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花有酒——读《聊斋志异·黄英》

最近读中华书局版《聊斋志异》,读到《黄英》一篇尤其喜欢。

相比《聊斋》中的名篇如《画皮》、《聂小倩》等,《黄英》并不为人所熟知。它太淡了——与其说是一篇小说,毋宁说更像一则散文小品,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复杂激烈的冲突,只有世俗情态、烟火日常,细细描摹、娓娓述来,文淡如菊。


说到这里宕开一笔。

古代志怪传奇小说,《聊斋》无疑是其中翘楚,无论思想性、文学性,都超迈同类水准,蒲公失意著文章,鬼话连篇,人情满纸。全书近五百篇,题材多样、内涵丰富,男女爱情是其中一大分类,但其中又各有参差,有些叙事曲折、人物生动,有些则一言难尽,充满了落拓书生的意淫,说好听了是自由奔放,说难听了不过滥情苟合,角色也往往面目模糊,只有个名字与身份,纯是为了完成一个艳情套路而硬捏出来的工具人。

读这类故事,难免有一种吃粗劣速食的感觉,初时滋味辛浓,过后乏味索然,甚至会有隐约不适。而《黄英》却迥然,故事温馨有趣,情节流畅自然,里面的人物自有风骨且颇具萌点,犹如秋风初起时一杯清爽的菊花茶。


文章开头,作者用了个巧妙的双关引出故事。

马子才,顺天人,爱菊成痴。一日,有客从金陵来,“自言其中表亲有一二种,为北方所无。”于是,马子才欣然随客人前往金陵求购佳种,“得两芽,裹藏如宝。”

归家途中,马子才偶遇同路的陶氏姐弟俩,得知其正欲自金陵迁居北方。马与陶生言谈甚是投契,便邀请他们来自家闲置的荒园居住。

逆旅初逢,马子才对车帘后的陶姊黄英惊鸿一瞥,“乃二十许绝世美人也”,但其时马已有妻室,并未因黄英美貌便见色起意。

尔后,陶氏姐弟住到马家南园,艺菊售花、增舍治圃。黄英也未因马乃命定之人便逾墙夜奔,两人一直相待以礼,未有太多交集。

几年后,马子才妻子病逝,乃想求娶黄英,于是请人去探听一下伊人心意。当时陶生出门远行未归,黄英默许后,两人就耐心等待陶生回来,亦未因心意相属便暗通款曲。

待嫁期间,黄英没有闲着怀春思秋,而是独自操持家业,课仆种菊、买田治第,“得金益合商贾,村外治膏田二十顷,甲第益壮。”颇有陶朱公遗风。

最后,陶生寄来书信,嘱咐姐姐嫁给马子才,两人这才行礼成婚。

马子才其人,有读书人传统的天真善良,尽管自己也挺穷,但只因意气相投,便热情邀请陶氏姐弟来自家居住;但又难免清高迂阔,陶生刚开始售菊时,他颇有微词,认为其“以东篱为市井,有辱黄花”,后来娶了黄英,又因为妻子比自己富有而感到羞耻,一度坚持想把自己的家什与黄英的分开——当然分不开,过日子哪有那么容易分得清楚?

几番折腾下来,黄英揶揄他:“陈仲子毋乃劳乎?”

陈仲子,战国时齐国隐士,孤高廉洁,以至辟兄离母,独居於陵。被黄英这么一说,马子才也自觉过于矫情,不好意思再坚持。

但马子才享受着妻子带来的优裕生活,还是心不自安,“仆三十年清德,为卿所累。”他还委屈上了,好像被玷污了似的。而且他传统的大男子主义思想也时时跳出来作祟,“今视息人间,徒依裙带而食,真无一毫丈夫气矣。”总之就是太没面子了。

读到这里颇为来气,忍不住吐个槽,娶了这么一个又美丽又聪慧又能赚钱又会持家的佳人,他不感谢祖宗烧高香,反而怪妻子损害了他的清德。敢情他品格高尚是贫寒带来的?一旦生活富足就品格卑下了?陶氏姐弟的财富都是正当经营赚来的,又不是不义之财,怎么就连累他了?无非是看不起商贾贱业罢了,觉得人家污了他那白得发青、硬得发僵的读书人德行。

虽然马子才脑袋里像塞了茅坑里的石头,但黄英也没说他读书读傻了,而是说:“君不愿富,妾亦不能贫也。无已,析君居,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何害?”给他在庭院中盖了个小茅屋单独居住,满足他对于自己清廉自守、安贫乐道的人格追求。

写到这里,作者旧式文人老毛病发作,忍不住又加了一句“择美婢往侍马”。噫~

初时,马子才尚“安之”,可没过几天,他开始思念黄英,“招之,不肯至,不得已,反就之。”三番两次跑回来,“隔宿辄至,以为常。”

对他这种甚不清德的行为,黄英嘲笑:“东食西宿,廉者当不如是。”

《风俗通》载,一户齐国人家有一个女儿,有两人同时求娶。东家子长得丑但富有,西家子长得美却贫穷。父母犹豫无法决断,就去问女儿意见,女儿说:“想在东家吃饭,在西家睡觉。”

呵呵~

面对黄英戏谑,马子才并未恼羞成怒,他的反应是“亦自笑,无以对,遂复合居如初”,放弃了无谓的挣扎,怂萌。

总的说来,马子才虽然头脑迂阔,但心地温厚,难免大男子主义,却也真心敬爱黄英,称得上一位儒雅君子;黄英则颇有林下风致,疏朗通透,遇事往往能妙语解纷,既不勉强自己曲意承顺,也能理解和尊重对方。


说完了这两口子,再来说说陶生。

陶生的出场,作者是这么描述的:“(马子才)归至中途,遇一少年。跨蹇从油壁车,丰姿洒落”,亦且“谈言骚雅”,是一个文采风流的翩翩少年郎。

后来,陶氏姐弟住到马家南园,陶生每天帮着马子才莳菊并一起饮食。但马家也甚清贫,陶生不欲累及好友,决定自力更生,发挥种族特长种花售卖。

“其花皆异种”,前来买花的人络绎不绝,遂“由此日富,一年增舍,二年起夏屋。”开启崭新的美好生活,端的是不仅貌美如花,还能赚钱养家。

对于陶生售花,马子才却因陶生不能“安贫”,一开始的态度是“鄙之”。而陶生的回应是 “自食其力不为贪,贩花为业不为俗。人固不可苟求富,然亦不必务求贫也。”锵锵锵~有理有力、有礼有节,三观更比五官正。

后来,家资殷富,陶生便闭门谢客,惟和马子才以棋酒消日。

一日,马子才旧友曾生来访,与陶生酒逢知己相见恨晚,两人纵饮至夜半,“计各尽百壶。”

读至此处有点疑惑,百壶如何喝得下去?便说古人酿酒度数低,这容量一般人肚皮也装不下,曾生莫非酒坛子成精?

算了,这不是重点。总之,陶生喝得大醉酩酊,出门一脚踩到菊畦,“玉山倾倒,委衣于侧,即地化为菊,”现出了原形,“高如人,花十馀朵,皆大于拳。”还开了花花。

马子才毫无思想准备,见状“骇绝”,跑去告诉黄英,黄英急忙赶来,一把将陶花花拔起放到地上,呵斥道:“胡醉至此!”——太不让人省心了。而后把衣服盖在上面,催促马子才跟她一起走开,“要马俱去,戒勿视。”

等到天明,马子才再去看视,只见陶生依旧醉卧在菊畦边上,马这才醒悟,“姊弟菊精也”,然后,他的反应是“益爱敬之”。

这段情节可以说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完美典范了,黄英并未因自己的花精身份暴露而惊惶失措或惴惴不安,态度颇类似:“啊,被你看到姐素颜了,怎么?”而马子才也未因对方非我族类就心生恐慌,很平常心就接受了这个情况。

再跑个题,对比一下隔壁白娘子家,就悲催多了,同样是酒后现原形,许仙却直接被吓死了过去。其实设身处地想想,也能够理解,亲密爱人忽然变成了一条蜿蜒盘曲的巨蛇,任谁乍见也会吓得魂飞魄散。

而菊花就不一样了,本来人们印象中植物就没有什么危险攻击性,且因为五柳先生的影响,菊花自带高洁隐逸光环,说是精,感觉更近仙,也难怪马子才知道后会又爱又敬。

两厢对比,不由得令人慨叹命运的不公,出身有时候真是太重要了。

说回正题。本来马子才知道了陶氏姐弟的真实身份,大家开诚布公,再不用遮遮掩掩,一家人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谁知乐极生悲,到了花朝节,酒友曾生又来和陶生喝酒,陶生又喝大了,故态复萌,落地成花。这次马子才有经验了,见惯不惊,学着黄英的样子顺手一拔,然后耐心守在旁边,好奇地等着看陶花花的神奇变化。

可不知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这次马子才拔的却不灵了,“久之,叶益憔悴。”马这才慌了,知道闯了祸,赶紧去叫黄英。黄英大惊失色,“杀吾弟矣!”奔过来一看,根茎都已经枯死了,“根株已枯”。

夫妻俩悲恸不胜,黄英只得掐下茎梗埋进盆中,搬进自己屋里,每日浇水灌溉,悉心照料。

故事的结局颇有余韵,春去秋来,盆里的菊花渐渐发了芽,到九月份开了花,“短干粉朵,嗅之有酒香,”而且“浇以酒则茂”,于是起名曰“醉陶”。

吁,陶醉成“醉陶”,五柳先生昔年尚有“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之憾,陶生足矣。

插一句,乍读“粉朵”,微觉诧异——原来陶生本相是粉色?难道不应该是素雅的黄色或白色吗?再一细思,此系陶醉酒后重生,既有酒香,或有酒晕,此粉色当非原身之粉,而是喝酒之后晕生面颊之粉吧。

作者文思巧妙细腻,只是,不知道旷达的陶生对自己这娇艳的新颜色是否满意~(ಡωಡ)

文章结尾,作者说:“青山白云人,遂以醉死,世尽惜之,而未必不自以为快也。”在古人心目中,饮酒忘迹、陶然醉死亦是一件风雅超逸之事,如刘伶鹿车携酒,使人荷锸随之,“死便埋我”,没什么好遗憾的。

不过,撇开古人的文化语境,从现代人角度来看,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喝酒会害性伤身,甚至难以做人。


读毕掩卷,令人不免神思遐想,黄英姐弟姓陶,陶生又爱饮酒,彼莫非当年陶令东篱下所植欤?抑或美酒浇溉欤?亦且诗词相酬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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