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他早年丧父,母亲也跟别人跑了,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
第一次卖血。许三观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知道了一些卖血的道理,出于好奇,也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好,他果断去医院卖血了
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他不想给他爷爷花,因为他觉得爷爷年纪大了,眼睛也看不见。他也不想给他四叔话,因为那是他卖血得来的,他舍不得。最终,他决定用他卖血的钱娶妻,经过一番思量,他娶回了镇上最美的姑娘——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知道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不赔钱,他打算让一乐的亲爹赔钱,可那人也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家里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当时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心里的感觉很复杂,对许三观负面的看法居多。在他把这些东西买了送给林芬芳后,引发的一些列事情,简直让人啼笑皆非。
第四次卖血。是在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
他用卖血的钱,带着他老婆许玉兰、二乐、三乐一起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唯独没有带一乐去。他知道一乐不是他亲儿子,他可以把靠卖劳力挣来的钱给一乐花,但他无法将卖血换来的钱给一乐花,他无法迈过自己心里的那道坎。
其实,他心里已经接受一乐这个儿子了,就是面子上过不去而已。就因为这次的一碗面条的事情,他和一乐之间的冲突爆发了,一乐选择了离家出走。庆幸的是,一乐被他找回来了,他们父子之间的隔阂也在逐渐消融。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回来了,精神状态不好,那时他并不知道一乐是生病了,单纯的以为是一乐不想下乡去干活。他们夫妻俩为了一乐能早日被调回县城工作,强行将一乐赶走。走的时候,一乐哭了。
许三观发现了这一点,他决定送送一乐,途中,他去医院卖了血,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
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 “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阿方的身子败掉了,这些让他感到了恐惧。
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 “一路卖着血去上海”。在这期间,他因为卖血的次数过于频繁,晕倒了,差点把命都给卖了。
多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渡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那一刻,许三观情绪崩溃了,在大街上,不顾形象的大哭起来
纵观全文,许三观与许玉兰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然,他们之间相濡以沫的感情,同样感人。
其一,是许玉兰在文革期间被批斗,那时候,其他的人都很唾弃她,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讨厌她,唯有许三观对她不离不弃,在去给她送饭的时候,嘴上说着嫌弃的话,实际上米饭下面全是红烧肉,那些红烧肉还是他背着儿子们做的。
其二,就是在小说的最后,许三观情绪崩溃,在街上痛哭,儿子们一个个都不理解他,此时,许玉兰责骂完儿子们之后,什么都没问,直接带许三观去胜利饭店吃爆炒猪肝,喝黄酒。
她把自己兜里的钱全拿出来,并告诉他,我们现在不差钱,想吃啥随便点。
有句话叫:细水长流。还有一句话叫:静水流深。
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爱情最美好的样子。
在小说的结尾,有这样一句话: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的倒比眉毛长。话糙理不糙。
这话有调侃,也蕴含着生活的真相。
本书的作者余华先生对小说中的各个细节处理特别到位,环环相扣,人物性格鲜明,小说中的人、事物就好似那个时代的缩影。
整本小说读完之后,让人感觉到,那个时代,人们的生活很艰难,同时,人们也很热爱生活,一股浅浅的温情贯穿着小说的始终。
世间百态,人生百味,关关难过,关关过,你想要的,或许就在难关的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