主要是替政府催征赋税。黄册十年一修,成卷四份,分别存于县、府、布政使司和户部。

鱼鳞册则登记田亩,也称鱼鳞图。图中详细注明土地的位置、良莠和业主的姓名。鱼鳞册一年一修,极为详实。

自有黄册和鱼鳞册以来,明代的税收就有了依据。国家在经济层面的管理,能够触及到最基层,无形中也抑制了土地兼并。

如果说唐代的帐籍制度是官员们的懈怠,导致制度荒废。那明代的两册则是毁于地方官吏的徇私舞弊。两册制度运行一段时间以后,这类现象就开始出现,最终还是把户籍,尤其是田亩变成了一笔糊涂账。

一条鞭法如同效仿唐代的帐籍制度,当明代的两册制度被废弃以后,在明代中后期,也出现了类似唐代两税法和宋代免役法一类的制度,即一条鞭法。此法也是将各种税收项目统一归为一项。这种制度往往是一个朝代税赋制度运转失灵以后,通常采取的做法。

明代兵役制度

卫所制度明代的国防政策,借鉴了唐代的府兵制,看来好的制度还是有其生命力的。既然是借鉴,那也不能全般照抄,至少名字也要换一换的。明代的兵制称为卫所制度,一卫屯兵五千六百人,大所屯兵一千一百二十八人,小所(百户所)屯兵一百一十二人。所有卫所均归于五军都督府管辖。战时中央委派将军,称总兵官,带领卫所军队出战。战时结束,总兵官交出兵权,军队回归卫所。

武备荒废明代的上半期,军队的战斗力是十分强悍的。明太祖和明成祖对北方蒙古人的用兵结果,就能够证明。

到了明代的后半期,卫所制度的不完善开始显现。由于常年无战事,平日的战备就被忽略了。等到了满清南犯、内乱四起,才发现兵器、马匹、盔甲等作战物资已经无法使用。更是没有考虑到关外作战所应该考虑的寒冷气候。而此时国家财政也捉襟见肘,百弊丛生。再重新整备军队为时晚矣。

笔者的历史意见

明代对比宋代,皇权进一步压制相权。在宋代三省制度虽然名存实亡,可也仍然在中央保留了中书省,还有代表政府最高权力的宰相职位。到了明代,三省制被彻底的废弃。六部和两院的顶头上上司就是皇帝本人,而皇帝又自己忙不过来,于是宦官开始登上政治舞台。由此可见,一味的收缴权力并不是消除相权威胁皇权的良策。关键还是要维持一个权力的平衡,除一弊而兴数弊实在是得不偿失。

在地方政权设置上,承宣布政使司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目的是好的,实际效果却没有那么理想。相权的天花板被皇帝压低,让相权内部的利益分配显得有些畸形。翰林、进士可做高官,胥吏不得为官的规矩,让人才的提拔和流动被无形的壁墙阻隔,虽然其中不存在阶级,流品的陋习也同样危害官场。

明代的考试制度,在笔者看来,仍然是相权被压制以后,寻求宣泄的一条出路。尤其是八股文,标准的格式,有利于考官对录用人员的把控。能否选出优秀的人才不重要,重要是要选出自己人。

唐代的府兵制和明代的卫所制度,在当时都是非常理想的兵役制度。国防的开支,在大多数时候都不会影响国家财政的收支。而且还能保持一支强大的军队。明代后期军队的战力下降,责任不在府兵制度,而是如唐代的帐籍制度一样,毁于政府对工作的懈怠。作为国家的统治者也难辞其咎。兵役制度的崩坏,最直接的受害者是百姓,他们不得不为政府的过失承担后果。可代表民权的百姓,在国家遭遇危机时,又岂是受此一难。所以明代的统治的毁灭,是内乱和外敌共同打击导致的。

(六)清代制度

清代政府组织

部族政权清代的政权和元代的政权都是当时的外部民族建立的,这里我们只讲清代。清代政权机构的设立,不同于汉代、唐代、宋代和明代,因为他们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能让满族人控制汉族人。所以清代的政府也始终把满人的利益凌驾于汉族利益之上。所以,清代的政权是部族政权。

军机处清代的组织结构很多是沿袭了明代的制度,在制度上需要值得一提的就是军机处。军机处并非立朝之初就建立的,而是在雍正一朝才有,此前仍然像明代那样设置内阁。

内阁的办公场所在皇宫,在讲述明代制度时就提到四殿二阁。雍正皇帝在文华殿和武英殿的后面,又寻了一处小房子,即南书房,把这里变成了军机处。

从名称上就能看出来,内阁是一个文官的机构,而军机处是一个武官的机构。这是因为军机处成立之初,也的确是用来处理紧急军务的,只是到了后来,所有重大事项,都要通过军机处来处理。

上谕清朝皇帝发布的命令称为上谕。上谕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开的,比如官员的任命,皇帝外出,祭祀赈灾之类的事情,命令都是公开发布的。还有一种叫寄信上谕,这类上谕是秘密的,比如皇帝要命令某省巡抚做事,则通过军机处密封,交给吏部尚书,吏部尚书虽然经手,但是只能加封,却不能拆开来看,然后转发给该省的巡抚。

这种上谕只有皇帝和当事人知道内情,其余人等都不能知晓。国家的事务,变成了皇帝的私事。所以这就不能称为制度,而是法术了。

六部尚书清代沿袭了明代的六部制度,需要说明的有两点。第一、六部长官仍然称为尚书,副长官成为侍郎。在清代,侍郎可以单独向皇帝汇报工作,这样就打破了部内的平衡,侍郎与尚书之间的关系就不能说是纯粹的上下级关系了;第二、每个部均设置一名汉人尚书,也会设置一名满人尚书。侍郎也是满汉各两人。六部尚书、侍郎加起来一共三十六人,这些人都可以直接给皇帝写奏。

地方政府明代的地方政府,地方设置三司,即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和都指挥使。在清代,开始在地方常设巡抚和总督,正式成为地方省级的长官了。这样一来,地方的政权机构分为县、州府、道、布政使、总督巡抚,一共五个层级。

禁区在清朝还设置了四个行政禁区,我们分别介绍一下。

第一个就是东三省,这里是满清的发源地。满清入关以后,就颁布禁令,不允许汉人迁往东三省。其目的是为了给自己一旦失败留一条后路。这项禁令直到清末光绪年间才被解除。

第二个是台湾,因为这里经过郑成功的治理以后,人心不能完全归附满清政府,所以时有叛乱发生。为了保证这里的稳定,就不允许台海对面的福建人迁往台湾。

第三个禁区是察绥,也就是现在的河北北部和内蒙古的中南部一带。将这里设置为禁区,同样也体现出满清政权的私心,这是为了隔绝蒙古人和汉人之间的联系。

第四个禁区是新疆,在这里设置禁区,是因为满清政府看中了这里的生存环境。是给自己一旦失败,留一条后路。此项禁令,直到清末左宗棠平定叛乱以后才解除。

怀柔政策清朝的怀柔政策并不是对汉人,而是对蒙古和西藏两地。清代推崇喇嘛教,其根本目的也是用宗教来拉拢蒙古和西藏,以此来联合周边压制本部十八省。为此还特设理藩院这样的行政机构。专管外藩事务。

清代考试制度

清代的考试制度虽然继承了明代的科举制度,但是已经失去了科举制度本身的初衷。科举制度的全面施行开始于唐代,目的是为了面向所有身家清白之人,为国家遴选人才。宋、明两代虽然有些修改,基础没有改变。在清代,为了维护满人的统治地位,在科举考试中,严格限制了汉人的录取比例。国家中央机关的主要官员,满人的比例也远远大于汉人。直到清末太平天国运动爆发,此时满人的确不堪重用,国家才放开这项限制,大量的启用汉人充任政府要职。

清代民众的反抗 

太平天国运动每次提起这段历史,现代人都会对这场农民运动报以同情。从政治理想方面讲,太平天国运动的政治主张其实并不尽如人意。这一点,我们从其占领南京以后的所作所为就可以看出来。太平天国还具有一定的宗教思想,这些思想源于西方的宗教。所以太平天国运动在南京建立国家以后,开始破坏各地的孔庙,视儒家书籍为妖书,其意图是要把中国传统文化推翻。这一点在当时的中国,无论如何都无法争取广大民众的支持了。所以即使没有曾国藩,太平天国即便推翻了清朝的统治,其做法也断然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

戊戌变法对于中国的变革,以康有为和梁启超为首的一派,是提倡改革而非革命。康有为认为,满洲人是否继续做皇帝并不重要,中国需要的是一部宪法,有了宪法,那保留一个享受特殊礼遇的皇帝,也无关紧要。更何况在当时,西方多国也仍然保留的皇帝。

康氏的观点错误在于,满清政权并不是一个皇帝独裁的政权,其部族政权的本质,是皇帝身后有一个满洲部族为其撑腰。立宪政体允许保留一个皇帝,难道还能保留一个部族群体的特殊权力吗?

辛亥革命孙中山先生对于当时的中国,提出的革命和变法的主张,是最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如果要推翻满清部落政权,非革命流血不可。而革命以后,如要改变中国的困局,也势必要改变制度。

孙中山先生参考了我国古代行政权、考试权和监察权的三权分立,又借鉴了西方所奉行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提出了五权分立的立法理念。五权即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和考试权。不过,因为诸多原因,国民政府并没有按照此原则制定出宪法。

(七)作者的历史意见

集权与分权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是逐步加强的,一个国家应该有一个稳固的中央权力。开始是封建,四分五裂,慢慢地就统一集中。然而万事万物本该有一个度,自汉代至唐代,这个度是趋于合理的,到了宋、明、清三代,则集权过甚,尤其使地方政权一天天衰落。

阶级与平等中国的传统政治,已经造成了社会各阶层一天天地趋于平等。封建社会在秦代就已经被推翻了,公卿士大夫的世袭特权被剥夺。东汉时期兴起的士族大门第,在唐代也逐渐没落。所以,自宋代以来,中国社会就造成了一个平铺的社会,贵族早被废去,官吏也不能世袭。当然,这种平铺的社会也有其毛病,就是原本在社会中曾经存在的力量不见了。

重农与抑商中国古代历来是节制资本的力量的,始终把农业作为国家的经济支柱。汉代盐铁业收归国营、唐代不允许商人和工匠家庭参加科举考试都是具体的表现。这样做的后果,既保护了农业也伤害了农业。首先土地始终是国家最有价值的财富和税收来源,那国家所有的财政需求,也自然都来自于农业;其次,不鼓励商业,也让社会人才不向工商业流动,所以就全部集中在政府之中,政府的职位就那么多,来争取的人越多,其中可不是优胜劣汰这么简单的规则的。

西方从农业到工业的转型开始得比较早,也取得了成功。中国的转型则要晚得多,直到近几十年,我们才可以说,中国已经不是一个农业国家,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工业国家了。工商业的成功,自然将人才引向了这里。在古代,杰出的人物大多数都是为官者,在现代,我们熟悉的杰出的人物,可能很多人想到的会是商界的哪位领袖吧。

制度与法术制度是出之于公的,在公的用心下形成的一些度量分寸就是制度。而法术则出之于私,因此没有一定恰好的界限。并不是说制度就是大公无私,所以任何一个时代,古今中外,若论哪项制度全无私心,绝无人事关系,那是不可能的。关键是有多少是出于公心,又有多少出于私心。西汉的制度可以说是制度,东汉则有些是出于光武帝的私心;唐代的制度,或者说唐代初期的制度是公心最盛的;宋代和明代就又多了许多法术,有很多只能说它是一些事,而不能说是制度了;尤其是清代,可以说全没有了制度,他所谓的制度,都是沿袭明代,再加上自己许多的私心,所以清代使用的尽是法术。

主权与职责西方的政治始终是强调主权的,其政治思想也建立在主权的观念上,所以西方有神权、王权和民权的区分。如果按照这个角度划分西方的历史阶段,也能够划分的出来。

中国讲政治,一向不讨论主权在哪里,在我国古代的著书中也鲜有这种提法,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中国人讲政治,向来是讲职责。政府该做那些事,说的是他的职责,职责所在这个词,是不是经常听得到?

主权的背后是一种自由意志,比如一件物品属于你,那你可以随意的处置这个物品,这是你的权利。职责是应尽的道义,并非是自由。中西方在政治思想上是存在这样一个绝大的分歧的。这里我们不讲孰优孰劣,只说客观情况。若非要论个短长,那也应该是各有千秋。

西方的主权思想的建立,是因为国家始终是由一群固定的贵族群体掌握,有些类似于我国清代。比如俄国的沙皇,它是受许多贵族家庭的拥护,沙皇将权力分给这些贵族,所以说俄国的政权是贵族政权,也是军人政权;法国大革命以前,也是一个贵族政权,贵族掌握军队,两者不容易区分。

像中国这样自古就疆域广阔的国家,主权是从来不会属于某一个人的,皇帝自己也从来不会这样讲,因为国家实在太大了。所以掌权者从来都是一个集体。在秦以前,政权是掌握在皇帝和公卿士大夫的手中,秦代以后,中国就早已经没有了贵族,政权逐渐的掌握在读书人的手中,也就是士人的手中。而读书人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群体,谁都可以读书,自然谁都可以成为读书人,不存在血统的界限。无论怎么变化,政权始终是掌握在这个集团的手中。

从众与从贤这也是东西方政治的一个不同之处。西方的政治文明起源于希腊的城邦,希腊城邦的政治思想对整个西方的影响相当的巨大。我们查看地图可以略微了解,希腊半岛的面积并不大,而且还被山地分割成了很多的小块。在当时这里有上百个城邦。每一个城邦最多也只有几万人,每一个城邦就是一个国家。国家每次遇到大事,找一块空地就能召集所有公民商议事情,平日的习惯就这样成为了制度。所以说,西方源于希腊的民主选举也是有其独特的历史和地理原因的。西方的这种政治制度显然是遵循了从众的原则。

中国的国土疆域,在文明兴起的时候,并没有受到地域局限的影响。所以当中国的文明达到有政权治理的阶段时,就已经地域广阔了。要像希腊城邦那样,每次有事都要召集全体百姓共同商议,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也就没有形成这样的习惯和制度。中国的政权治理,遵循的是从贤的原则。

这里可能又有人要分出两者的好坏了。在笔者看来,两种方式仍然是各有优势,不必非要论出高低。而有些人一味的推崇从众原则,而诋毁从贤原则,估计自己也没有把事情搞明白。而且在中西方的政治治理中,都包含着从众和从贤两种原则。

(八)笔者的历史意见

皇权、相权、民权任何一个社会群体,都存在着各种权力。以企业为例,老板代表资本的利益,普通员工代表劳动者的利益,管理层作为老板和普通员工的纽带,则代表着一个特殊的利益方。三方无疑都在争取着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中国古代在秦以前,属于贵族政权。此时的相权和皇权可以视为一体。自秦汉以后,贵族的世袭权力被剥夺了,皇帝的私臣成为了政府的官员,官职是不能世袭的,所以和皇帝的关系也就自然而然地没有那么亲近了。

中国的政治制度,其实一直都是维护三方权力的工具。评价一个好的制度,也可以从是否能够维护三方权力的合理平衡作为标准。

中央政府论中央政府的合理性,最好的要数唐代。三省六部制度,是皇权与相权互相依赖、互相制衡的最佳方式。中书省立诏,皇帝准许、门下省复核、尚书省执行。一道命令并不是由皇帝说了算的,这也就制约了皇帝的独断专行。而三省各负其职,也无法像汉代丞相那样,即政府权力于一身,也就给皇帝提供了制约政府的空间。

其次要数汉代,但是汉代的宰相制度,造就出国家副皇帝的角色,这不得不让皇权有些恐慌。为了除去这一弊病,皇帝的智慧也显然没有那么高明。内廷设置大司马大将军,实际是架空了宰相的权力,内廷又与外戚和宦官混杂在一起,倒是不必担心相权的威胁,却滋生了新的贵族集团,危害反而更大。回顾西汉和东汉的政权,皇帝依重内廷之时,也是国家衰败的开始。

宋、明两代,中央政府的机构设置,皇权越来越重,相权越来越轻。宋代在中央,即便保留了中书省这一机构,但是三省制度的本质已经丧失了。到了明代,皇帝为了提防大臣谋反,干脆就撤销了宰相这个职务。把其权力集于皇帝一身,自己却又难以面对这繁巨的政务,怎么办?结果还是像汉朝的皇帝那样,搞出了内阁替自己分忧,更为可恶的是,皇帝把宦官推到了政治的核心舞台上。

这就像在企业里,老板不信任外人,要么在关键位置安排自己的家人,要么在各个部门中安排自己的耳目。结果,反倒是这些人最能祸害公司,公司的制度在这些人面前是不作数的。其他人看在眼里,虽然无奈,心中的忿忿不平也是难免的,所以公司的风气也就开始败坏,公司的制度既然缺乏公平性,那也就没人会尊重它了。

清代的中央政府,不仅仅是皇权侵蚀相权的问题了,满清贵族始终在清代享受着特殊的权力。所以清代在政治制度上和其它四个朝代有极大的不同,也是最坏的一个。

地方政府汉代的地方政府只有郡县两级,直到汉灵帝时,州这一行政级别才具有实际地方政权的作用。

唐代和宋代的地方政权则始终是三级,州县两级与汉代相同,再向上一级,唐代称道,宋代称路,实际上都是我们现在熟知的省级政府机构的雏形。

明清两代,地方政权变成了四级,除了州县两级和省级政府被保留下来以外,在省和轴之间又增加了一个行政级别,明代称分司,清代称道。

我们看到,古代的地方政府,层级是越分越多,机构也设置的越来越多。孰优孰劣笔者不敢下结论。作者是最推崇汉代的地方政权的,级别少可以提高公事效率,官员之间也没有巨大的等级差别,所需官员的数量也少的多。清代的地方政府一共分为四级(如果把巡抚和布政使分为两级,那就是五级),在社会生产力并没有太大提升的情况下,百姓的负担自然也要增加,两相对比,汉代的官员的待遇似乎也比清代强。

古代地方政府的设置,我们并不能直接看出相权对民权的侵害,但是地方机构越来越庞大,官吏数量越来越多,这本身就是已经侵害了民权的利益。官员的俸禄从哪里来?还不是取之于百姓的赋税,更不要说那些制度以外的盘剥和压榨。

考试制度汉代的考试制度,最大的弊病是其制度并没有让广大的普通百姓享受其政策红利,其利益被官僚集团和世家豪门所垄断。汉代虽然消灭了以血统维系的贵族集团,却培养出新的豪门贵族。也是在考试制度方面,相权荼毒民权最大的一朝。

唐代全面开始了科举制度,这在中国古代考试制度中具有极大的贡献。除了从事工、商行业的人不允许参加考试以外,其余的人都允许参加科举考试,从而打开了普民百姓进入政府的通道。这一点,民权受到了尊重。但是唐代的考试制度有一个弊病,就是考试的内容主要以诗词歌赋为主,这也是唐代能够涌现大量的诗人的原因。可是诗词歌赋和经义相比,在政权治理上就缺少务实的作用,总不能拿着诗歌治理百姓吧。

在考试选举制度上,要数宋代最佳。宋代以前,连年的战乱导致读书人大量减少,国家缺少可用的人才。所以宋代兴办教育,系统的培养政府人才,也因此在宋代出现了中国第二次哲学思想发展的高峰,即宋代理学。宋代的考试制度值得称道的不仅如此,在考试内容上,也曾经以考经学为主,相比于诗词、八股,经学更加务实,选出的人才也就更有管理的才能。所以说,宋代在考试制度上,是对民权的最大的尊重。

明代沿袭了科举制度,在这一点上也同样是尊重民权的。到了成化年间,考试的内容被官方定为八股文,考官有了评判的标准,可培养出来的读书人,终日研究文章格式,与现实越来越脱节。虽然不是对民权的直接伤害,可对整个社会是一种愚民的行为。

清代是最不伦不类的科举制度的,这主要体现在考试制度中,录取满人和汉人的比例严重的不合理。满人和汉人不能在同等的条件下竞争,也就失去了科举制度的初衷。百姓的权利自然也就被剥夺了。

单单从考试制度上,来审视皇权与相权的关系,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考试制度本身是将平民百姓变成政府储备官员的遴选程序。人事制度,尤其是高级别官员的任免权力,才更能体现两方权力的竞争。

人事制度汉代的人事制度有其独特的亮点。首先得益于地方政权的层级最简练。汉代只有县、郡两级地方政府,全国一共一百多个郡,其长官,也就是太守,与中央政府的九卿是同级的,都是二千石的官员。九卿外放做郡太守,或者太守调入中央担任九卿,这在汉代是很正常的调动。不仅如此,低级别的官员,一旦被中央看中,都可以提拔到很高的职位任职。即便不是在职的官员,如果有人举荐,或者因名望传入皇宫,被皇帝知晓此人,皇帝也可以直接将其召入宫廷,被委以官职。

汉代还有一个特色,就是一个机构的长官是由皇帝任命的,其属官的任免权力完全归于此长官。这种人事制度在五个朝代中,只有汉制如此。所以从人事制度上看,汉代的相权最重。那皇权是否被侵占了呢?其实也并没有,汉代以丞相管理政府时期,并没有出现丞相威胁到皇帝的情况,反倒是自从设立内廷以后,外戚对皇帝形成了巨大的威胁,甚至将西汉和东汉带入了毁灭。

唐、宋、明三代的人事制度都不如汉代,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地方官员的使用上。地方官员,尤其是低级别的官员,其升迁的机会是比较渺茫的,明代更是不允许胥吏升任官员。试想一下,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就职,如果你入职时只是一个普通员工或者是一个小主管,那你就没有机会升为部门经理,甚至更高级别管理岗位,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都是空降来的。不能升职,那加薪的机会和幅度就少,那么你在公司还有多少奋斗的动力?你要跳槽是吧,对不起你的履历已经是当过普通员工了,到了另一家企业你也同样不能进入中高级管理层。是不是有一种绝望的感觉。

清代的人事制度甚至不能说成是制度,而是法术。重要的官职基本上都由满人把控,六部的尚书是有汉人的,但是也一定要配置一个满人尚书。所以说部族政权因其私心太重,已经不能拿来跟其它政权相比较了。

在人事制度上,汉代的开明是最值得提倡的。我们如果读《史记》或者《汉书》的时候,就能看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这在今天都是无法想象的。就是一个人的职务是实实在在的可升可降的,这个人现在是丞相或者太尉,因为犯错就可能被罢免回家,过了一阵子又被皇帝委任为光禄勋。这在汉代并不稀奇。

唐、宋、明三代,在人事上有点相权内耗的味道。权力就那么多,你多了我自然就少了。所以就会想方设法的设置一些壁垒,让自己更安全一些。

兵役制度五个朝代,兵役制度最好的是唐代和明代,当然在唐朝的中后期和明朝的后期,兵役制度也出现了荒废。从其制度设置之初,唐代的府兵制和明代的卫所制度,非常的相似。一边能够让国家保有一直强大的军队,一边还能与百姓和睦相处。所以在兵役制度上,皇权充分的尊重了民权,没有给民权增加负担。出问题的反倒是各级官员,他们并没有长期的维护好兵役制度的运转,而最终将其荒废。从间接的角度看,相权是损害了皇权和民权的。

汉代的兵役制度并无多少可取之处,百姓承受兵役之苦,国家也未从中得利。同样,宋代面对恶劣的北方国防形势,其兵役制度也乏善可陈。宋代的军队并没有沿袭唐代的府兵制,还要始终保有数量庞大的军队,以防御北方的辽。所以每年的国防开支都十分巨大,百姓自然也要承受巨大的负担。清代的兵役制度,本书并没有提及,看得出来,钱穆先生对满清的部族政权极为不满。所以讲了政府组织和考试制度以后,根本就没讲赋税制度和国防制度。

税赋制度汉代的赋税虽然不是最好的,可也遵行了轻徭薄税的原则。而且汉代得益于政府官员数量偏少,财政刚性支出也就少。所以人民的负担也就比较轻。这方面皇权、相权和民权是比较平衡的关系。

唐代的租佣调制度比汉代的制度要好。首先是税赋比汉代更低;其次唐代的租佣调的对象是不一样的,有地才有租,有壮丁才有佣,有家才有调。百姓的负担是循序渐进的;再次,就是唐朝开始的时候奉行的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国家有多少钱就办多大的事。唐代后期执行的两税制相比租佣调制度就差多了,国家入不敷出,就向百姓增加赋税。不仅如此,税赋分配的不合理,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大量的逃亡,国家最基础的一环被破坏的越来越严重。

宋代至始至终都没有好的税赋制度,国力也始终不强。从这一点来看,宋代的皇权、相权和民权都不是赢家。

明代起初的两册制度是效仿唐代的帐籍制度和租佣调制度,在明代的前半段,这项制度也能让国家,上到皇帝,下到百姓都能获得实惠。后期也同样因为政府的懒政,让这项制度没有能够贯穿始终。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也并不能顾全各方的利益。其实纵观古代历朝历代,当国家财政出现问题时,民权就是直接的受害者,而破坏了社会的根基,最终也会反噬国家的政权。

在本书中,钱穆先生也没有提及清代的税赋制度,对其政权的鄙视,由此也可见一斑。

总结看过这本书,笔者认为,中国人完全具备设计出合理政治 制度的能力。汉代的地方政府、唐代的中央政府、唐宋的考试制度、唐明的税赋制度和兵役制度,都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制度。

中国的历史能够传承五千年,而且到如今仍然充满了活力,这是因为中华的文化始终得以传承。制度是什么?是从管理的角度,对文化的诠释。一百多年以来,在中国的舆论声中,始终都存在对中国制度的抨击,以及对西方民主制度的向往。试问,西方的所谓的民主制度,在中国的文化基础中如何诠释?一个没有文化根基的政治制度,又如何能在一个偌大的国家中运行?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就是最公平的选举制度吗?那又如何解释美国会有特朗普、拜登这样的总统?乌克兰又为什么会让一个演员来担任首脑呢?要知道,他们可都是民主选举出来的国家领袖。

笔者认为,意识形态的争论完全没有意义。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权,他的制度能够尊重本国的文化,能够尊重各方的权力,能够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能够让国民处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生存环境,而且生活水平能够经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提升。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好的政府,这样的制度就是好的制度,至于它是哪种意识形态就没有必要去计较。

此外,在历代政治得失中,我们也要看到,一项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好的执行,一套制度如果一成不变,是绝对不行的。所以我想用现在一句现代的话来结束这篇随笔

改革永远在路上!

(完结)

【笔者声明:本文是一篇读书笔记,文中的内容主要是对作者书中阐述内容的总结,另外也加入了笔者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想法。文中表达的观点,绝非学术观点,在一些问题上也会与史实有偏差。在这里真诚的接受读者提出的批评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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