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孩子的顽皮、失误、不听取父母的劝诫等原因,父母常常使用暴力手段施加于孩子身上,并坚信“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观念。
然而“打骂”的行为,并非很有效果,或者说是能够保持长期效果。教育的真正目的和关键之处在于,培养孩子控制自己的嗜好,发自内心地去抵制眼前的快乐,从而专心地执行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棍棒的惩罚、侮辱的斥责这些通常认为是简单而有效的方法,并没有从心理上改善孩子的行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的,尽管孩子年纪小,但本性使他们也明白这个道理。惩罚会带来身体上的痛苦,为避免痛苦,本来不喜欢读书的孩子转而用功苦读,这样的行为就是追寻身心的快乐而不受痛苦。因此惩罚实际上加强了孩子贪恋快乐,害怕痛苦的观念,甚至是一种变相鼓励的方式。
无法从心理上让孩子认识到自己应该学习、读书而没有执行所带来的羞愧感,仅仅是肉体的痛苦,并没有什么作用。
尽管惩罚可以在短时间内强迫孩子学习,但却会让孩子产生厌恶的心态,甚至痛恨学习这件事情,因此不要对孩子进行任何方式的体罚与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