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在余干长大的人应该都以为晚饭后的进食叫做夜宵,可我上了大学之后才发觉外乡人都说叫宵夜,但不管叫做什么,我总是爱它的。
最早而深刻的印象是年幼时的夏夜,爸爸骑上大摩托带着一家人去到休闲广场,随便找一家看起来不那么脏的小摊,叫上几份小炒就能很开心。那时候的小摊烟火与人情味并重,即便只是炒粉炒螺蛳之流,食客也不曾厌弃。我们一家坐在塑料椅子上朵颐,妈妈总是吃的很少,我和姐姐就算吃不下也总要说吃不够,爸爸啤酒也总是只喝一瓶。这般场景不再有已十五年有余,却历历在目,不得忘却。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对学生们来说,学校门口的小摊小店就是江湖最初的具象。这里有无数的喜悦和伤感,初识与别离,仗义与背叛,压抑与释放。它不仅满足了学生们的胃,也安抚了他们的狂躁而卑微的心。余干中学门口的小摊主们都很有人情味,份量和口味都可以商量,要是和他们关系好点,少一两块钱也未尝不可。
炒粉拌粉烧烤热狗手抓饼水煮臭豆腐煎饼肉夹馍等等等等,小摊方便又实惠,不嫌麻烦的,砂锅拉面馆里坐着也挺好。同行的朋友多最好,一个人吃独食也不错,夜宵根本没那么多讲究。高二那年暑假,我们几个晚上在班主任家里补完课,书本往底座一扔飙着电动车奔烧烤摊去,一人烤一个大鸡腿,鸡腿多油略焦,孜然辣椒面多放,伴着粮贸大厦十字路口的灰尘吃下,大汗淋漓“满面尘灰烟火色”,哈哈这不是青春是什么。
补习那年,我胃口出奇地好,吃过晚饭没多久就又饿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总不能饿着学习睡觉吧,没办法啊,下晚自习后免不了在门口挑挑看看。吃的最多的要算肉夹馍了,余干中学门口的肉夹馍不同于其他地方的在于它的馍很甜,以至于后来我跟老板两夫妻熟了一点之后提起勇气问他们能不能只买一个馍不要肉,老板的回答很妙,他说“馍有什么好吃,加肉才好吃”。上中学的我很欣赏他,和他的肉夹馍。
至于夜宵,自己动手做也是一大乐事。读高中时和颖慧同届且住一起。我们时不时的买点东西回家,顺带冰箱橱柜里找找,杂七杂八地煮一煮,也觉得不错。感觉良好时把妈妈叫来同吃,不无得意。
我看深夜食堂没多少感动,吃个夜宵哪有那么多情怀。人饿了,刚好在晚上,或出门觅食或自己动手,不久胃满足人也满足,愿意工作学习的工作学习,愿意活动的随便运动运动,愿意睡觉的睡觉,自在。
出家人讲究过午不食,现在人们也提倡晚八点之后不能进食,这算个什么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