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调整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来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以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乐之分析:
1.在司法领域使用动态变化的市场数据,这是一种进步;同时也意味着 LPR将逐步在各领域应用,并成为我国的基准利率。
2.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大幅下调,也表明国内的利率未来趋势是下降的。
从供给的角度分析。利率是资本的使用租金,资本越稀缺,租金就越高;资本约丰富,租金就越低,中国经过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发展,总资本是非常充裕的,而且未来资本还会不断增长,所以利率下降是大趋势。
从需求的角度分析。利率是资金的使用成本。只有项目的净利率不低于利率,这个项目才是值得投资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净利率高的行业进入者越来越多,趋于饱和,净利率逐步下降。从中国的GDP增长速度从两位数下降至个位数,再下降至6%左右,就可以看出这个趋势。
目前,世界上的发达经济体,其经济增长速度基本上都在3%以内。很多发达国家的利率接近0,甚至是负利率。
3.银行贷款的客户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企;而小微企业、个体户主要通过非银金融机构或亲朋好友借钱。
因为银行的贷款利率与1倍的LPR挂钩,远低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司法保护上限的下调主要打击对象是非银金融机构。有人担忧,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融资会更加困难。
这个担忧短期内是存在的。但是从中长期来看,国家启动利率市场化和利率的逐步下调,企业和个人从银行借钱的渠道更宽了,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可以考虑从银行贷款,而且银行利率更低。
借不到钱也不一定是坏事。现在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净利率超过15%的项目非常稀缺。资金成本超过4倍LPR的项目绝对是高危项目,放弃并不见得是坏事。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下调,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淘汰掉那些宣称回报超过15%的高危项目。