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算来迄今为止,有近一半日子是在城市度过的。在家乡的前半段日子,童年青少年,上学读书长大。真正了解社会,认识生活,是在异乡的城市。
还在上学那会,羡慕辍学到外面打工的同龄人。能从他们的身上嗅到那股新奇的城市味道。要说我是个没有多大出息的人,回过头来看那时的我就是这样的不喑世事。以为走进城市转一圈,就可以像镀了层金,光环闪闪,能让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一开始我跟着大伙一脚踏进城市,找份工作,维持吃住生存,便算是在城里生活。给家里人打电话,隔着电话线对话,好像自己在干着神圣的事业,希望回去后能有与众不同的样子。
陌生又熟悉的城市,原来高楼大厦霓虹闪烁,和自己根本没有多大关系。吃住行样样得靠自己,如果你不去工作,除了乞讨,一定会饿死。况且你脸皮那么薄,挂着廉价又卑微的自尊,你是做不来乞讨这样辛苦的事。
岁月在一年一年不经意的流过,渐渐的看得见城市的轮廓,家乡愈来愈远。少了和家乡的联系。乃至生的生,不识,老的老,而去。家乡大模样虽然还在,可逐渐的变化也依稀难寻旧时的影子。
从当初轻快的步伐,头也不回的离开。在城市迷离失落的夜晚,慢慢的滋生出家乡的样子,所谓的乡愁。故乡,有曾经快乐的童年,无忧无虑的少年。那里有我的父亲母亲家人,有一张张熟悉的脸,有家乡的山山水水。
可是有一段日子,我不愿提及,不想回家。随着上班时间的铺排,机械重复着时光,让我在某些时候忘记了家乡,忘记了亲人朋友。然而,当夜深人静,停下来的时候,内心无比失落孤独。夜晚寂静得发出风在耳边的嘶鸣,有无数小虫子在身上某处咬噬。这种孤独就像夜晚无数的灯火,这无数的灯火像无数双眼睛,然后把这无数双落魄的眼睛叠加。风却肆意的穿行,毫不在意你的失落和悲伤。
于是我在看似相同的每一个白天黑夜,认识着不同的城市,熟悉着每一次接触交往。我的身份很低,起点很低,加上意识肤浅,悟性差,一直游离在城市的边缘。如果有一天,我消失在某座城市,也不会有人来追寻知道,而城市依然在夕阳下岿然矗立。
城市越来越熟悉,又越来越陌生。熟悉的是从一个路名数到另一个路名,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就像远离的家乡,依然熟悉。而熟悉里渐生出许多看不见的陌生。
说城市越来越陌生,城市的变化快,这里今天拆那里明天又新矗起高楼。这是看得见的无常。可再大再美的城市,离自己越来越远。虽身处城市,又不属于城市,我,只是一个如蝼蚁般的过客。我在这城市中的空气中,宛如呼出吸进的一粒尘埃。

当初的豪情万丈,书生意气,被生活消耗殆尽。在城市的冲刷中,难留一丝痕迹。对于家乡,把这青壮年时光淹没在城市,又感到是一份愧疚。
原是现在我的潦倒,会说出与当初不一样的话:不喜欢城市。然而,生活却是由不得你是不是喜欢,它的样子一直都在。看得清明白的人,或许才不会如我像今天还有这般的浅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