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容易认为创新是创意中最重要的一环,然而或许事实并非如此。创意更多仅仅只是创新中开始这一环,而真正的创新来自于对创意的发掘、筛选、优化细化、以及最终的说服和传播。
1 首先是创意的持续创造
台湾的奥美是广告创意的大咖。一句“我不能垮,我的身体不是我的,是我家人的!”道出了中年男人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也唤醒他们保健的意识。把小三的心理提炼成一句话“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更是触动了这些孤独地求爱者希望而绝望的内心。
在描写如何创造这些文案的时候,作者说:
这种生活中处处思考文案的人,才能登上金字塔尖。
创意来源于持续的思考。从另外一个意义上来说,持续思考的人等于比人家多活了很多年。而也只有持续思考的人,能持续地得出创意和解决问题。正如《暗时间》的作者刘未鹏如此地描写他的父亲是如何通过持续的思考找到解决问题的“创意”的:
父亲会花一整天揣摩一个问题,父亲跟我说过他以前组装电视机时的故事——一切都似乎组装正确,但电视机就是不工作。他苦思冥想,不得其解,当晚,半夜从睡梦中醒来,想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暗时间》(刘未鹏)
2 然后是筛选你的创意
干掉你的宠儿!
这句话听起来多恐怖。这是来自于作家亚瑟·奎勒·库奇的一句话。他的这句话是对那些经常舍不得删除漂亮但多余的句子的作家们讲的。他的呼吁不仅适用于优柔寡断的作者。
在创造中也是如是。当得出一个创意的时候,我们很容易欣欣自喜,对“自己”的创意青睐有加。“禀赋效应”神化了和我有关的一切。然而一个创意,并不因为它是“我创造”的而更好。要保持一个客观的态度,持续抛弃和杀死那些不好的创意,才能得到一个更佳的创意。
干掉自己最心爱的理论,这是一桩艰苦的工作,但作为聪明人士,你不会躲避的。——《清醒思考的艺术》(Rolf Dobelli, PhD,)
3 现在,到创意的优化和细化了
一个创意之所以好,是因为一开始就足够好吗?或许未必如此。一个创意最初或许是荒诞无稽的。
爱德华.德.波诺在《超越对错》一书当中专门提到了你可以通过刻意玩弄疯狂的联系来扩展思路。他将这些荒唐理念称作Intermediate Impossibles。无论多么荒诞不经都依旧可以用来当做正确理念的踏脚石。
一个创意之所以好,是因为对它有优化和细化,也就是产品经理口里经常念叨的这个词语——迭代。
优化和快速修正的意识应当成为一种本能,这正是竞争力所在。
对于一个好的产品经理来说,出第一版原型是渣渣,功能不完整,细节粗糙,bug多多,这些完全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实现一个 MVP。MVP在这里不是指“最有价值球员”啊。而是指“最小可行产品”。
在产品建造阶段,Eric强烈建议采用MVP(Minus Viable Product,最小可行产品)的方式,即投入最少的人力资源建造一个刚刚能够体现创新点或核心价值的产品,并立刻将其投入市场。
为何如此选择呢?一方面是因为,MVP意味着可以以最小的成本得到反馈和试错。另外一方面,如此一来,才可以把那些最荒诞不经的创意,也付诸实施。
荣格说“没有树能够长去天堂,除非其扎根于地狱(No tree, it is said, can grow to heaven, unless its roots reach down to hell)”。或许正是这些最荒诞不经的想法,带来了整个行业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4 然而,一个好的创意就够了吗?
即使一个创意够好,够完善,够实用,那就够了吗?或许还是不够。即使到了这一步,对于商业领域来说,一切还是开始。
相信我,这个世界上的聪明人才,才华横溢的大牛,灵光四射的点子和创意,多到汗牛充栋。差别只是只有极少数人有能力坚持下来,执行并实现。
国内著名投资人徐小平曾经谈到一些创业者找到他寻求投资的时候,都不愿意把商业创意拿出来给他看——即使他是投资人。因为生怕“点子被偷走了怎么办”。我想这些“创业者”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原因是不过分自视,把自己的创意想得过分特别,另外一方面就是把“点子”在创业中想得太重要了。
我们现在来设想一下,假设这两名信使通报的不是关于英军的消息,而是关于新产品的创意或是团队管理的新方法。这些信息如果不能传达给合适的人,他就会慢慢失去价值,进而完全被遗忘。
即使你有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创意,不敝帚自珍了,拿出来和人讨论吧,分享吧。那些愿意倾听你,和你讨论,和你一起优化创意的人,或许就是你最终的伙伴。
和他们一起,把创意变成真正的产品吧,最终去改变世界吧,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