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嫁娶,往往是一个家庭的大事,而婚礼,因为它对于家庭的重大意义而显得尤为重要。这一点,只需看看周遭频繁上演的婚庆场面便可知晓。当然,这一隆重对待,自古以来便是如此。或者更确切地说,在古代,人们对婚礼比之今日要更加重视。
这在很多有关礼仪、风俗的古今书籍当中都有记录,今天,我们可以从《诗经·鹊巢》这篇描写周代婚礼中,迎亲、送亲时的盛大场面来感知一二。在周代,各个不同姓氏的诸侯常常互相婚配。男方备车百辆前来迎亲,女方备车百辆予以送亲。这一迎一送间,一出盛大的婚礼隆重上演。
这首《鹊巢》是古时用于婚礼现场,表示祝贺的诗。
鹊巢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这篇《鹊巢》是《国风·召南》的第一篇,在《诗经》里十分重要。由此,婚礼在古时的重要性可见一斑。这首诗的字面意思很好理解,“御”是迎,“将”是送,“成”即是完成。有那么点循序渐进的意味。一迎一送,在百辆车的前呼后拥下促成百年好合。
我们现在常用的“鹊巢鸠占”这个词语即是出自于这首诗,不过,在这里有两个原则上的错误。首先是古人观察上的疏忽。其实,我们都知道,斑鸠是不住喜鹊空巢的。倒是杜鹃常把自己的蛋下在某个母笨鸟的巢中,母笨鸟往往会把它和自己的蛋一块孵化,小鸟孵出来一起喂养。而小杜鹃长得快,力气大,它会把小笨鸟挤出鸟巢摔死,等到母笨鸟发现巢里所喂养的不是自己的儿女时,小杜鹃已经长大,可以飞走了。所以,鸟类中“鸠占鹊巢”是无稽之谈,倒是“鹃占鹊巢”有些可能。
另一个错误,便是诗中对喜鹊和斑鸠的“婚配”,鹊鸠异类为配偶,实在不是轻易说得过去。所以,严格地说,如果将这首诗以鹊鸠为配偶拿来比喻婚姻中的夫妇,便不能算是好诗了。即便是不把它看作喻体,只是看作兴体,把鹊鸠拿来给这首诗起兴,也总用点勉为其难。
不过,我们倒是喜欢《诗经》当中拿自然界中的风景、物事来引出人们生活日常的习惯做法。这种亲自然的行为,让人感觉天然、朴实,且谦卑。由鸟类的自然行为引出人类的婚配,意即表明人类的婚配自是无异于自然界所有物事的自然行为。使人类回归本性,如同接上了地气,自然而原始。
再有,《鹊巢》这首诗,之所以被安排在《召风》第一篇,也是说明古时对婚姻、对家庭伦理的看重。这首诗在描述迎亲、送亲的盛大场面的同时,意在强调对婚礼郑重对待的必要性。车辆的众多,显示婚礼的隆重,其欢天喜地、欢欢喜喜的气氛,不言可知。两个人的结合,使得两个家庭甚至两个诸侯国都一片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