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它来了,做饭时爬上我的案板,切的萝卜旁边都生出字来;关冰箱时,它钻进门的缝隙里,随着关上冰箱门的那声“梆”,泡泡一般转瞬即逝,留下我一人好像被调戏了一般;儿子顽皮时它在,恨不得立即拿起笔把它固定在纸稿上,但“倏”的一声它又不知藏哪里去了;闭上眼要睡觉了,让我休息吧,不,它身着若隐若现的纱稠来寻我,完了,且睡不了了,翻来覆去!啊,难道我恋爱了下来?无数次提醒自己要理性啊,可偏偏会被它带走,被它吸引,仿佛我都能听到它因为逗着了我发出的笑声。痴迷了痴迷了,一大早趴在被窝里就宠着你。
这是一段我描写自己从昨天开始写作到今晨,脑中浮现出的无数个想表达的词语或者语句,思维的速度确实太快,恨不得一天不停地写,可能也追不上它。它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干脆今天的练习就来写写这些“杂·念”。
她的手
她的手细得如落在最表面的雪,看起来饱饱的,带着绒绒的手感,想必握起来就如同化了的奶油,温好了的酒吧,那么绵软,温柔。她用这双手撑着桃花般的脸,痴痴地望着窗外,不知惦念着哪个。
她的手比树皮还糙陋。刀伤还结疤呢,总有鼓鼓的一道浅印子,她的没有,多年浸泡在水中洗衣物的手,日浸夜泡,冬裂夏炙,深深的裂口早已无法愈合,本身皮肤的纹理早就无法辨认,只有一道道褶子,一切切纵痕,故是再高明的瞎子也算不来她本来的命数了。如今她仍然在洗着,洗着孩子们滚脏的衣服,洗着老头儿喝酒吃完的碗筷,洗着换了多次拖布头的拖把,洗着自己的命。啊~长年水中浸泡的手一沾水如针扎一般的痛,年轻时还会轻轻吹吹,如今,早已习惯了,好像它更像是老伴,不离不弃,永远相随。
如果有高速摄影机,真该拍下她的手,就一会儿拿起手机翻翻写写,一会儿拿起菜刀切切洗洗,一会儿捧起孩子的脸“嘣”亲一口,一会儿又递给老公一杯热茶一盏暖灯,她的手有时候也要歇歇,等着为自己煲的汤慢慢滋出香气。她的手下妙笔生花,她的手里秀色可餐,她的手中爱意饱满,她的手边小鸟依人。她的手也抚爱自己,悦已愉心。
这三双手,有你我的姥姥,妈妈,还有你我自己,万千种姿态,千万种仪容,它总有说不完的故事,道不完的情时,欣赏它,同时抱抱我们自己。
当日后记:念头总是稍纵即逝,不期而遇,尤其在你捕捉灵感时,深深感到力不从心。一会儿冒出这个,一会儿冒出那个,大抵作家总说的“笔下的人物活起来”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我们只是个记录者,为了将它记下来而劳神受饿。
假日在家,完美主义的我总想把爱人,孩子都照顾得好一些,因为相聚的时光总是开心而短暂。于写作也一样,恨不能一把将所有念头都记录,因为捕捉到它时觉得那么美妙。但这里面有两个误区如暗夜的眼睛,不想忽视;一,要照顾好自己,记录灵感,珍惜自己的创意是忙碌的家庭生活后的休憩,可你也需要放下手机。放下手机的时间不仅是因为孩子因为爱人因为服务于人,你也需要休养自己;第二,念头没有好坏,今天看到觉得美妙的灵光乍现,明天可能就是觉得万念俱灰的灰霾一片,念头就是念头,并无好坏,只是我们的心会去过滤成不同的颜色。如果你可以,就看看自己为何心把它染成不同颜色,如果确实累了,也没必要非要留住或者硬要赶走,由它来任它去。
献给今天的看客,包括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