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组织部门要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根本定位,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极端重要性和时代必然性,准确把握组织部门在贯彻落实铸牢主线中的特色职责和核心使命,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理论武装、选贤任能、强基固本等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政治引领,凝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共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必须深刻认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思想建设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工程,持续夯实理论基础。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及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分层分类开展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宗教理论、意识形态等专题培训班,实现理论武装“精准滴灌”,引导各族党员干部群众自觉以民族大义为念、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重,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打造过硬队伍,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这为我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干部选拔培养的重要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干部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在干部考察中突出民族地区“四个特别”政治标准,通过一线调研、专项考核、群众测评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考察党员领导干部对民族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和践行情况,坚决把好干部选用政治首关,确保选出的干部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要突出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充分信任、委以重任,重视、关心、爱护长期奋战在急难险重一线的各族干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要突出干部监督管理,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把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衔接起来,及时发现和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履职尽责情况,特别是涉及民族团结等原则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提醒在先、教育在先,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族工作干部队伍。
注重自身建设,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风保障。作风建设是新时代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应有之义。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为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首先,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需要从锤炼党性上抓作风建设。党员干部要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以律己,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坦荡做人、谨慎用权。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其次,要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在增共识、聚人心、促团结上出实招、见实效,紧密结合主责主业,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善于发现和解决民族领域面临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还要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发扬民族团结优良传统,建设一支善于做民族工作的组工干部队伍。
做好民族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必须走在前、作表率,自觉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牢抓实民族团结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